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站在福建农村的土灶前,手里拿着一把蒲扇,对着冒烟的柴火拼命扇。烟不往烟囱走,专门往我脸上扑,呛得我眼泪直流,鼻涕也下来了。两个儿子蹲在厨房门口,四岁的卢卡斯和两岁的诺亚,一人手里抓着一个生地瓜,大眼瞪小眼地看着我。
三个月前,我还在纽约的公寓里用手机点外卖。Thai food, Chinese food, Italian food, 想吃什么点什么,二十分钟就送到门口。现在,我连生火都不会。
我叫艾米莉·罗斯·约翰逊,今年三十一岁。我的丈夫叫陈东林,福建人,是我在纽约读研究生时的同学。我们相识于一场暴风雪——2015年冬天,地铁停运,我站在车站门口冻得发抖,他走过来,把一条围巾递给我,用不太流利的英语说:“You look cold。” 那条围巾是深蓝色的,羊毛的,现在还挂在我衣柜里。
我们恋爱三年,结婚四年。大儿子卢卡斯出生在纽约,二儿子诺亚也出生在纽约。我一直以为我们会永远住在纽约,在东林拿到绿卡以后,买一栋带花园的房子,周末去中央公园野餐,孩子长大了上常春藤。这是我想象的生活。
但三个月前,东林接到一个电话。他听完以后脸色变了,坐在沙发上很久没说话。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他妈摔了一跤,伤了脊椎,他爸一个人照顾不过来。他沉默了很久,然后抬起头看着我,眼神里有种我从没见过的东西——不是商量,是通知。
“艾米莉,我们要回福建。”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
“回福建?你是说回去度假?过年?”
“不是度假。是搬回去。我爸妈需要人照顾。”
“搬回去?那你的工作呢?我的工作呢?卢卡斯的幼儿园呢?”
“我会在福建找事情做。你可以在家带孩子,也可以在网上教英语。卢卡斯才四岁,在哪都能上幼儿园。”
我看着他,觉得他在说一种我完全听不懂的语言。他从来没有跟我提过要回中国生活。从来没有。我们结婚四年,他只提过一次他的老家,说是在福建一个叫“宁德”的地方,靠海,有山,有很多茶树。他说得很简单,像一个陌生人在介绍别人的家乡。
我不同意。
“No。”我说,“我不去。”
“艾米莉——”
“我的生活在这里。我的家人在这里。我的朋友在这里。我不会去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地方。”
他没有再说什么。那天晚上他睡在沙发上,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早餐,煎蛋、培根、吐司,摆得整整齐齐的。他把咖啡递给我的时候,说了一句:“我必须要回去。你可以晚点来,等我想办法安顿好了,你和孩子再过来。”
我看着他的眼睛,看到了一种很深的疲惫。不是跟我吵架的疲惫,是那种被生活压弯了腰的疲惫。他爸打来的那个电话,像一根稻草,但我知道,在这根稻草之前,骆驼已经走了很久了。
我妥协了。
不是因为他做了早餐,是因为我发现,我不知道怎么拒绝他。他是我的丈夫,是我两个孩子的父亲。如果他必须回去照顾他的父母,我不能拦他。但我也不能让他一个人走。
“我跟你一起去。”我说,“但我要先去看看。如果不适应,我就回来。”
他抱了我一下,抱得很紧。
二
福建,宁德,一个小村子。
东林的老家在一个叫“茶屿”的村子里,名字很美,但村子就是普通的样子。山很多,到处都是绿色的,房子挤在山坳里,白墙黑瓦,有些房子很老了,墙皮掉了,露出里面的夯土。村口有一棵大榕树,树干粗得五六个人才能合抱,气根垂下来,像老爷爷的胡须。
东林的爸妈住在一栋两层的楼房里,盖了大概十几年了,外墙贴着白色瓷砖,院子不大,种着一棵龙眼树和一棵番石榴树。地上晒着花生,还有一匾一匾的地瓜粉,白花花的,在太阳底下发亮。
