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标价近 20 万的红宝石戒指,老客户以 2.96 万元折扣价收入囊中,本以为是暖心的 “福利回馈”,却不想演变成一场长达近两年的法律纠纷,最终还对簿公堂。这其中究竟有着怎样的曲折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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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过七旬的郑女士夫妇,是上海静安区一家珠宝店的忠实老客户,多年来累计消费达几十万。2024 年 7 月 14 日傍晚,路过门店的他们,被热情的店主和店员邀请进店。店内张贴着醒目的 “全场 1.5 折” 广告,格外引人注目。
在店主的重点推荐下,一枚 3.08 克拉的马达加斯加红宝石戒指进入了夫妇俩的视线,其标价高达 197500 元。按照折扣计算后,夫妇俩仅需支付 29600 元。这看似巨大的优惠,让夫妇俩心动不已,随即转账成交。店员也迅速开具了收据,并交付了戒指与鉴定证书,一切看似顺利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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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戒指到手仅仅两小时,平静就被打破。店主打来电话,称戒指 “有质量问题”,希望夫妇俩次日到店。不巧的是,当晚郑女士夫妇要看欧洲杯决赛,次日又计划外出郊游,所以未能赴约。可没想到,两天后他们竟接到了警方的电话,原来是店家报警,声称店员误将非打折商品低价出售,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戒指。
郑女士认为,店家发朋友圈说红宝石卖掉了,肯定是有人出更高价,才反悔找他们。郑女士的丈夫更是气愤,直言交易已经完成,只认标价、折扣和成交过程,店家的误解与自己无关,还强调珠宝行向来有 “出门不认账,捡漏是本事,亏了是眼力” 的规矩,哪有反悔的道理。
为了解店家的立场,记者进行了暗访。店员解释,这枚红宝石是老板娘为美国回来的客户专门订购的寄售商品,并不在打折之列。当时销售店员已辞职,老板又忙着珠宝展和摆摊,没理清货品价格,才导致 “价格调错”,一下损失近 16 万。店员无奈表示,老板娘在的话肯定不会出错,第一时间与顾客沟通了,可顾客不来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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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无果后,冲突进一步升级。几天后,郑女士夫妇看完珠宝展返程时,被珠宝店老板一路跟踪至地铁 7 号线。老板先是态度和善地要求退还戒指,遭到拒绝后,竟挡在地铁口阻拦夫妇俩乘车。上车后,老板还在车厢内与夫妇俩争执,到站后甚至叫来两名男子围堵他们。恐惧之下,郑女士夫妇再次选择报警,警方训诫店家,明确告知其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024 年 10 月,珠宝店以 “重大误解” 为由将郑女士夫妇诉至法院,并提交了寄售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请求撤销合同并退还戒指,声称自己损失 16 万余元。根据《民法典》第 147 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且重大误解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仅 90 天,所以店家赶在此时起诉。
郑女士夫妇也带着消费凭证、报警记录、跟踪照片等证据,求助律师张玉霞。律师指出,珠宝店在法庭上提供的关键证据 —— 寄售合同,存在后补的可能性,真实性存疑。同时,律师认为这些证据与本案关联性不大,因为寄售合同中并未明确列明涉案的红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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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已就戒指的数量、原价、优惠力度和实收价格达成明确合意并履行完毕。珠宝店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 “重大误解” 的存在,且红宝石并无统一指导价,其价值依赖双方的合意与市场认可,交易完成后应遵循诚信原则。因此,一审判决郑女士夫妇胜诉。珠宝店不服,提起上诉,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特别指出,珠宝交易向来遵循 “钱货两清、眼力为凭” 的行业惯例,店家在销售时理应谨慎行事,交易完成后更需坚守诚信,这是维系市场规范有序的核心纽带。
这场持续近两年的纠纷,最终以老客户胜诉告终,但多年来顾客与店家之间的信任也彻底破裂。在此,律师提醒大家,对于珠宝等无指导价格的商品交易,买卖双方都需格外谨慎。店家应规范定价与促销管理,避免类似纠纷;消费者也要留存完整的交易凭证,遇到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对于这起事件,你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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