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关于严厉打击通过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开展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

0
分享至

镇平县交通运输局

中共镇平县委网

镇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严厉打击通过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

开展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交通、网信、公安交管部门决定,自2026年4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通过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织的非法营运行为,现通告如下:

严格群组管理责任

互联网群组(含微信群、QQ群、小程序、抖音等)建立者、管理者,必须严格落实《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履行管理职责,规范信息发布,严禁在群内发布“人找车、车找人”等拼车、约车类非法营运信息。

开展自查清理整改

即日起,各群组管理员须立即自查自纠,全面清理涉拼车、约车类非法营运信息,解散相关群组且不得新建,整改工作须于2026年6月1日前完成。拒不整改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群主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县交通、公安交管、网信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通过微信群、QQ群、抖音等平台,以“网约车、拼车、顺风车”名义非法揽客、组织客源,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对违规建群,拒不解散,持续非法营运的,依法从严查处。

非法营运(“黑车”)从业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运用大数据手段严查长期非法营运车辆;对拒不配合、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觉守法加强防范

广大乘客要自觉遵守并积极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选择合法、安全的出行方式,拒绝在互联网社交媒体、 朋友圈、网站、APP违规发布和传播与非法营运有关的“拼车” “约车”信息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拒绝乘坐“黑车”,增强自身及家人出行安全保护意识。

五、强化畅通举报渠道

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受理互联网社交媒体、朋友圈、网站、APP上发布与非法营运有关的“拼车”“约车”等信息的举报。对举报或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举报电话:12328(或12345)

镇平县交通运输局

中共镇平县委网信办

镇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10日

审核:杨旸 校对:黄磊磊 编辑:洪涛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投稿(zpwlk@163.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玉乡镇平 incentive-icons
玉乡镇平
镇平县政务信息发布
11518文章数 1448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洞天福地 花海毕节 山水馈赠里的“诗与远方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