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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周慧 编 深海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4月8日,航锦科技获融资买入1791.61万元,融资偿还4298.99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4月3日,航锦科技发布《关于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22026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2月31日收盘时持有,或是在上市后至2026年4月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4月3日收盘时持有航锦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8日,航锦科技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26年4月7日和4月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6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亦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天眼查信息显示,航锦科技有涉诉关系17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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