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73,证券简称:千方科技)于近日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61号),因在减持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过程中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年1月7日,千方科技持有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0.39%减少至9.99%,该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披露标准。然而,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停止交易,也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直至2026年3月11日才进行披露。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相关法规,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千方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公司若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针对此次违规,千方科技表示高度重视并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全面学习减持相关规则,建立更严格的减持监控机制,确保不再发生类似行为。同时,公司将按照浙江证监局要求,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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