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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是什么测试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是化学品生产商和进口商用来阐明化学品的理化特性(比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以及对使用者的健康(比如致癌,致畸等)可能产生危害的一份文件。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主要是通过这份文件向货运公司,使用者等接触产品的相关方说明产品有哪些危险或危害,接触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要做好哪些防护等,随着经济发展货物流通不断加大和人们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MSDS这样的说明资料已经被普遍要求,由于MSDS早出现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现在对MSDS的需要还都主要集中在相关出口产品上。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最低内容要求: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明确描述用于识别危害的数据,并提供有关该物质或混合物的安全储存、处理和处置的信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含有关接触对健康的潜在影响以及如何安全地使用该物质或混合物的信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还包含来自与该物质或混合物有关的使用、储存、处理和应急反应措施的物理化学性质或环境影响的危险信息。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需要提供16部分信息,每一部分信息的标题、序号和顺序不能随意变更。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不是长度固定的文档,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长度应与材料的危害和现有信息相称。
在适用和可获得的情况下,表1.5.2列出的最低限度信息,均应收入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相关标题下。在无法得到或资料不足的情况下,应明确说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不能留有任何空白。
二、最新版MSDS公司推荐
选择MSDS服务机构,关键是找到与产品、目标市场和预算最匹配的那一家。根据技术实力、行业口碑和服务经验,主流的服务商大致可分为综合型、专业型、检测型机构。MSDS公司推荐的3个实用建议
1、先明确需求,再选类型
看市场:出口欧盟,可优先考虑临安科达认证这类精通REACH法规的机构;出口美国或联合国GHS框架下的国家,临安科达认证等也是不错的选择。
看产品:如果是普通化工品,专业机构基本都能胜任;如果是锂电池、化妆品、农药等特殊产品,一定要选择有丰富同类产品经验的机构(如临安科达认证在这方面经验丰富)。
看预算:预算充足、追求品牌,选SGS等国际机构;追求高性价比,专业型机构往往能提供更灵活的价格。
2、务必核实机构的"实战"经验
索取样本:要求机构提供一份与你产品类似的MSDS样本,仔细查看其格式、内容完整性、专业术语使用是否规范。
询问案例:直接询问对方是否处理过所在行业的产品(例如:之前做过锂电池的MSDS吗?出口到日本的),经验丰富的机构能立刻给出肯定答复。
3、关注售后和更新服务
法规是动态变化的(例如欧盟CLP法规更新),一份MSDS的有效期通常为3至5年。专业的机构会提供一定期限内的更新服务。在下单前,务必确认好这项服务。
三、GHS法规实施MSDS最新版
❖ 欧盟CLP法规
CLP法规即欧盟法规,全称为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同时,CLP法规也是全球统一分类与标签系统(GHS)在欧盟的具体体现,已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
欧盟CLP更新
2023年3月31日,欧盟发布了(EU)法规,对欧盟CLP法规中的危害类别进行了更新,引入了对人类健康或环境的内分泌干扰物、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物质 、持久性,迁移性和毒性(PMT) 、高持久性和高迁移性物质(vPvM)等危害分类。
该法规自2023年4月20日起生效。该修订对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和标签的实施设定了缓冲期:
对于物质,自2025年5月1日起,需进行分类, 在此之前已投放欧盟市场的物质应于2026年11月1日起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和加贴标签。
对于混合物,自2026年5月1日起,需进行分类,在此之前已投放欧盟市场的混合物应于2028年5月1日起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和加贴标签。
欧盟SDS版本和全球GHS法规实施情况
❖ 韩国GHS法规
劳动安全卫生法;
有毒化学品控制法;
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法;
GHS的化学品标签;
缓冲期:物质 2011年6月30日;混合物 2013年6月30日;新化学物质2008年7月1日;
2019年修订并发布了职业安全卫生法。
❖ 马来西亚GHS法规
基于联合国GHS第三版,2013年10月11日发布《危险化学品分类,标签与SDS》,CLASS法规;
2014年8月16日发布(化学品分类危害信息传递实施行为守则);
缓冲期2015年4月17日;
2019年修订ICOP法规,增加了新的化学品分类信息;
2022年依据GHS第八版修订,征求意见,2023年启动ICOP修订咨询。
❖ 菲律宾GHS法规
适用范围
◆ 所有工作场所从事生产、使用、储存的工业化学物质;
◆ 有毒化学品。
缓冲期
◆ 所有工作场所化学物质自2014年6月27日起强制实施,物质和混合物的缓冲期;
◆ 已列入CCO和PCL的单一物质和化合物于2016年开始实施;
◆ 高产量有毒化学品将于2017年开始实施;
◆ IATA和IMDG危险货物品名表下的有毒化学品将于2018年开始实施,混合物将在2019年实施。
❖ 印尼GHS法规
主要法规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相关法规发布,替代原有法令,分类基于联合国GHS第四修订版。
缓冲期
◆ 物质:2013年7月12日起开始实施;
◆ 混合物:2016年12月31日起。
主要内容
◆ 要求印度尼西亚境内化学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按照法规要求进行GHS法规应对,SDS每5年需更新一次;
◆ 编制语言要求:印尼语。
❖ 澳大利亚GHS法规
《澳大利亚职业安全卫生法》简称WHS。
实施进展
(1)2012年1月1日,基于联合国第三版,《澳大利亚职业安全卫生法》WHS法实施;
(2)缓冲期5年,新老版本均可;
(3)于2017年1月1日,全面实施。要求化学品的进口商、供应商必须按照WHS法规的要求,分类、编制SDS和标签;
(4)2021法规进行再次修订更新,采用GHS第7版。
❖ 加拿大GHS法规
《加拿大危险产品法案》简称HPR。
实施进展
(1)2015年2月11日,基于联合国第五版,HPR法实施;
(2)分阶段实施;
(3)2022年采用GHS第7修订版,并引入第8版一些内容,2023年发布具体内容,过渡期为3年。
❖ 全球GHS差异对比
GHS的初衷是为了统一全球化学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那为什么不同国家现行的GHS又会有不同呢?
这就涉及到积木块原则,GHS法规的积木块原则是指GHS制度中的危险性种类和类别如同积木一样,各国可以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危险性种类和不同的危险性类别,作为本国的危险性分类,但必须遵循GHS制度规定的分类方法和统一标签要素。
比如危险性种类可以灵活选择,环境危害方面,虽然GHS制度对环境危害也有相应的分类,但一些国家在实施GHS法规时,可能会基于本国的环境政策、产业特点以及对环境危害的认识程度等因素,对环境危害的纳入和监管程度有所不同。有些国家可能会将环境危害纳入GHS法规的重点监管范围,而有些国家可能会在初期阶段暂不将其作为主要的监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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