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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法治社会建设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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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当前,我国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唯有持续深耕法治社会建设沃土,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航船劈波斩浪提供坚实保障。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践行法治、捍卫法治的良好风尚。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全体公民自觉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积极践行者和坚定维护者,让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共识和行动自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将这一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自信,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法治社会建设要着力培育全社会的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要从细节抓起、从小事做起,引导公民将法治精神融入日常生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杜绝遇事找人找关系等陋习,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树立“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权威,引导群众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自觉。发挥法治惩恶扬善的功能,树立正确价值导向。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通过公正司法裁判,依法保护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等,破解“扶不扶”、“劝不劝”等道德困境,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完善立法,加大执法力度,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使遵纪守法成为人们的理性选择,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社会效应。

  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构建城乡一体、高效便民、普惠均等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着力优化法律服务资源布局,重点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的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发展“互联网+法律服务”等创新模式,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乡村覆盖,努力消除法律服务盲区。加快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行业改革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公信力。夯实基层法律服务基础,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简化服务流程,降低援助门槛,确保困难群体、特殊群众能平等获得法律帮助。畅通权利救济渠道,确保人民群众在司法实践中切实体会到公平正义,使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和每一项法律服务的提供都能彰显司法公正。推动科技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等平台建设,建成全业务、全时空的智能化法律服务网络,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享受“指尖上”的法律服务。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突破传统模式,构建精准高效的普法新格局。强化重点内容宣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要系统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重点围绕尊宪、学宪、守宪、护宪、用宪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特别要抓住青少年成长的关键阶段,将宪法教育有机嵌入国民教育全过程,通过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成人礼宪法宣誓等特色活动,使宪法意识在青少年群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对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其成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各级执法司法机关要结合办案过程,加强以案释法,定期发布典型案例,让典型案例成为全民法治公开课。媒体要履行公益普法责任,打造品牌法治栏目,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创新普法方式和载体,充分运用融媒体平台,创作更多趣味性、可读性强的法治文化产品。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校园文化融合,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长廊等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风尚。领导干部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关键少数”,其法治素养、依法办事能力,直接关系到法治社会建设的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领导干部理应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让对宪法法律的尊崇和敬畏成为自觉信念和根本准则。要坚决摒弃人治思维和特权意识,杜绝以个人意志代替法律、以行政权力压制法治的现象。对于任何损害法治尊严、破坏法治秩序、践踏法律底线的行为,都要敢于担当、勇于亮剑,坚定不移地予以抵制和斗争。落实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对违法乱纪、知法犯法的要坚决依法查处,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带动“绝大多数”的自觉遵循,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弘扬法治精神、优化法律服务、深化普法教育、抓住“关键少数”,就一定能打牢法治社会建设的根基,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江西水利电力大学经贸学院。本文系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JJ24209]成果)

《中国教育报》2026年04月09日 第05版

作者:张峻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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