我们到的那天,东林的妈妈躺在床上。她比我想象的老,头发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她看到我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露出几颗缺了的牙。她不会说英语,普通话也说得不太好,说的是本地话,叽里咕噜的,我一个词都听不懂。东林翻译给我听:“她说,你来了,路上累了吧。”
我说:“不累。”
她从床上撑起来,要下地给我倒水。东林把她按住了,说:“妈,你别动,我去倒。”她不肯,非要自己去,嘴里叽里咕噜地说着什么,表情很着急。东林说:“她嫌我笨,倒的水不是烫了就是凉了。”
最后还是她自己去倒的。她扶着墙,慢慢走到厨房,从热水瓶里倒了一杯水,端过来递给我。水很烫,杯子是那种搪瓷杯,白色的,杯身上印着一朵红色的牡丹花。我接过来的时候,碰到了她的手。她的手粗糙,指节粗大,指甲缝里有黑泥,但她的手很暖。
我喝了一口水,很烫,烫得我舌头麻了。但我没有吐出来,咽下去了。
东林的爸爸是个沉默的男人,个子不高,瘦,脸上的皮肤被太阳晒成了深棕色。他不太看我,也不太看两个孙子,就坐在院子里的竹椅上,手里拿着一把蒲扇,一下一下地扇,眼睛看着地上的花生,不知道在想什么。
卢卡斯和诺亚第一次看到院子里的鸡,兴奋得不行。卢卡斯追着一只大公鸡满院子跑,诺亚跟在后面,跑几步摔一跤,爬起来继续跑。大公鸡被追急了,扑棱着翅膀飞到墙头上,咯咯咯地叫。卢卡斯站在墙下面,仰着头,嘴巴张得大大的,一脸不可思议。
东林的妈妈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两个孙子,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皱纹像一朵菊花,一层一层的,很好看。
我站在院子中间,阳光照在我身上,热得不行。九月的福建,又热又潮,空气像一块湿毛巾捂在脸上。我穿着一条亚麻连衣裙,后背已经湿透了,头发黏在脖子上,痒痒的。蚊子在我耳边嗡嗡叫,我拍了一下,没拍到。
这就是我新生活的开始。
三
第一周是最难的。
首先是语言。村里的人几乎不会说英语,普通话也说不太好,大部分时间他们说本地话,我完全听不懂。东林不在家的时候,我跟公公婆婆的交流基本靠比划。我指一下水壶,婆婆就知道我要喝水。我揉一下肚子,她就知道我不舒服,从抽屉里拿出一盒不知道是什么的药,递给我,意思是“吃了就好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药,但吃了以后确实好了一些。
然后是食物。我喜欢中国菜,在纽约的时候经常去中餐馆,最爱吃宫保鸡丁和春卷。但到了福建,我发现这里的中餐和纽约的中餐完全是两种东西。婆婆做的菜很咸,放很多酱油,还有很多我认不出来的东西——海蛎、泥螺、血蚶、蟛蜞。这些东西闻起来有一股很浓的海腥味,我试着吃了一个血蚶,咬了一口,红色的汁水从壳里流出来,我看着像血,差点吐了。
东林笑着说:“这是福建的特色,很补的,你多吃点就习惯了。”
我说:“我可能一辈子都习惯不了。”
他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但我最不习惯的,是厕所。
东林家的厕所在院子外面,是一个独立的蹲坑,下面是化粪池,夏天的时候味道很大。我在纽约住了十几年,从来没有蹲着上过厕所。第一次用的时候,我蹲了不到一分钟腿就麻了,差点摔进坑里。从那以后,我每次上厕所都尽量快,但腿还是会麻。卢卡斯更惨,他不敢蹲,非要我扶着他,我一只手扶着他,一只手捂着自己的鼻子,那种感觉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第二周的时候,我跟东林说:“我受不了了,我要回纽约。”
他正在院子里劈柴,斧头举到一半,停住了。
“再等等。”他说。
“等什么?”
“等我想办法在镇上租个房子。镇上有马桶,也有超市。”
“那要多久?”
