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元楼长代收水费时额外加收跑腿费、服务费,引发居民不满,导致水费无法收齐。陕西宝鸡市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长青路18号楼4单元4月7日起被自来水公司停水,截至4月15日已停水9天,居民生活受到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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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该单元的王先生介绍,长青路18号楼为无物业老旧小区,长期由各单元楼长代收水费。按自来水公司定价,居民第一阶梯水费为4.08元/吨,但原楼长实际按7.12元/吨收取(含管道损耗分摊),此外还按户收取10元跑腿费、5元服务费,有居民认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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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初,部分居民因不满公摊水费过高及额外收费,与楼长发生争执。原楼长以“居民不体谅劳动”为由,停止收取2026年第一季度水费,导致单元水费拖欠248元。4月7日,自来水公司下发催缴通知后正式停水,至今已持续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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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该小区所属的南门口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原楼长已经不干了,目前正组织居民重新推荐新楼长。针对水费收取,社区已拟定两套方案供居民讨论选择,待水费收齐后,将立即协调自来水公司恢复供水,预计近日即可来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邓小卫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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