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蒋政 北京报道
“4月8日,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对洲际酒店集团国内运营方——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进行联合约谈,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4月8日11时许,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订阅号对外披露了上述信息。
4月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洲际酒店集团大中华区相关负责人,未获回复。
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指出,调查发现洲际酒店集团在其网站及App的会员条款中设置了多项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
其中,根据会员条款第9、11、16项规定,涉及会员计划相关的金钱赔偿及其他争议,需提交美国仲裁协会仲裁,放弃在法院申诉、行政诉讼等权利,且不得集体、团体、共同和代表诉讼。同时,会员条款强行规定其解释与执行适用美国乔治亚州法律,未纳入仲裁的争议亦只能向该州法院提起诉讼。
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指出:上述规定排除了我国法律管辖,中国消费者在主张权利时,将面临争议解决在时间、经济、地域障碍等方面带来的较高成本与不确定性,不合理地增加了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限制了消费者便利、高效寻求法律救济的渠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关于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相关条款依法应属无效。
另外,会员条款第6项赋予了经营者较为宽泛的单方决定权,规定洲际酒店集团有权随时单方面修改或取消会员计划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将会员“继续保留会员资格”的行为单方、默示地推定为同意所有更新,这实质上将随时关注并理解格式条款变动的责任完全转移至消费者一方;会员条款第21项声明对商品、服务不作任何保证,对因其缺陷或故障造成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仅对新泽西州居民例外)。这种“概不负责”的笼统免责声明,剥夺了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指出:“单方变更+默示同意”的模式,以及过于宽泛的免责声明,在权利义务的设定上显失公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五百四十三条相关规定,单方面加重了消费者责任、不恰当地免除了经营者自身应承担的法定责任,相关条款同样应认定为无效。此外,会员条款中“对本计划条款与附则的解释权归洲际酒店集团所有”的规定,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针对上述问题,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现场向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出明确整改要求,限期对会员条款进行全面审查与修订,修改其中排除消费者诉讼权利、强制境外仲裁、适用境外法律、单方过度免责等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确保合同条款遵循公平原则。若企业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消协组织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公益诉讼之类的进一步措施,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洲际酒店集团是全球知名酒店集团,截至2025年年底,全球开业酒店超6900家,全球在建酒店为2292家。
在行业内,酒店会员计划,又被称为“宾客忠诚度计划”,是酒店集团获客和展开营销动作的重要渠道。
对于洲际酒店集团来说,截至2025年年底,洲际优悦会全球会员数超过1.6亿人,会员注册量同比增长25%,数字化渠道已贡献超过26%的客房总收入。
记者了解到,2025年是洲际酒店集团入华50周年。而中国市场已经成为该集团持续深耕的重要市场。早在2025年年初,洲际酒店集团在华开业门店数量已经突破800家。而在日前,洲际酒店集团官宣,旗下全新中高端品牌——佳阁酒店(Garner)正式亮相大中华区,系该集团进入大中华区的第14个品牌。
针对上述约谈事宜,记者会持续关注。
(编辑:于海霞 审核:孙吉正 校对: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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