1936年4月14日,红军东征抗日战场,西北红军和西北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建人之一、被毛泽东同志誉为“群众领袖、民族英雄”的刘志丹,在山西省中阳县三交镇战斗中不幸中弹牺牲,年仅33岁。
清理遗物时,同志们发现这位高级将领身上仅有半截铅笔、几支未吸完的烟,包内没有一分钱。他的全部“财产”,是几份党内文件和一支配发的手枪。这份清贫,映照出他一生为公的赤诚品格。
立志救国 信仰如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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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东征》 作者:张义潜(画面描绘了1936年4月刘志丹同志率领大军东征抗日出发前的场景)
刘志丹1903年生于陕西保安县(今志丹县)。1922年他考入榆林中学,在魏野畴、李子洲等共产党员的引导下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坚信社会主义能救中国。
1924年他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立下“加入党,就要为共产主义的信仰奋斗到底,作为个人来说,奋斗到底,就是奋斗到死!”的铮铮誓言。
清廉自守 风范永存
“刘志丹是清官,带上队伍一心要共产……”陕甘民谣道出百姓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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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刘志丹是清官》 作者:刘文西
1934年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成立,刘志丹任陕甘边区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他把廉洁建设视作头等大事,经常告诫同志:“群众最痛恨反动政权的不廉洁,无官不贪。我们一开始就要注意这个问题,穷要有骨气,要讲节操,受冻受饿也不能取不义之财。”
在刘志丹的推动下,红26军制定了“暂行条令十八条”,重点惩治贪腐。陕甘边区赤卫军总指挥部制定了《赤卫军暂行简明军律》,对侵犯劳苦群众利益者严加惩处。这些法规的施行,受到了边区群众的高度称赞。
以身作则 心系军民
作为西北红军高级指挥员,刘志丹与战士群众同甘共苦。他常穿粗布衣、扎“虎头包”式的毛巾,奔走于穷苦百姓中间。在物资分配时,他坚持“先战士后干部”。有一次,他只分得了一条女人穿的花棉裤,他就翻过来穿,裤脚露出花棉裤的碎花,他也毫不在意。
刘志丹既无勤务员也无警卫员,仅有的一匹马也常让给伤病员骑,自己步行。
正是这种亲民、爱民、为民的作风,让他深深赢得了群众和战士们的爱戴,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我们的老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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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画《人民的刘志丹》 作者:古元
英名不朽 精神长存
1936年3月,刘志丹奉命率红28军东征,屡胜敌军。
4月14日,在中阳县三交镇战斗中,刘志丹在前线侦察敌情时,不幸左胸中弹,壮烈牺牲,年仅33岁。
为纪念刘志丹,1936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将他的家乡保安县改名为志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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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丹烈士陵园
1943年5月,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人民为刘志丹举行了隆重的公葬典礼,毛泽东为刘志丹题词:“群众领袖、民族英雄”。周恩来题词:“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人民的英雄,要数刘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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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主席为刘志丹题词:“群众领袖、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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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为刘志丹题词:“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人民的英雄,要数刘志丹”
1994年8月,经中央军委确定冠以刘志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家”称号。
如今,硝烟散尽,但“群众领袖”的赤诚与“民族英雄”的气节永存。新时代的我们,回望这段历史,不仅是为了铭记,更是为了传承。让我们以刘志丹为榜样,不忘初心,清正廉洁,接过那支半截铅笔,续写无愧于时代的答卷。
【文章来源:“中国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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