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聚辰股份提问:“请问,1.公司先批准5600万超募资金补流后又取消退回拟用于股权投资,变更原因及合规性如何?2.其他应收款核销浦汉沪111万元由实控人补偿,款项形成原因及是否涉及资金占用?内控是否有效?谢谢!”
针对上述提问,聚辰股份回应称:“您好,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系公司计划投资重要供应商,以进一步巩国和深化彼此间的战略合作关系,为避免构成将超募资金变相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情形,影响全体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后决定的,符合有关法规规定,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其他应收款核销系公司实控人履行承诺,以自有资金足额补足相关其他应收款,不涉及资金占用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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