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2026年,高频量化交易有望出台新的监管措施。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吴清明确表示,2026年要“突出公平性原则,深化细化高频量化交易监管”。
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和从业者表示,高频量化交易具有鲜明的“双刃剑”特征,为兴利除弊,应实施差异化与分类监管,升级监管科技与穿透式监管。
去年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同日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高频交易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受访者表示,《实施细则》发布一年来,A股市场高频量化交易呈现“规模理性收缩、行为显著规范、行业加速洗牌”的核心变化。对中小投资者而言,交易环境变得更加公平,被“抢单、截胡、幌骗”的概率有所下降。
高频量化交易有何改观?
2026年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实施细则》届满一年。
《实施细则》设“高频交易管理”专章,将投资者交易行为存在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日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万笔以上情形的,认定为高频交易。同时,对高频交易作出相对于其他程序化交易的差异化监管安排,包括额外报告要求、从严管理异常交易行为、实行差异化收费标准等。
“《实施细则》发布一年来,A股市场高频量化交易呈现‘规模理性收缩、行为显著规范、行业加速洗牌’的核心变化。”上海千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束其全对记者表示,全市场高频量化交易占比从发布前的30%左右回落至20%上下。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胡聪慧也观察到,纯高频、日内回转、毫秒级抢单类策略明显降温,机构主动降低申报/撤单频率,远离300笔/秒、单日2万笔的高频认定红线。同时,高频撤单、短存续期“闪烁订单”明显减少,虚假挂单、幌骗类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对中小投资者而言,交易环境更公平,被‘抢单、截胡、幌骗’的概率下降,交易执行质量改善。”胡聪慧表示。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罗荣华则认为,《实施细则》使得交易行为规范化与透明度提升,超高频策略规模收缩并向中低频及基本面量化迁移,但量化交易作为科学投资方法的底层逻辑未变。“当‘速度红利’消退后,通过更前沿的技术升级(如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去挖掘更深层次的非结构化数据,获取相对中低频的超额收益,成为必然的选择。”罗荣华称。
罗荣华表示,在A股市场,部分头部量化私募也正投入巨资搭建涵盖“数据—研究—监控—归因”全流程的多智能体投研平台,试图通过捕捉海量公告和舆情中的“管理层预期差”等认知阿尔法来建立新“护城河”。但对中小型量化机构及游资而言,其生存与转型压力剧增。
束其全也表示,头部量化机构凭借完善的合规体系、雄厚的技术储备和多元的策略布局,通过调整交易参数、优化策略逻辑快速适配监管要求,市场份额进一步集中,合规高频策略仍能实现稳定收益。
而中小高频量化机构因技术迭代能力不足、风控体系不完善、合规成本承压,多数选择收缩高频业务或转型中低频量化策略,部分小型机构直接退出市场。
“双刃剑”利与弊有哪些?
在上述受访者看来,对资本市场各利益主体而言,高频量化交易都是一柄“双刃剑”,利弊都很鲜明。
“在常态市场下,它们通过高频双边报价收窄了买卖价差,是流动性的提供者;但在极端波动或流动性枯竭的环境下,高度同质化的高频策略可能因风控模型的触发而产生‘共振’,瞬间集体撤单,‘虚假流动性’反而会加剧市场的顺周期波动。”罗荣华直言。
“A股做市型量化交易占比低,抢单型占主导。A股算法交易更可能推高买卖价差,推高散户交易成本。这种负面影响对小盘股、低价股、信息环境差的股票更显著。”胡聪慧强调,速度与信息优势形成 “降维打击”,让普通投资者处于不利地位。
束其全表示,高频交易带来的流动性便利,可让中小投资者买卖股票时更易成交,降低小额交易成本。“但弊端更为突出。高频交易的快速挂撤单易制造虚假交易氛围,短期价格的剧烈波动易让中小投资者产生误判。在信息不对称、技术差距的背景下,中小投资者易成为高频交易的‘接盘方’。”束其全称。
