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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干警走进银行开展金融普法宣传。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联合金融机构开展“守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普法宣传,将反洗钱防线延伸至基层一线。近年来,金融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呈现出类型多样化、手段隐蔽化、涉案金额大等特点,该院聚焦假币犯罪、洗钱犯罪、职务侵占、涉众型集资、涉税犯罪等重点领域,构建起“打击+治理+预防”的金融检察工作格局,持续筑牢金融安全防线,夯实源头治理成效。
聚焦证据提质效,以案促训淬素能
办案皆以证据为纲。金融案件因其资金链条隐蔽、交易手法复杂、电子数据繁杂的特性,更需将“证据为王”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该院始终锚定证据核心关键,健全完善全流程证据把控机制,深化与公安、金融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借力专业人员研判破解取证难点堵点,通过严谨细致的证据审查、规范高效的办案推进,稳稳守住司法公正底线与金融安全防线。
“公司账上少了65万余元,出纳经手的钱怎么就对不上了?”2024年底,汉中某食品公司在内部审计中发现资金异常,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审查,出纳孟某利用职务便利,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通过截留、挪用等方式将公司资金占为己有。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我们围绕资金去向、深挖职务便利等关键环节,细致梳理银行流水、财务凭证,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该院检察官说。该院紧盯电子数据等深挖细查,逐一固定闭环证据链;严格执行证据审查标准,强化非法证据排查与补证固证。今年1月,该院依法对孟某提起公诉。
为充分发挥案件示范引领、以案促训作用,汉中市检察院将该案庭审作为公诉人素能培训的观摩庭,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公诉人紧扣案件事实,精准有力指控,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庭审后,我们组织评议,通过实战实训、互鉴互学,全面强化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益求精的专业态度办好每一起金融案件,切实守好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汉中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近日,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孟某侵占的部分款项已被追回。
抓实一案双查,斩断洗钱犯罪链条
“‘一案双查’让案件查办更深入透彻,也让追赃挽损走得更远更扎实。”该院检察官介绍了“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即该院在办理毒品、涉黑、走私等7类上游犯罪时,注重同步审查洗钱犯罪;而在办理假币犯罪等上游犯罪案件时,也会通过追查资金往来揪出下游洗钱线索,对发现的应立案而未立案情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2026年3月,李某因犯受贿罪、洗钱罪被判刑。回忆起当时的办案过程,检察官仍历历在目。李某系国家工作人员,负责区域项目申报、管理,利用职务便利受贿43万余元。为掩盖其中20万元赃款的非法性质,他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移资金给他人账户保管等方式,意图改变受贿资金的性质。该院检察官在办理李某受贿案时,发现其存在利用他人银行账户转移受贿款物的线索,遂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经查实,20万元洗钱犯罪事实查证属实。最终,法院以受贿罪、洗钱罪对李某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该案中,检察机关紧盯赃款流向,穿透赃款转移的表象,精准打击了背后的洗钱行为,切实维护了金融管理秩序。通过落实“一案双查”,既铲除了腐败犯罪的经济土壤,又封堵了赃款洗白的金融通道。
案件办结后,该院将反洗钱工作融入常态化金融护航格局,通过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协作机制,持续追赃挽损、堵塞监管漏洞。近三年来,该院依法起诉洗钱犯罪4件,涉案金额达1.6亿余元,以高质效办案守护金融市场秩序。该院1名干警获评全国反假货币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办案团队及4人次获评省市级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及个人。
强化协同治理,护牢群众幸福金
近年来,该院积极打造“石门检盾”金融检察品牌,取意于汉中石门栈道开山凿路、一往无前的历史精神,激励汉台检察人在守护金融安全的道路上笃行不怠,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金融犯罪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复杂性,单靠司法机关难以根治,必须构建多部门协同、全链条治理的工作格局。”该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依托品牌引领,我院通过探索‘检察+N’的协同治理模式,与税务机关、公安机关、金融机构等开展常态化协作,实现从个案精准办理到行业治理、从司法办案到协同共治的深度跃升”。
在涉税领域,该院与税务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沟通、执法联动、数据信息共享、办案研判会商、人才交流”的“五位一体”协作机制。近三年来,该院办理涉税案件7件23人,其中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涉案资金在50余个账户间频繁划转且部分流向境外,隐蔽性极强。办案检察官主动靠前,多次与税务部门人员开展座谈,对案件进行专业研判,邀请专家讲解税收法规,最终厘清涉案资金走向、锁定关键证据,精准指控犯罪。该院在从严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同时,以协同履职堵塞征管漏洞,持续深化源头治理。
在涉众型金融犯罪领域,该院通过“金融+司法”联动,深入金融机构开展“守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17件32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550余万元。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该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连续两年被陕西省检察院确定为基层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联系点,办理涉企案件78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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