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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维权时48小时追杀,自己的抄袭却拖了10年不管,这波双标操作,网友炸了!
“就是打死我,骂死我,把我祖坟刨了,把我头剃了,我也不认,我没有抄袭!”
4月1日,李荣浩发了条两千多字的长文(注:可以看我之前的文章),怒斥那些说他抄袭平井坚《Signal》的网友。
说实话,他这番回应我一开始还真以为是一出“受害者有罪论”。听完两首歌的对比版,我甚至觉得:这是真的100%一模一样!他亲口承认《小眼睛》的旋律跟平井坚的《Signal》完全一致
可万万没想到,这件事接下来的发展,比琼瑶剧还狗血!
01 前脚告单依纯维权,后脚自己翻车
这事儿的导火索还得从3月29日说起。
那天,李荣浩突然发微博,直接开炮指责单依纯在演唱会上未经授权翻唱他的《李白》,措辞强硬得像是要立刻把对方送上法庭。
要知道,单依纯当时可是在深圳演唱会上翻唱的,按理说这属于演出著作权范畴。李荣浩这边维权态度之坚决,效率之高,48小时内就发出了强硬声明
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毕竟创作者的版权应该得到尊重。
可谁能想到,这场正义的讨伐大战还没打完,回旋镖就扎回了自己身上
就在李荣浩炮轰单依纯的同时,一位乐评人吴向飞站了出来,直言李荣浩自己也深陷抄袭丑闻,点名了多首疑似抄袭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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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这一扒,直接炸了锅
大家立刻翻开李荣浩2016年给蔡淳佳写的《小眼睛》,和日本天王平井坚2003年发布的《Signal》做个对比。
不对比不知道,一对比吓一跳。
经过专业扒谱,两首歌在主旋律、和声走向、段落结构上几乎完全重叠。音乐博主用AI音频比对工具交叉验证,发现两首歌的相似度实测高达91.3%
不少网友还特意制作了左右声道对比版,听起来几乎完全就是同一首歌
面对铁证,李荣浩倒是没有回避。他在4月1日的长文中直接承认:“《小眼睛》就是《Signal》原曲,100%一样。
可紧接着,他话锋一转:“但是,我没有抄袭!”
这波神逻辑属实让人看傻了眼:都100%一样了,这还不叫抄袭?
03 乌龙的解释,经不起推敲
李荣浩的解释是这样的——
20年前他刚到北京做音乐幕后工作时,以“扒带”的形式把平井坚的《Signal》复刻下来,当成练习作业填了词,写了个中文版。
后来因为电脑文件太乱,误把这个练习文件打包发给了版权公司。结果2016年,版权公司直接把它当成原创作品授权给了蔡淳佳演唱并发行。
他得知后立刻要求版权公司去联系平井坚团队处理,但“那家公司后来结业了,联系不上,事情就不了了之”。
听着好像有点道理?练习作品被误发,这事儿在行业内确实有可能发生。
但问题是——网友开始扒细节了。
04 三大疑点,条条打脸
网友们化身福尔摩斯,抽丝剥茧后发现:李荣浩的说法,到处都是漏洞。
疑点一:版权到底在谁手上?
李荣浩说这首歌的版权“脱离控制”,是版权公司擅自发行后他无法追回。
但网友在台湾的“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MÜST)”官网查到,《小眼睛》的版权管理方根本不是别人,就是李荣浩自己名下的“酷亚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更绝的是,商业授权的联络窗口直接写的就是李荣浩本人
版权在自己公司,联络人就是自己,结果你说“联系不上”,找不到人处理?
这就像一个人指着自家的门牌号说:我不知道这家房子是谁的。
疑点二:版权公司真的倒闭了吗?
李荣浩说他当时签约的艾迴唱片后来“结业了”,导致他2016年想处理时断了线。
但网友查证后发现:艾迴唱片台湾分公司虽然在2013年裁撤了华语部门,但公司主体一直运营到2026年,根本没有倒闭
至于中国大陆分公司,虽然在2011年结业了,但2018年就已经重组并专门从事版权业务了
如果李荣浩2016年真的有心处理,这些公司主体都还好好地在那里,怎么可能“找不到人”?
疑点三:10年拖而不决,为什么?
最让网友愤怒的是时间线。
李荣浩说他2016年就发现这个问题,让版权公司去处理,后来不了了之。
可10年过去了,为什么一直到今天,在网友扒出来之后,他才高调说要“主动联系平井坚团队道歉赔偿”?
更扎心的是对比——
单依纯侵权事件,李荣浩48小时内就杀到了现场,措辞强硬、态度坚决。
但自己手里捏着《小眼睛》的版权整整10年,他从来没主动联系过平井坚,也从来没公开道过歉。
一边对别人严格维权,一边对自己宽松拖沓,这双标操作,网友们直接炸了。
05 网友怒了:这不就是偷?
如今,网上舆论几乎一边倒地站在了李荣浩的对立面。
很多网友愤怒地表示:“这根本不是抄袭,这是偷!”
一个网友留言特别扎心:“口口声声别人糟蹋你作品了,你自己怎么对待别人作品的?单依纯只是没买翻唱的版权,你这行为简直是没买翻唱版权,还把翻唱改成自己原唱,是音乐人里面最恶劣的行为了。”
还有网友翻出李荣浩早年的采访,当时面对抄袭质疑,他轻描淡写地说“歌已发了没办法”“不觉得有多严重”,跟现在强势维权、眼里不揉沙子的形象判若两人。
06 双标的结局,终究难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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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眼看舆论失控,李荣浩工作室再度发文。
这次措辞明显软了下来,表示“艺人不再出面反复回应相关话题”,还警告网友停止“引战、挑唆、造谣抹黑”,否则将依法追责。
可网友们根本不吃这一套。
10年前拿了别人的作品署自己的名,10年后高调维权却被扒了个底朝天。
李荣浩,你能帮别人维权,怎么就管不好自己的“小眼睛”呢?
那么最后,你怎么看?
投票:
- A. 李荣浩是无辜的,真是版权公司乌龙,支持他维权
- B. 这就是赤裸裸的抄袭,还敢告别人,太双标了
- C. 管他抄没抄,歌好听就行
- D. 吃瓜路过,看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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