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创始人王石针对近期网络谣言启动法律追责程序。
![]()
一、事件时间线与各方回应
2026年4月12日:个别网络用户在社交平台发布“王石被抓”的虚假信息,该谣言迅速扩散并登上热搜。当晚,王石妻子田朴珺首先通过微博回应:“这是法治社会,造谣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吗?”并表示已去报案。随后王石本人也发微博称:“看来大家比我本人还关心我的动态。一切安好,造谣者交给法律。”
2026年4月14日: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代表王石发布正式律师声明((2026)安剑律声字0414号),澄清事实并宣布启动法律追责程序。该声明通过律师个人微博及多家媒体平台发布,引发广泛关注。
![]()
二、律师声明核心内容
1. 澄清三项核心事实
• “王石被抓”纯属恶意捏造:声明强调“王石被抓”是恶意捏造的虚假信息,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截至声明发布之日,王石一切正常,人身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工作与生活秩序井然,不存在任何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
• 与万科经营状况无关:王石自2017年6月起已卸任万科董事会主席,不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决策。万科所有经营事项均由其董事会及管理层独立负责。将企业经营状况与王石个人进行不当关联、编造“被追责的谣言”,纯属主观臆断、恶意抹黑。
• 其他虚假传言澄清:所有关于“失联、涉刑事犯罪、健康状况不佳、情感生活不稳定”等各类虚假传言,凡无官方权威信源、无任何事实依据,对王石进行编造、揣测、抹黑、诋毁的行为,均已构成对王石名誉权的严重侵害。
2. 法律追责程序正式启动
• 全面取证完成:律师团队已对全部相关侵权内容全面固定证据、完成取证工作。
• 启动“刑民并行、全链路闭环”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国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精神,启动刑民并行、全链路闭环的法律追责程序。
• 要求平台履行主体责任:严正要求各自媒体及网络用户不得编造、转发、传播相关谣言,同时督促相关网络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涉案谣言立即采取下架、删除等处置措施。
![]()
三、法律依据与可能的法律后果
1. 法律定性分析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指出,造谣“被抓”不等于普通诽谤,这里涉嫌双重违法:
• 侵犯名誉权:编造他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侵犯了王石的名誉权。
• 涉嫌虚构警情、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处5到10日拘留外加500元以下罚款;若引发舆情恐慌、误导公众,完全符合诽谤罪加上编造虚假信息罪的竞合适用。
2. 法律责任层级
江苏江左律师事务所刘友财律师分析,如果确认“王石被抓”属虚假信息并在网络大量传播,那么造谣者面临三重法律责任:
• 民事责任:侵权人侵犯了王石的名誉权,王石有权依法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传播不实信息,通过公开渠道澄清事实、赔礼道歉,并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第一款,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 刑事责任:如果造谣信息转发超500次或点击超5000次,就构成诽谤罪,最高可判三年。
四、背景信息与历史脉络
1. 王石当前身份与活动
王石现为万科集团创始人兼董事会名誉主席。自2017年6月卸任董事长后,他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的消息多与赛艇、公益慈善、运动等相关。2026年4月,71岁的王石“重出江湖”,其与亚投资本发起的深石收购企业有限公司向港交所正式递交上市申请,拟重点投资绿色科技及环保消费品与服务领域,包括房地产科技、电动汽车(EV)、物联网(IoT)等。
2. 历史类似事件
这已是王石第四次被传“失联”或“被抓”。今年1月底就曾传出王石失联的传闻,彼时,王石通过其视频号发布骑行视频专门辟谣,视频中标注时间为1月30日,当日他在深圳马峦山骑行14.44公里,历时两个小时。
五、事件意义与社会影响
1. 对网络谣言的警示
周兆成律师在声明中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绝不能成为‘恶意造谣、诽谤他人’的挡箭牌。”此次维权行动不仅是为王石澄清事实、挽回名誉,更是以司法亮剑抬高网络造谣成本,净化网络舆论生态,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树立可复制的标杆案例。
2. 对民营企业家的保护
王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代民营企业家标杆人物,深耕实业四十余载,创办并带领万科成为行业典范。此次事件体现了对网络谣言“零容忍”的态度,也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有助于共同守护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与舆论环境。
六、当前进展与后续展望
截至2026年4月14日,王石律师团队已完成全部侵权内容取证工作,正式启动法律追责程序。后续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追究。
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了网络谣言治理的紧迫性,以及公众人物依法维权的必要性。随着法律程序的推进,造谣者将为其行为付出相应代价,这也将为类似网络侵权案件提供重要的司法实践参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