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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4月7日),上海各区教育局公布了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和招生细则,包括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对口方式、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实施细则等。今年,沪上各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细则有无变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变化吗?
【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创造条件】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作出部署,其中提出,因地制宜制定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具体实施办法。2026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创造条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今天多区发布的招生实施方案和招生细则中,记者看到,2026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为符合条件且确有需要的同一家庭多孩入学协调有资源的学校。
奉贤、松江、嘉定、金山等多区教育局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也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创造条件。
此外,作为小班化教学试点区,崇明区在今年的招生细则中明确,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小班化教学学校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小学班额可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额可安排35人左右。杨浦区提出,将深入推进小班化教育的实践研究,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
【多区继续“五年一户”限定】
各区教育局公布的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和招生细则中,记者发现,徐汇、长宁、闵行、普陀、杨浦、浦东等多区继续“五年一户”限定。
徐汇区公办小学招生原则明确,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校继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和三胎除外)。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公办初中招生原则明确,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各校继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和三胎除外),对口入学和电脑派位的学生须有本区学籍三年以上。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今年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26年本区各公办小学继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做法(多胞胎、二胎除外)。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杨浦区继续实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如地段内适龄儿童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方案,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闵行区公办小学入学安排方法明确,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严格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宝山区继续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和三孩除外)的政策;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可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026年,浦东新区继续在部分学校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的政策。各相关学校将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加强入学新生信息比对。2026年浦东新区实行“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政策的学校名单同时发布。目前,浦东新区共有28所中小学实施“五年一孩”的政策。
【继续对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购买学位政策】
今年是否继续对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购买学位政策?根据国家和本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的要求,今年将继续对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购买学位政策。纳入购买学位范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性质上属于民办学校,与其他民办学校一样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对于纳入购买学位范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区可参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低于市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按照学费购买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高于市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按照市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差额由学生缴纳补足。具体情况请查阅学校招生简章。
【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快慢班等】
上海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持续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普陀区教育局强调,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校园开放日”活动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等,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校长、分管负责的同志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招生入学工作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活动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负责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专项扶持资金。
黄浦教育强调,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各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徐汇区招生纪律中明确,持续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或学生入学。所有学校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快慢班等。如有违反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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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下,上海各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细则有无变化?》
栏目主编:徐瑞哲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许沁 龚洁芸
题图来源:邵竞 制图
图片来源:上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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