罗荣华也直言,中小投资者是绝对的“信息与技术不对称”受害者。散户的手工报单在微秒级算法面前存在天然的延迟劣势。而高频策略却能够通过订单簿的微小失衡,敏锐捕捉散户的交易倾向并迅速调整报价。
对公募、险资等大型机构投资者而言,罗荣华表示,大型资金自身能深度运用程序化交易,这有助于有效降低大资金进出市场时对价格产生的瞬时冲击成本。但大型机构容易成为高频“掠夺性交易”的博弈对象。
“部分高频嗅探策略会通过短期的盘口特征,反向推演出大型机构的建仓或平仓方向,利用速度优势提前抢筹,并在稍高价位反向提供给机构。”罗荣华表示,这在无形中抬高了长线配置资金的摩擦成本。
对于量化机构自身,也并非只收其利不受其弊。
罗荣华认为,量化机构可以享受技术壁垒带来的超额收益,但同时也可能不可避免地陷入边际投入递增的“硬件军备竞赛”,如抢占极速网络线路、开发低延迟FPGA芯片等。
“随着同业竞争的加剧,维持微秒级优势的沉没成本呈指数级上升。同时,由于其交易行为的外部性,量化机构正面临日益严峻的社会声誉风险与政策合规压力。”罗荣华称。
“高频交易者策略趋同、速度竞赛,也会加剧市场波动,极端行情下易引发流动性共振。因此,即使对于高频交易者自身也是一种恶性竞争。”胡聪慧直言。
束其全认为,头部机构可凭借技术、资金、合规优势,在高频交易中实现稳定的价差收益,同时通过交易行为完善市场定价。但中小机构的同质化高频竞争易引发行业“内卷”,部分机构为追求收益触碰监管红线,不仅自身面临处罚风险,也加剧了行业的不稳定性。
在束其全看来,对主观及中低频策略私募而言,合理的高频交易能提升市场流动性,便于其根据基本面变化进行调仓换股,降低策略执行成本。但过度高频投机会放大市场短期波动,打乱股票估值修复的节奏,增加策略对市场短期情绪的判断难度,甚至因短期价格扭曲导致优质标的被错杀,影响策略的长期收益稳定性。
如何突出公平性原则?
“突出公平性原则,深化细化高频量化交易监管。”3月6日,吴清在两会期间表示,2026年,要着力强化对新型业务的监管,总的考虑是趋利避害、规范发展、有效监管、严控风险。
“可探索建立差异化收费机制。对长期限价单、稳定做市、低撤单率的流动性供给型订单,降低费用、给予激励。对高频撤单、短存续期、闪烁报价的流动性消耗型行为,提高收费、设置撤单率上限与最小驻留时间,抑制虚假流动性。”胡聪慧表示。
胡聪慧同时建议,对于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机构参与度较低的股票,可加强对算法交易行为的监测和规范,以强化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而对于流动性充足、机构化程度较高的蓝筹股票,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更大的市场化空间,使算法交易在提升市场定价效率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在升级监管科技,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方面,罗荣华认为,面对日益复杂的交易算法,监管部门需建立优于量化机构硬件水平的实时、逐笔、全网监测系统。通过引入AI大模型与图网络分析技术,强化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穿透识别能力,精准锁定隐藏在多账户、多产品关联背后的高频协同“打板”、虚假申报等新型市场操纵行为。
罗荣华还表示,监管层应提高数据互联互通水平,严防场外杠杆风险外溢。针对量化交易的资金端,需重点穿透审查通过场外衍生品变相放大高频交易杠杆的业务模式。
为了更好地突出公平性原则,罗荣华认为,除了规范交易资源分配,消除硬件与通道特权外,还应建立更严格的赔偿与举证责任倒置机制。针对程序化交易系统出现重大缺陷或“乌龙”事件导致的市场异常波动,必须建立更为严苛的追责与救济体系。同时,针对因跟风交易或流动性瞬间枯竭而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应进一步拓宽并畅通民事赔偿渠道,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高频量化交易本身并非‘洪水猛兽’,其对市场流动性、定价效率的正向价值值得肯定,但必须在严格、精细的监管框架下规范发展。”束其全强调,唯有突出公平性原则,深化细化高频量化交易监管,才能实现“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监管目标,让高频量化交易成为提升资本市场效率的工具,而非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因素。
(编辑:夏欣 审核:何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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