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鹏
近日,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被曝光猥亵案件当事人。记者12日从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获悉,该分局西属巴派出所已于4月10日就报案人报称被猥亵一案进行行政立案。4月12日,吕梁市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涉事法官已经被第一时间暂停工作,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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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法官
据媒体此前报道,山西吕梁市市民王女士(化姓)向记者反映称,2025年9月5日,吕梁中院法官吕某某在其办公室内,对前来配合案件询问工作的她本人实施猥亵。据王女士在相关举报、报案材料中反映,2025年8月26日,吕梁中院法官吕某某在办理其和丈夫离婚案件时获得王女士本人手机号码。同年9月5日,吕某某使用座机号给王女士打电话,以有新证据让王女士签字为由,让王女士前往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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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属巴派出所已于4月10日就报案人报称被猥亵一案进行行政立案
当天,吕某某在询问案件情况过程中,“对我多次进行语言和行为骚扰,有现场录音证明,在我多次拒绝的情况下,多次搂我的腰,抚摸我的敏感部位(胸部、臀部等隐私部位),并强行搂抱、拉扯我,强制亲吻我的脸颊。我提出来要走,吕某某反锁门问我是不是嫌他老,看不上他,并多次表达对我的喜欢,让我接受他,我明确拒绝并以接孩子为由才逃脱魔爪”。
另据记者获取的一段时长16分钟的录音里,可以多次听到一位女士在对话中向一位男士发出“不要不要”的回应。王女士称这是她偷录的与吕某某在事发当时的对话。记者注意到,在录音中,上述男士曾先后说出“开庭的时候就看到你亮眼睛(漂亮)”“你真吸引人”“还害羞呢”“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的多些”“你是不是嫌我老了”“我又不说,你考虑就对了”“你个子大了,漂亮多了,真的漂亮”等话语。
针对此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案件初期按行政案件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除此之外,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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