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央视新闻报道网红进口保健品“优思益”的调查报道。央视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其宣称的墨尔本总部(丁格利湖路)确实是一家汽车维修厂,产品实为国内代工,报道揭露其利用跨境电商模式,将国产产品放入保税仓,伪装成“进口商品”发货。事件发生后,优思益全网下架,多部门介入调查。
卷入“优思益”带货风波的有多位明星和网红,有媒体称“半个娱乐圈都在为它道歉”。而带货明星和主播的反应和处理方式也成为焦点,有的承诺全额退款,有的则承诺“退一赔三”。不少消费者发帖对主播仅全额退款表示不满。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一商业网红律师王乐在4月6日通过其账号发消息称,要征集通过主播渠道购买优思益的30位消费者,将免费帮他们争取“退一赔三”,并希望网友积极报名。4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与王乐律师进行了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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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平台上发布的优思益退一赔三免费报名指南
少有主播主动“退一赔三”
愿发起集体诉讼维护权益
红星新闻:这个事情最近关注度很高,你们提到想免费帮大家诉讼、争取退一赔三,这算是一次公益维权行动吧?
王乐律师:我们最近关注到目前有大量消费者,在一些大主播处购买优思益,并出现两个核心问题,一是货品本身的造假问题;二是赔付方案机制的问题,这些主播的赔付基本都是全款退还,很少有主播会主动做到“假一赔三”。既然没有人站出来牵头维权,我们就决定发起这次集体诉讼,帮消费者争取合法权益。
红星新闻:目前你们发布维权征集信息后,有多少消费者联系到你们?涉及哪些主播,后续计划如何起诉?
王乐律师:目前来说,因为昨天才发布征集信息,到今天已经有大概10多个人联系我们了,我们现在还处于信息收集阶段,设定截止到4月15日的报名节点,到15日会汇总所有消费者的购买信息,统计他们分别是从哪个主播的直播间购买的货品。现在来看,涉及的直播间大大小小都有,各种类型的都有。
我们计划在15日汇总完资料后提起集体诉讼,目前计划针对10个以内的主播分别提起诉讼,每个主播单独作为一个案子。至于具体起诉名单,不会提前公布,要根据收集的情况来定,因为集体诉讼一般需要两个人及以上才能提起,得看条件是否成熟,而且还要审核消费者的配合意愿和证据是否充足。
红星新闻:消费者参与维权,需要提供相关购买证明吗?具体要提交哪些材料?
王乐律师: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现在很多大主播的后台只有客服,主播和客服在名字、IP等方面都有隔离,消费者不一定能完全证明自己是从主播本人那里买的,所以缺乏证据的话,就需要补充直播录播、客服声明、售后沟通记录等材料来佐证。
具体来说,主要需要提交两份材料:第一份是《消费者维权知情通知书》,里面会说明消费者需要提交的证据、整个诉讼周期,以及我们此次公益维权的免费性质等;第二份是《证据收集表》,消费者需要提交自己的订单信息、与客服的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
红星新闻:有消费者已经申请了主播的全额退款,这种情况下还能继续主张“退一赔三”吗?
王乐律师:如果没有签署任何免责材料或者认可如此承担方式的话,是可以主张的。但想必希望大事化了的主播,肯定都是在要求消费者不再后续追责的情况下,才进行赔偿的,所以后续的主张极大可能会比较被动。如果是已申请全额退款的消费者,应当立即跟主播方说明,取消全额退款流程,出具相关声明,才可参与我们的维权活动,这也是为了提高我们行动的效率,保证诉讼结果。
维权重点针对主播
如有充足证据胜诉概率会大很多
红星新闻:你们帮消费者争取“退一赔三”,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胜诉的把握大吗?
王乐律师: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消费者遇到假货,有权要求“退一赔三”。具体来说,主要来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至于胜诉的可能性,民事诉讼周期比较长,大概需要半年到一年,中间涉及证据提交等多个环节,胜诉的关键还是看证据是否充足。如果理想情况下能收集到充足的证据,那么胜诉概率就会大很多,我们对证据充足的案件还是很有信心的。
红星新闻:之前优思益品牌发布声明,说他们的产品在澳大利亚有注册,对此你怎么看?如果提起诉讼,优思益品牌和直播平台会被列为被告吗?
王乐律师:在我看来,优思益的声明其实是亡羊补牢,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做了大量调研,他们再怎么解释也没用,就算想把责任甩给公关营销公司,也无法改变品牌在国外不存在的事实。
从法律角度来说,被告应该有三方,分别是优思益品牌、直播平台和主播。但此次我们的维权重点还是主播,一来主播是优思益如此规模销售的主要推动者和获益者,二来对于消费者而言,目前也只有主播能最大限度的进行赔偿。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编辑 杨珒
审核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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