“一个月。”
我看着他手里的斧头,看着他额头上亮晶晶的汗珠,把想说的话咽了回去。
一个月。我忍。
四
但真正让我崩溃的,不是厕所,不是食物,不是蚊子,是东林的妈妈。
婆婆叫林阿妹,六十八岁,脊椎骨折以后卧床不起,但她不是一个安静的病人。她非常固执,固执到让我抓狂。
医生说她要卧床至少三个月,不要乱动。但她不听。她每天都要自己起来上厕所,东林说“妈我扶你”,她推开他的手,自己扶着墙慢慢走过去。她非要自己做饭,东林说“我来做”,她不高兴,说东林做的饭不好吃,炒的菜太油,煮的粥太稀。她嫌我洗的衣服不干净,把衣服重新洗了一遍。她嫌我拖地拖不干净,自己撑着腰,一手扶着拖把,一手扶着墙,慢慢地拖。
我站在旁边,看着她佝偻的背和颤巍巍的手,不知道该说什么。
有一次,我试着帮她洗菜。她把一篮子空心菜放在水龙头下面,我打开水龙头,一根一根地洗。她走过来,把水龙头关小了,说了一句本地话,我听不懂,但她的表情是“你太浪费水了”。然后她把空心菜拿过去,自己洗,洗得很快,水用得很少。
我站在旁边,看着她洗菜,觉得自己像一个多余的人。
那天晚上,我跟东林说:“你妈不喜欢我。”
东林正在给诺亚冲奶粉,头都没抬:“她不是不喜欢你。她是不习惯你。”
“有什么区别?”
“她一辈子都是这样过来的,什么都自己干。现在她动不了了,看到别人干,她觉得不放心。”
“那她什么时候才能放心?”
东林把奶瓶递给我,看了我一眼,说:“等她真的动不了的时候。”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躺在陌生的床上,听着窗外的虫鸣声,蚊子在我耳边嗡嗡叫,空调嗡嗡响,隔壁房间传来婆婆的咳嗽声,一下一下的,像有人在敲墙。我翻了个身,看到卢卡斯睡在我旁边,嘴巴微微张着,小手握成拳头,放在枕头边上。诺亚睡在东林旁边,缩成一团,像一只小猫。
我看着这两个孩子,忽然觉得很难过。他们不懂妈妈为什么难过。他们觉得这里很好玩,有鸡有鸭,有虫子有蝴蝶,有爷爷奶奶陪他们玩。他们不知道妈妈在纽约有朋友、有工作、有自己熟悉的一切。他们只知道妈妈在这里。
我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我拿起手机,给我最好的朋友萨拉发了一条消息:“萨拉,我撑不住了。”
萨拉在纽约,那边是白天。她很快回了:“发生了什么?”
我打了很多字,又删了,最后只发了一句:“这里太不一样了。”
萨拉说:“你当然可以回来。你随时可以回来。”
我握着手机,看着那行字。
随时可以回来。
是的,我可以回去。我可以买一张机票,带着两个孩子,飞回纽约。我有护照,我有钱,我有朋友。我可以回去。
但我没有。
不是因为我不想,是因为我看到东林在院子里劈柴的背影。他的肩膀比以前更塌了,头发白了很多,他才三十五岁。他在纽约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在一家金融公司做数据分析,年薪十几万。他辞了那份工作,回到这个连马桶都没有的村子,照顾他的父母。他没有抱怨过一句。
我不能走。
我把手机放下,翻了个身,看着东林的背影。他的呼吸很沉,很稳,他睡着了。
我伸手摸了一下他的后背。
他没有动。
五
第三周,我开始学普通话。
不是自愿的,是被逼的。东林不在家的时候,我跟婆婆完全无法沟通,这种沉默让我窒息。我开始用手机上的语言软件学,每天学十个词,从最简单的开始:你好、谢谢、吃饭、喝水、厕所、洗澡。我把这些词写在一个小本子上,放在口袋里,有空就拿出来看。
有一天中午,婆婆从房间里走出来,坐在客厅的椅子上,看着我。我正在教卢卡斯认卡片——动物卡片,大象、狮子、长颈鹿,都是英文的。婆婆看了一会儿,忽然开口说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懂。她指了指卢卡斯手里的卡片,又指了指自己。
