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年班花骂我“乡巴佬,你配?”二十年后我是营长,她当清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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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王建国,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配得上我吗?」

刘晓芳尖着嗓子念我写给她的信。

整个教室的人都轰的一下笑开了。

我感觉自己像是大冬天被人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浑身都僵了。

二十多年了,这事儿就像心口上扎了根刺,一想起来,还钻心地疼。

谁能想到呢,老天爷就这么能安排人。

我带我妈上医院看病,竟能在走廊上跟她撞个正着。

她一抬头,我俩眼对眼,时间好像一下子就停了。

过去那些事,乱糟糟地全涌了上来,我俩都傻在那儿了。



那年是1979年的春天,我高三。

刘晓芳是我们班的「一枝花」。

学习好,家里条件也好,她爸是县供销社的主任。

我呢,叫王建国,乡下泥腿子一个。

身上的褂子洗得快看不出本色了,裤子膝盖上还打着补丁。

眼看要高考了,我鼓起勇气写了封信。

趁下课时塞进了她的书本。

信里没说啥肉麻话,就说想跟她做朋友,考完试请她看场电影。

那晚我一宿没睡着。

第二天开班会,班主任刚说了两句,刘晓芳「噌」地一下就站起来了。

「老师,我这儿有个事,得当着大家伙儿的面说说!」

她嗓门又脆又亮,手里捏着的,正是我那封信。

她脸上带着笑,看着就让人心里发毛:

「我收到一封信,有人不好好学习,净想些歪门邪道,我觉得这股歪风必须得刹住!」

说着,她就把信里的内容一句一句往外念。

全班同学先是愣,接着就「哄」地笑成了一片。

刘晓芳念完,眼光一下子就定在我身上:

「王建国,是你写的吧?」

教室里立马又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

所有人都扭过头来看我。

「王建国,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配得上我吗?」

她把信「刺啦」一下揉成个纸团,狠狠地摔在我脚底下。



「你瞅瞅你那穷酸样,裤子上还打着补丁,一个乡巴佬,你凭啥觉得我能看上你?」

教室里的笑声更大了,有人还指着我的裤子吹起了口哨。

班主任脸都气青了,拍着桌子喊:

「安静!都给我安静!」

可话已经说出去了,伤人的刀子已经扎进心里了。

班会一完,我头都不敢抬,跟逃命似的冲出了教室。

一口气跑到学校后头的小树林里。

我背靠着一棵老杨树,眼泪再也忍不住,哗哗地往下掉。

可我没让它流多久,就用袖子狠狠地擦干了。

我咬着牙,在心里头发了个毒誓:

我王建国这辈子要是不混出个人样来,我就不姓王!我非得让你们这些看不起我的人,将来都高攀不起!

从那天起,我整个人都变了。

上课下课,除了看书就是做题,再也没抬头看过刘晓芳一眼。



高考前那一个月,我跟个活死人差不多。

脑子里除了做题就是背书,一天三件事:学习、吃饭、睡觉。

等真坐进考场,心里反而静下来了。

脑子也从来没那么清楚过。

考完最后一门,别的同学都嗷嗷叫着把书往天上扔。

我没跟着起哄,就是长长地吐了口气。

感觉压在心口的大石头总算搬开了一块。

离校那天,班里搞啥散伙饭,我压根没去。

自个儿卷着铺盖就回了乡下。

查分那天,我蹬着我爹那辆二八大杠,骑了十几里地到镇上。

手心攥着汗给学校打电话。

当老师报出我的分数,说上重点大学都绰绰有余时。

我捏着电话筒的手抖得跟筛糠似的,半天说不出话。

我爹听了信儿,那老茧扒拉的手一个劲儿拍我肩膀,眼圈都红了。

我娘更是直接捂着脸就哭了。

报志愿的时候,我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填了军校。

一头是不用家里再掏一分钱,另一头,我是真想去部队那大熔炉里炼炼,把自己炼成一块钢!

