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当事人认为存在法定的程序或实体错误,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是一种特殊的救济程序,旨在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但其启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并非所有案件或任何理由都能获得再审机会。
一、可以申请再审的案件类型与法定事由
申请再审的核心在于必须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再审事由。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这些事由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基于新证据或证据问题
这是最常见的再审理由之一。主要包括:(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但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2. 基于程序严重违法
程序的公正与合法是裁判公正的基石。若原审存在严重程序瑕疵,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具体包括:(1)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2)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非自身原因未参加诉讼的;(3)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4)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3. 基于裁判本身错误
即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存在根本性错误。例如:(1)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如另一案的生效判决)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 基于审判人员违法犯罪行为
如果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并经相关程序确认,当事人可以据此申请再审。
5. 针对调解书的再审
当事人对生效调解书申请再审,需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二、不得申请再审的特定案件类型
法律在提供救济途径的同时,也对再审范围作出了明确限制,以下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对离婚判决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分割问题不服,仍然可以就财产部分申请再审;对于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另行起诉解决。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三、申请再审的避坑指南与关键要点
除了符合上述实体事由,成功启动再审还需满足一系列形式与程序要求,实践中以下几点极易成为“陷阱”:
避坑建议一:严格遵守申请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这是一个绝对重要的时间节点。但存在例外:对于因有新的证据、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有枉法裁判行为这四种情形申请再审的,期限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内。务必准确计算期限,逾期申请将直接导致法院不予受理。
避坑建议二:准确选择管辖法院
选择错误的法院提交申请会被裁定驳回。管辖规则是:(1)一般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通常指十人以上)或者当事人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3)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提交申请前,必须根据案件当事人性质和审级,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
避坑建议三:确保申请主体适格
有权申请再审的主体通常是原审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此外,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继者、符合条件的案外人也可能成为申请主体。以非适格主体名义提出申请将不被受理。
避坑建议四:准备规范、完整的申请材料
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是立案阶段的常见障碍。根据多地法院的指南,一般需提交:①再审申请书(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③原审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④支持再审事由的证据材料复印件;⑤如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交完整的委托手续。其中,再审申请书需明确写明法定再审事由、具体事实与理由,并附上签名或盖章。
避坑建议五:理性认识再审程序的性质
必须明确,申请再审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只有法院审查后裁定再审,才可能中止执行。此外,再审是针对生效裁判的纠错程序,不同于上诉,其启动门槛更高,审查更为严格。当事人应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瑕疵进行专业评估,聚焦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再审事由,而非单纯表达对结果的不满。
俞强律师|上海商事诉讼律师|专注二审、再审争议解决
• 介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15年执业经验,代理600+案件;
领域:公司股权/合同/金融与资管/商事犯罪等纠纷,专注复杂疑难案件的再审和抗诉案件。
俞强律师代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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