我明白了,她想让我教她认卡片。
我拿着一张“猫”的卡片,用普通话说:“猫。” 她跟着说:“猫。” 发音不太准,像“毛”,但能听懂。我又拿了一张“狗”,说:“狗。” 她说:“够。”
卢卡斯在旁边笑了,用英语说:“Grandma sounds funny。” 我瞪了他一眼,他缩了缩脖子。
那一天,婆婆学了十个词。她学得很认真,眼睛一直盯着卡片,嘴巴一张一合地跟着我念。念完以后她会笑,笑得像个孩子。
那天晚上,东林回来以后,看到我和婆婆坐在一起认卡片,愣了一下。然后他笑了,那种笑是发自内心的,嘴角往上扯,眼睛弯成两道月牙。
“你们在干什么?”他问。
“你妈在学英语。”我说。
婆婆说了一句本地话,东林听完笑了,翻译给我听:“她说,她才不是在学英语,她在学普通话。你的普通话太差了,她怕你以后出去买菜被人骗。”
我愣了一下,然后也笑了。
那天晚上,婆婆破天荒地没有自己去做饭。她坐在客厅的椅子上,看着我在厨房里忙活。我做了意面,用中式的做法——面条是挂面,酱是番茄炒肉末,上面撒了一把葱花。婆婆吃了一口,嚼了嚼,咽下去,然后点了点头。
她说了一句话,东林翻译给我听:“还行。”
还行。这是她对我最高的评价了。
六
一个月后,东林在镇上租了一套房子。
两室一厅,有抽水马桶,有热水器,有煤气灶。房子在四楼,没有电梯,但对我来说已经是天堂了。搬家那天,我抱着诺亚,卢卡斯牵着我的手,东林扛着两个大箱子,婆婆拄着拐杖,慢慢地走。
镇子不大,就一条主街,两边是三四层的小楼,一楼是店铺,二楼以上住人。街上有人卖海鲜、卖水果、卖衣服、卖手机,还有一家超市,虽然不大,但能买到牛奶、面包和黄油。我看到那家超市的时候,差点哭了。
我们搬进去的第一天,我在超市买了一盒牛奶、一袋面包、一块黄油、一包意面。回到家,我给孩子们做了花生酱三明治。卢卡斯咬了一口,含混不清地说:“Mom, this is the best sandwich ever。” 我知道这不是最好的三明治,但这是他来了福建以后第一次吃到熟悉的东西。
婆婆看到我切面包,皱了皱眉。她大概觉得面包不如米饭实在,但她没有说什么。
那天晚上,孩子们睡了以后,我和东林坐在阳台上。镇子的夜晚很安静,远处有狗叫,近处有虫鸣。对面楼的窗户里亮着灯,有人在看电视,有人在打麻将,哗啦哗啦的,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夜里很清楚。
“艾米莉。”东林叫我。
“嗯。”
“你后悔吗?”
我想了想,说:“我不知道。有时候后悔,有时候不后悔。”
“什么时候后悔?”
“上厕所的时候。”
他笑了。
“什么时候不后悔?”
我看着他的脸。月光照在他脸上,他的轮廓很柔和,不像白天那么硬。
“现在。”我说。
他伸手握住了我的手。他的手粗糙,有茧子,但很暖。
“谢谢你。”他说。
“谢什么?”
“谢谢你留下来。”
我没有说话。风从远处的山那边吹过来,凉凉的,带着茶树和泥土的味道。我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这个味道好像没有那么陌生了。
七
镇上的日子和村里不一样。
在村里,我是一个异类。全村人都会看我,像看动物园里的动物。我走到哪都有人盯着我,有人会掏出手机拍我,有人会叫自己的孩子来看“外国婆”。我不习惯这种关注,在纽约,没有人会多看你一眼,每个人都忙着过自己的日子。但在这里,我就是那条街上的焦点。
在镇上,情况好了一些。镇上有几家工厂,来了几个外国人,虽然不多,但大家没那么大惊小怪了。我学会了去菜市场买菜,用普通话讨价还价。我的普通话进步很快,三个月已经能说简单的句子了。
“这个多少钱?”