录取通知书寄到村里那天,我家那小土屋的门槛都快被踩平了。

我爹一辈子舍不得花钱,那天也破天荒地买了瓶好酒,请乡亲们热闹了一场。

走的时候,我娘一边给我缝被子,一边絮叨个没完。

我爹啥也没说,就从怀里掏出个布包,塞给我二百块钱。

那钱,都是他一分一毛从土里刨出来的。

军校的日子,比我想的还苦。

天不亮就得起,半夜才能睡,跟上了发条的陀螺似的。

新兵训练那会儿,好多城里来的同学都吐了。

就我一个人咬着牙,别人跑五公里,我就跑六公里。

可能是从小干农活底子好,也可能就是心里那股气撑着。

没多久我就成了队里的尖子兵。

大学四年,我一次家都没回过。

不是不想家,是怕一回家,心里那股劲就松了。

毕业后,我主动申请去了最偏远的边防部队,当了个排长。

在部队,我把兵当成亲兄弟,训练起来又像个黑脸阎王。

没过几年,我就从排长干到了连长。

每次立功受奖,我头一件事就是给我爹妈写信报喜。

有一回搞大演习,我带着我们连,硬是在山里潜伏了三天三夜。

最后出其不意地端了「敌人」的指挥部,立了个大功。

我们连队,在我手上连续三年都是「先进连队」。

我胸口的奖章也挂了一排。

眼瞅着前途一片亮堂,老天爷却跟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一次夜里搞演练,有个新兵蛋子脚下一滑,眼看要掉下山崖。

我飞身扑过去把他推开了,自己却滚了下去。

右腿当场就折了。

在医院躺了半年,命是保住了,腿却落下了病根。

走路一瘸一拐的,再也没法带兵训练了。

部队领导看我贡献大,又成了残疾,就特批我转业。

还破格给我保留了营级待遇。

我回了老家的县城,分到农业局上班。

离开部队那天,全连的兵都来送我,一个个哭得跟泪人儿似的。

回到地方,日子一下子从枪林弹雨变成了柴米油盐。

但我还是按部队的规矩来,干啥都认认真真。

农业局的工作,就是跟土地、跟庄稼打交道,这正是我老本行。

帮乡亲们搞点新技术,看着地里收成好了,我心里也踏实。

工作稳定下来后,我第一件事就是把爹娘从乡下接到了城里。

让他们也享享清福。

一晃眼,我从部队回来都快十年了。

人过了四十,还是光棍一条。

不是没人给介绍,可处了几个,都没成。

部队待久了,人变得跟个木头疙瘩似的,不会说好听话,也不懂啥叫浪漫。

我娘天天在我耳边念叨,愁得头发都白了。

我只能打着哈哈,说缘分还没到。

其实我心里清楚,是二十多年前那道坎儿,我自个儿一直没迈过去。

岁数大了,爹娘的身子骨也一天不如一天。

尤其是我娘,老说头晕、身上没劲。

起先我没当回事,以为是老年人常有的毛病。

带她去镇上卫生院开了点药。

可吃了俩月,一点好转没有,人反倒更蔫巴了。

看着我娘一天天瘦下去,我心里头发慌,决定带她去县医院好好查查。

那天我请了假,天蒙蒙亮就陪着我娘到了县医院。

挂号、排队、抽血、拍片子,一套下来,日头都到当顶了。

我娘累得够呛,我扶她到走廊椅子上歇着。

自个儿去医生办公室问结果。

走廊里人挤人,乱糟糟的。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灰布工作服、拿拖把拖地的保洁员。

没留神把污水溅到了我裤脚上。

「对不住,真对不住!」

那人一个劲儿地道歉,声音听着有点耳熟。

我定睛一看,心脏猛地一跳——

那张脸,即便过了二十多年,即便憔悴了许多。

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刘晓芳。

当年那个在全班面前羞辱我的女人。

我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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