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在汽开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庭审现场书记员键盘敲击声此起彼伏的场景不同,本次庭审现场格外有序“安静”。这是庭审记录数字化改革开展以来,汽开法院常态化运用智慧审判创新举措的生动缩影。
审判实践中,危险驾驶案件具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庭审流程相对简化的特点,是庭审记录数字化模式的适配场景之一。此类案件重点在于精准固定庭审关键信息、高效推进庭审流程,提升裁判效率,而庭审记录数字化模式恰能满足这一核心需求,既保障程序规范,又能提升执法办案效能。
本次开庭审理的被告人方某危险驾驶案件,符合庭审记录数字化改革适用范围。庭前,承办法官向诉讼参与人尤其被告人充分释明了庭审记录数字化模式的具体内容、运行规则及法律效力,依法向被告人送达了《庭审记录方式征求意见书》,在被告人自愿签署确认后,正式宣布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的讯问、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均被数字化系统实时、精准捕捉并自动转化为文字,同步显示在显示屏上。整个审理过程行云流水、规范高效,既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确保了庭审记录的准确性与规范性,全程用时较以往缩短百分之三十以上,充分体现了庭审记录数字化模式在简单刑事案件审理中的效率优势。
庭审记录数字化模式以庭审录音录像为核心支撑,结合语音智能转写、精简精标辅助修改等实用功能,有效达成庭审笔录与庭审过程同步形成、每一个环节全程留痕可追溯的目标,积极助力审判工作现代化,有力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下一步,汽开法院将持续探索完善庭审记录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努力以科技赋能定分止争,以创新促审判提质增效,让司法为民跑出“加速度”。
来源:长春汽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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