“便宜一点。”
“不要了,太贵。”
菜市场的大姐们对我很友善。卖豆腐的阿婆每次看到我都会多给一块,说“你吃,你吃”。卖鱼的大叔会帮我杀好、刮好鳞,还问我“要不要切块”。一开始我不习惯吃鱼头,后来发现鱼头炖豆腐很好吃,婆婆教我的。
我开始试着做中餐。东林教我做红烧肉,炒糖色的时候我总是炒糊,锅底黑黑的,一股焦味。婆婆在旁边看着,急得直跺脚,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串,东林翻译说:“她说你火太大了,要小一点。”
我关了火,等锅凉了,重新开小火,慢慢炒。糖化了,变成琥珀色,冒着小泡。我把五花肉倒进去,翻炒,加酱油、料酒、姜片、八角,加水,盖上盖子,小火慢炖。
四十分钟以后,红烧肉出锅了。颜色红亮,肥肉入口即化,瘦肉不柴,咸甜适中。
婆婆吃了一块,嚼了很久,咽下去。
她说了一句本地话,东林翻译给我听:“比你爸做的好吃。”
公公在旁边听到了,哼了一声,没说话。
但那天晚上,他吃了两碗饭。
八
大儿子卢卡斯上了镇上的幼儿园。
送他去的那天,他哭得很厉害,抱着我的腿不肯松手。老师说没关系,外国小朋友刚开始都这样,过几天就好了。我把他的手掰开,亲了一下他的额头,说:“妈妈下午来接你。” 然后转身走了,没敢回头。
走到幼儿园门口的时候,我听到他在里面喊“Mommy, Mommy”,声音很大,整条街都能听到。我站在门口,眼泪掉下来了。
东林在旁边,递给我一张纸巾。
“他没事的。”他说。
“我知道。”
“那你哭什么?”
“我不知道。”
下午我去接他的时候,他正坐在小板凳上,跟旁边的小朋友一起搭积木。那个小朋友是个小女孩,扎着两个小辫子,穿着粉红色的裙子,手里拿着一块三角形的积木,递给卢卡斯。卢卡斯接过去,放在一座“房子”的顶上,当屋顶。
他看到我的时候,没有冲过来,而是先把那块积木放好,然后才跑过来。
“Mommy, this is my friend, her name is Xiaomei。” 他用英语跟我说,指了指那个小女孩。
小梅站在旁边,看着我们,有点害羞。
“你好。”我用普通话跟她说。
“你好。”她小声说,然后转身跑了。
卢卡斯拉着我的手,一边走一边跟我说今天在幼儿园的事。他说老师给他们讲了故事,是《小马过河》,他不知道什么是河,老师给他看了图片。他说午饭吃了西红柿炒蛋,很好吃,吃了两碗。他说午睡的时候旁边的小朋友打呼噜,声音像猪。
他说了很多,一边说一边笑,牙齿缺了一颗,是上周掉的。
我看着他的侧脸,忽然觉得,他好像已经适应了。比我适应得快得多。
孩子们总是比大人更容易适应新的地方。他们没有那么多过去,没有那么多的“以前”。他们的世界是现在,是眼前,是今天中午的西红柿炒蛋和下午一起搭积木的小梅。
而我,心里还装着纽约。装着我那间可以看到帝国大厦的公寓,装着萨拉的笑声,装着每天早上的星巴克,装着中央公园的秋天。
那些东西还在我脑子里,但它们在慢慢变旧,像一张张褪色的照片,边角卷起来了,画面模糊了。
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九
来福建半年以后,我发现了东林的一个秘密。
那天我在整理他的旧物——他从纽约带回来的几个纸箱,一直没打开过,堆在阳台的角落里。我打开其中一个,里面是他的大学课本、笔记本、一些旧照片。照片里有他在厦门的大学校园,有他和同学在海边的合影,有一张是他和一个女生的合影,两个人站在一起,笑得很开心。
那个女生我不认识。
我把照片翻过来,背面写着一行字:“东林和小云,2009年,厦门。”
小云。
我看着这个名字,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感觉。不是嫉妒,是一种说不清的复杂。他从来没有跟我提过这个叫小云的人。他的过去,我知道的很少。我知道他在厦门上的大学,学的金融。我知道他毕业后在厦门工作了两年,然后去了美国。其他的,他很少说。我问过他有没有交过女朋友,他说“有过”,然后就不说了。
我没有追问。我觉得过去的事情就是过去了,不重要。
但现在,看着这张照片,我觉得不是不重要。是他不想让我知道。
我把照片放回箱子里,把箱子重新封好。
那天晚上,东林回来以后,我问他:“东林,你以前在厦门,有没有一个叫小云的女朋友?”
