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焦点讯(文/吴森)4月3日,深圳交通执法支队罗湖大队在人民南路与建设路交会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当场查获一起私家车非法营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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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黄师傅驾驶的粤N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车内共载有6名乘客,均从罗湖口岸出发,准备前往汕尾红海湾、汕尾城区东涌镇等地。
乘客表示,行程由家属或朋友私下联系司机,没有通过网约车、顺风车等正规平台下单,说好到达目的地后每人支付180元车费。
黄师傅本人也当场承认:车辆是自己的私家车,此次打算向每名乘客收取180元,全程没有通过任何营运平台接单。
经核查,涉案车辆未取得巡游车车辆营运证,黄师傅本人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没证,人也没证,属于典型的“双无”非法营运,待补充调查后,依法立案处罚。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使用未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营运服务的,对经营者处每车三万元罚款。
这也意味着,黄师傅可能面临3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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