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命一辈子,我们这行有个规矩:有三不算三不看,违规必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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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瞎了左眼,瘸了右腿,这都不是天生的,而是拜老天爷所赐。

每当阴雨天,我那只空荡荡的左眼眶就会隐隐作痛,右腿的关节缝里像是钻进了千万根冰冷的钢针。但我从来不怨,因为这是我应得的报应。在天桥底下摆摊算命的这四十多年里,我见过无数达官显贵,也看过无数贩夫走卒;我断过人的生死,也点拨过人的前程。人们都叫我“铁口李”,说我算得准,准得邪乎。

但他们不知道,算命这一行,其实就是在老天爷的生死簿上偷看答案。你偷看了,还大声嚷嚷出来,老天爷能不罚你吗?所以,从祖师爷那辈起,我们这行就传下来一个铁打的规矩:有三不算,三不看。违规者,必遭天谴,轻则残废,重则绝户。

哪三不算?一不算将死之人,因为死人的命数已尽,你强行去算,就是和地府抢人,阴气会反噬自身;二不算未出世的胎儿,胎儿还没沾染红尘,命格未定,你若一语成谶,等同于替天改命,这罪过谁也背不起;三不算同行与自己,算人不算己,算己死无疑,医者不能自医,算命的若是想看破自己的天机,往往死得最惨。

哪三不看?一不看大恶不赦之相,这种人身上背着血债,怨气冲天,你看了他的相,那些跟着他的冤魂就会缠上你;二不看心怀叵测之相,心术不正之人,你给他指了明路,他就会去害更多的人,这业障得算在你头上;三不看大悲绝望之相,一个人如果悲痛到了极点,他的面相就是个不见底的黑洞,你若盯着看,自己的精气神就会被吸进去,轻则大病一场,重则折寿十年。

我守着这个规矩,安安稳稳地过了大半辈子。同行们有的贪财丢了命,有的图名遭了灾,唯独我,每天赚够两餐的饭钱就收摊,绝不多算一卦。我以为我会这样平平安安地老去,直到那个深秋的雨夜。



那是一九九八年的深秋,雨下得像瓢泼一样,天桥底下的风冷得刺骨。我正收拾着卦签和铜钱准备回家,一个女人突然冲进了桥洞,像一滩烂泥一样瘫倒在我的摊位前。

她浑身上下全湿透了,头发凌乱地贴在脸上,衣服上沾满了泥水和血污,但最让我心惊肉跳的,是她的脸。

我只借着昏暗的路灯扫了一眼,心里就“咯噔”一下,暗叫不好。那是一张标准的“大悲绝望之相”。她的印堂发黑,眼窝深陷,眼神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光亮,就像是刚从十八层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让人窒息的死气。更可怕的是,她的面相上笼罩着一层浓浓的丧门星气,那是刚刚经历了骨肉分离、生死大劫才会有的征兆。

我赶紧低下头,把几枚咸丰重宝扫进布袋里,压低声音说:“大妹子,今天时辰已过,不早了,你赶紧回家吧,我这儿收摊了。”

那女人像是没听见我的话,她哆嗦着从怀里掏出一个被塑料袋包得严严实实的东西。一层层解开,里面是一张皱巴巴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扎着羊角辫、笑得很甜的小女孩,大概五六岁的样子。

“大师……”她一开口,声音就像是用砂纸在铁锈上摩擦,嘶哑得几乎听不清字句,“求求您,帮我算算,我的囡囡在哪里?”

她叫林秀,是一个单亲妈妈。三天前,她带着女儿去赶集,只因为在一个摊位前多看了一眼布料,回头时,女儿就不见了。那三天三夜,她像疯了一样找遍了整个县城,贴了无数张寻人启事,报了警,求了所有能求的人,但女儿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音讯全无。

“大师,他们说您是活神仙,算得最准。求求您,告诉我囡囡是死是活,哪怕是个尸首,我也得把她找回来啊……”林秀一边说,一边把头磕在坚硬的水泥地上,一下,两下,三下,额头瞬间渗出了鲜血,混着雨水流在地上,触目惊心。

我背对着她,手紧紧地攥着布袋,指甲都快掐进肉里了。

我知道那小女孩在哪里。因为刚才我看到她女儿的生辰八字那一刻,我的脑海里已经不由自主地排出了卦象。

小女孩已经不在人世了。不仅不在人世,而且死得很惨,尸骨被埋在一个极其阴冷潮湿、暗无天日的地方。

“我算不了。”我狠下心,头也不回地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你这卦,犯了我的规矩。你走吧,去报警,警察会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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