他正在喝水,手顿了一下。
“你翻我东西了?”他问。
“我在整理箱子,看到了照片。”
他放下水杯,坐在沙发上,沉默了很久。
“有。”他说。
“你们为什么分手?”
他又沉默了一会儿。
“她家里不同意。她觉得我条件不好,配不上她。”
“你条件不好?”
“我那时候刚毕业,一个月工资两千多块,租的房子在城中村,下雨天漏水。她家里是做生意的,看不上我。”
我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后来她就跟别人好了。”他说,“那个人家里有钱,开厂的。”
他的声音很平,没有起伏,像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
但我知道不是。
他辞了金融公司的工作,回到这个连马桶都没有的村子,照顾他的父母。他从来没有抱怨过,从来没有说过“我放弃了很多”。但我知道,他放弃了很多。他的事业,他的朋友,他熟悉的一切。他放弃这些,不是因为他不想要,是因为他选择了另一种东西——责任。
我看着他的侧脸,忽然很想抱他一下。
我抱了他。
他没有动,过了几秒钟,他伸手搂住了我的肩膀。
“艾米莉。”
“嗯。”
“我跟小云的事,已经过去很久了。我现在有你,有卢卡斯,有诺亚。我很满足。”
“你真的满足吗?”我问。
他沉默了一会儿。
“有时候不满足。但谁的生活是百分之百满足的呢?”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阳台上,喝了两罐啤酒。月亮很圆,挂在对面的楼顶上,像一个剥了壳的鸡蛋。远处有人在放烟花,砰的一声,一朵金色的花在夜空中炸开,然后散了。
“东林。”
“嗯。”
“你后悔回福建吗?”
他想了想,说:“不后悔。”
“真的?”
“真的。我爸妈在这里,我的根在这里。你在哪,我的家就在哪。”
我靠在他肩膀上,没有说话。
烟花的最后一朵也散了,夜空恢复了安静,只有星星在一闪一闪的。
十
一年以后,我怀孕了。
第三个孩子。
东林很高兴,婆婆也很高兴。她不再自己起来做饭了,也不再抢着洗衣服了。她的腰好了一些,能走路了,但走不快。她开始教我做本地菜——海蛎煎、鱼丸汤、炒米粉、炖罐。她的普通话也进步了,虽然还是带着浓重的口音,但我们已经能聊天了。
“艾米莉,你学会了吗?”她问我。
“学会了。”
“那你做一遍。”
我做了海蛎煎,海蛎放多了,地瓜粉放少了,煎出来不成形,碎成一盘。
婆婆看了一眼,说:“像猪食。”
我笑了。不是生气的笑,是真的觉得好笑。她说“猪食”的时候,表情很认真,但她的眼睛在笑。
“下次会好的。”我说。
“嗯,下次。”
第三个孩子是个女儿,我们给她取名叫“陈安”。安,平安的安。她出生的时候,婆婆在产房外面等了六个小时,东林说让她先回去,她不肯,非要等着。孩子抱出来的时候,她看了第一眼,说:“像艾米莉。” 然后又补了一句:“好看。”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婆婆夸我好看。虽然不是直接夸的,但意思差不多。
安出生的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月亮。医院的窗户很大,月光照进来,把整个房间都染成了银白色。安睡在我旁边,小小的,红红的,皱巴巴的,但很好看。
东林坐在床边,握着我的手。
“艾米莉。”
“嗯。”
“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你给我生了三个孩子。谢谢你留下来。谢谢你没有放弃。”
我握紧了他的手。
“东林。”
“嗯。”
“我有时候还是想回纽约。”
“我知道。”
“但我更想留下来。”
他看着我,眼睛里有光,不是泪光,是那种很亮的、像星星一样的光。
“为什么?”他问。
“因为这里有你。有卢卡斯、诺亚、安。有妈妈,有爸爸。有海蛎煎和鱼丸汤。有菜市场的大姐多给我的那块豆腐。有幼儿园的小梅跟卢卡斯搭积木。”
“还有呢?”
