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消费者维权提醒:买到臭鱼,依法索赔别让步
事件回顾:近日长春消费者在比优特超市买到发臭变质鱼,商家起初只同意退款29.66元,后改口“十倍可赔,不接受就等市监局处理”。该超市此前已多次被曝出售变质熟食、生鲜等问题。
法律撑腰: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款 + 十倍赔偿,赔偿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赔。买几块钱的东西也能赔1000元。
维权四步走(发现问题后立刻做):
留证据:拍照录像(商品+小票+包装),保留变质实物,别扔。
先协商:明确告知商家“依法十倍赔偿,不足1000赔1000”,不妥协。
快投诉:商家推诿就拨打 0431-12315 或 12345,或上“全国12315平台”小程序投诉。
再起诉:调解无效可起诉,长春法院支持小额诉讼快审快结。
别被“只退款”糊弄,你有权要十倍赔偿。
生鲜购买后及时检查外观、气味,保留购物凭证。
发现大量同类问题商品,可向市监局举报,共同监督。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平的人。买到问题食品,坚决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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