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生前经常告诉我,人活一辈子,千万不能干犯法的事情。要知道,只要你走错了路,这辈子,都没有办法再回头。
年轻的我自然不服气,怎么这样说呢?干坏事回头的人多得是,不照样活得好好的吗?这样的说辞,不过是糊弄人。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发现,父亲说的话还是很正确。人,只要干了坏事,内心肯定害怕,整日怕别人识破。到头来,终会有报应。
我的年龄现在也大了,发现这种说法更加没毛病。不管你干得如何巧妙,使出更多的方式,都是瞒不住的。
尤其是那些看似无关的小恶,也会慢慢累积成,无法挽回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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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河南光山县某中学54岁班主任刘某某以处理同学矛盾为由,将15岁女学生带到宾馆开房,实施猥亵,但仅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10天。
明眼人都知道,猥亵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如果不对猥亵人严惩,肯定还会波及到他人。
再说句不好听的,如果是普通老百姓干的,铁定跑不掉,立刻会被送进监狱里呆着。
可惜啊,刘某某是班主任,有一定的职务,且有一定的关系。最终,学校方只是把他调离到后勤岗位,公安机关拘留10天,就没事了。
这种处理方式,简直让人匪夷所思。犯下这么大的事,还是留在学校,每天还能接触到很多女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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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的本性是难以改过来的,尤其在犯事后还能得到保护,依旧有人能给他提供一个再伸出肮脏之手的机会。
千万别不相信,这种人是没有任何负罪感的,特别是得不到正常处罚下,他的胆子变得更大。一旦有机会,就会再次风吹草动。
女孩的家人也认为,刘某某在封闭的宾馆房间内,意图实施性侵害,已经涉嫌刑事犯罪,而不是治安管理处罚的“降格”行为。
这么长时间里,他们始终没有放弃申诉,但是没有取得什么效果。光山县检察院相关人员表示,负责控告申诉的部门未收到家属反映的相关材料。
不难看出,人家随便以民不告,官不究的理由就给你拒绝了。有什么办法,如果换成一个家庭有钱有势的女生,班主任也早就给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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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刘某某平日里的表现如何。作为班主任,表面上的工作肯定完成的不错,外人是看不出任何问题。不然,女生也不可能相信他。
都说现在的孩子,思想过于活跃,不好管理了。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但也绝非都是真的。
老师是一个特殊的行业,需要他有渊博的知识,还要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如果连这一点做不到,压根不配做老师。
猥亵学生,一律开除,这是教育部规定的,不可逾越的红线。可是,在光山县竟然成为了一直摆设。其中有什么,难免让人猜疑。
这背后有教育局和学校党委班子的联合决定。而决定人,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他们的拍板,事情估计难以发展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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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之所以对于这起极其恶劣的案件保持极大的关注,就是希望这起案件依法得到严肃处理,给坏人以公正的判决。
这样的要求谈不上高,是最基本的要求。有勇气干犯法的事,提前就要考虑到最终的结果。干坏事,永远没有回头路。(文/孙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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