“还有那个蹲坑。虽然我还是不喜欢它,但它也是我的生活。”
他笑了,笑得很开,露出牙齿。
“你变了。”他说。
“哪里变了?”
“你以前不会说这种话。你以前只会说‘我要回纽约’。”
我笑了一下,没说话。
窗外的月亮很圆,很亮。
安在睡梦中动了一下,小手从被子里伸出来,五根手指张开着,像一朵小小的花。
我把她的手放回被子里,亲了一下她的额头。
她的皮肤很嫩,像丝绸一样滑。
三年后。
卢卡斯上小学了,诺亚上幼儿园,安在家里跟奶奶玩。
我的普通话已经说得很好了,虽然口音还是有点怪,但镇上的人都能听懂。我开始在镇上的中心小学教英语,一周四节课,工资不高,但够花。孩子们很喜欢我,叫我“Miss Ai”,他们发不出“Emily”的音,就叫我“艾老师”。
东林在镇上开了一家小超市,卖日用品和零食,生意还行。他每天早上七点开门,晚上九点关门,周末也不休息。他瘦了,也黑了,但精神很好。有时候我去给他送饭,看到他站在收银台后面,跟顾客聊天,笑得很开心。他在纽约的时候不怎么笑,在这里笑得多。
婆婆的身体好了很多,能自己走路了,还能帮着带安。她每天下午都会带安去菜市场,安坐在推车里,婆婆一只手推车,一只手拎菜,走得不快,但很稳。菜市场的大姐们都认识安了,叫她“小混血”,说她的眼睛像葡萄。
公公还是不爱说话,但他开始教我种菜了。在院子后面的空地上,他开了一小块地,种了青菜、萝卜、葱、蒜。他教我松土、播种、浇水、施肥。他说普通话的时候,我要很认真才能听懂,但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很重要。
“土要松,根才能长。”
“水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
“葱和蒜种在一起,虫子不喜欢。”
我蹲在地里,手上沾满了泥,脸上晒得通红。但当我看到自己种的青菜从土里钻出来的时候,那种感觉比拿到任何薪水都好。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
不快,不慢。
有时候我会想起纽约,想起那间可以看到帝国大厦的公寓,想起萨拉的笑声,想起中央公园的秋天。那些记忆还在,但它们已经变成了老照片,蒙上了一层灰。
我很少翻那些照片了。
不是不想,是不需要。
我有了新的照片。
卢卡斯在小学运动会上的照片,他跑了第三名,手里拿着一张奖状,笑得很得意。诺亚在幼儿园画的一幅画,画的是一个房子,房子前面站着五个人——爸爸、妈妈、卢卡斯、诺亚、安,头顶上有一个太阳,太阳是红色的,光芒是金黄色的。安第一次走路的那天,东林用手机拍下了那个瞬间,安摇摇晃晃地朝我走过来,走了三步就摔了,但她没有哭,自己爬起来了。
这些照片不在相册里,在我脑子里。
每一张都很清楚。
昨天,东林跟我说:“艾米莉,你想回纽约看看吗?”
我想了想,说:“想。”
“那明年春天,我们回去一趟。”
“嗯,我们。你和孩子和我。”
我看着他,笑了。
“你上次回纽约,是八年前了。”我说。
“是啊,八年了。”
“你还记得怎么坐地铁吗?”
他想了想,说:“记得。但是我要先买一张MetroCard。”
我笑了,笑得很开,像很多年前在纽约那个被暴风雪困住的下午,他递给我一条围巾的时候,我也笑了。
窗外的龙眼树开花了,小小的,淡黄色的,香味不浓,但很好闻。蜜蜂在花间嗡嗡地飞,忙着采蜜。
我站在窗前,看着那棵树,想起婆婆说过的一句话:“龙眼树要种十年才结果。但结了果以后,年年都有。”
十年。
我们在这里才四年。
还有六年。
我等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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