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主办的“案例分析:法律人的看家本领”——《正义的褶皱:热点案件的法理重构》新书分享会,近日在北京三联韬奋书店(美术馆总店)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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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褶皱》新书分享会海报
活动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车浩主持,新书作者、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桑本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吴泽勇,以及来自实务界的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小雪、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哲远同台对谈,为线上线下观众剖析那些曾牵动亿万人心的案件。
一本“算账”的法学书,用新思维破解经典难题
《正义的褶皱》可看作对作者桑本谦《法律简史》中“法律的本质不是公平正义,而是理性计算”这一观点的延续和补充。与《法律简史》的宏观视角和较为理性化的论证不同,本书聚焦于过去二十年间引爆舆论的十大热点案件的拆解与分析,如“许霆案”、“彭宇撞人案”、“江歌案”、“于欢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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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二审庭审现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图片取自三联书店公号文章
桑本谦在书中直言,传统法学那套根据行为表面特征分类、再对照法条判案的方法,在处理这些“黑天鹅”式的疑难案件时,常常显得力不从心。而这本书则引申至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反思,最终目的在于为法律从业者的相关实践提供有创见性的指导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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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是2006年发生在南京、引发全国道德与司法大讨论的扶老人被索赔案,最终以二审和解、官方事后确认双方确有碰撞收尾。图片取自三联书店公号文章。
本书最大的特色在于其鲜明的方法论。桑本谦延续了他一以贯之的学术路径,运用法律经济学和演化分析的“两板斧”,对这些案件进行“法理重构”。这可以理解为,他用经济学中的“成本-收益”计算和数学思维,来重塑我们对法律概念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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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褶皱:热点案件的法理重构》 桑本谦 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26-1
例如,他不满足于用“社会危害性大”这类模糊词语,而是尝试用量化的“作案成功率”“破案率”等指标来衡量罪责;在解释“江歌案”判决为何获得公众共鸣时,他引入了“保险责任”的逻辑,而非仅仅纠缠于法律上的“过错”认定。其目的不仅是“破案”,更是“破局”——为法律人提供应对疑难案件的全新思考工具,同时也为普通读者打开了理解法律底层逻辑的一扇窗。
正义的“算法”是直觉,还是计算?
分享会一开始,车浩教授就抛出一个根本问题:桑本谦所追求的“正义”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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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桑本谦
桑本谦首先梳理了两种经典观点:一是“报应论”(为过去的行为付出代价),二是“威慑论”(预防未来的犯罪)。他曾是后者,即功利主义“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拥护者,但后来意识到,法官判案时无法进行这种宏大的社会计算,最终仍要以个体受害者的感受为参照。
然而,他发现这两种理论在核心判断上(如“故意比过失更严重”)是一致的。这说明,它们背后都在追踪某种更稳定、更底层的东西。桑本谦认为,这就是人类在长期演化中形成的“道德直觉”,其最朴素的表现就是“一报还一报”。
他进一步提出,这种关于惩罚的直觉,背后隐含着一套稳定的“算法”,它主要追踪六个参数:再犯可能性、犯罪成功率、破案率、错判风险、信息清晰度和实际损失。“法律中那些复杂的教义和区分,本质上是这六个参数以不同方式组合的结果。”桑本谦解释,当“许霆案”中,一个成功率极低(ATM机故障)但破案率极高(银行记录清晰)的情况出现,传统法律教义就会失灵,而大众的正义直觉却仍能稳定运作,从而感到判决“过重”。热点案件的争议,往往就源于这种直觉与教义的“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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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车浩
车浩教授肯定了这一演化视角的解释力,但也发出了哲学层面的追问:如果法律只是被动遵循演化而来的直觉,人类是否就放弃了对自身遗产的反思和超越能力?
对此,桑本谦坦言这是一个直击核心的问题,并分享了自己的思想转变。他提到,自己过去是“坚定的功利主义者”,但现在“已开始向康德妥协”。他借用康德的“人是目的,不是手段”这一道德律令,认为将其作为心灵深处的“疫苗”,可以防止纯粹的计算滑向危险的境地(如为多数人牺牲少数人)。
从“大地图”到“眼前路”,理论如何照亮实践?
明确了方法论根基后,讨论转向了更实际的问题:这种思维如何用于法律实践?
桑本谦强调,案例分析不能只问“这案子该怎么判”,更应追问“法律为什么这么规定,以及能否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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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王小雪
吴泽勇教授提醒,这种思考更多是从“立法者”的理想视角出发,而法官和律师首先必须遵守现行法律。王小雪律师则提供了更富建设性的实务视角。她认为,桑本谦的理论对律师而言,是一种极佳的“思维训练”和“认知储备”。它让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心里有一张“大地图”(理解纠纷背后的深层利益逻辑和多元解决可能),看清全局后,再回到“眼前路”(现行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寻找最有利、也最可能被法官接受的论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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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李哲远
李哲远律师结合金融证券业务经验表示,类似的经济分析在商业谈判中确有应用。但她也提出了实操中的难点:如何为“再犯可能性”等变量确定一个公认合理的数值?缺乏可操作的赋值方法,可能让分析陷入主观。
讨论自然聚焦到“江歌案”。李哲远指出,严格从法律“过错”要件认定刘鑫的责任在当时存在困难,但公众直觉强烈要求其负责。桑本谦的“保险责任”说提供了一个巧妙的解释:在长期的合作与共同冒险关系中,隐含着一种损失分担的“隐性保险”。法院判决赔偿,与其说是惩罚“过错”,不如说是对这种深层道德共识的法律确认。这种解释绕开了事实认定的泥潭,直接衔接了法理与公众情感。
桑本谦现场补充,用“保险”逻辑比艰难寻找“过错”证据要清晰有力,这让判决摆脱了“和稀泥”的观感,拥有了更坚实的法理基础。这也体现了“元规则”思维的优势:当传统路径走不通时,到底层逻辑中寻找资源。
最后,针对如何让司法实践考虑“全局正义”的提问,桑本谦以“所罗门王智断争子案”为例,强调真正的“三个效果统一”,应是一种能经得起时间考验、促进社会长期和谐的“迭代正义”。一个简单、稳定、可预期的规则,长期看能降低全社会的运行成本,即便在某个案中看似不尽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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