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返乡的党员干部:
清明、“三月三”传统节日将至,大家在回乡扫墓、陪伴亲人、参与民俗活动的同时,也应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家乡的平安和谐贡献力量。在此,广西公安向各位党员干部发出如下温馨提醒:
一、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形象
请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不违规吃喝、不酒后驾车、不参与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作为公职人员,大家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个人,更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二、主动排查化解,防范矛盾升级
返乡期间,多听邻里乡音,主动了解婚恋、家庭、邻里、债务、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及长年积怨。请牢记:人与人相处,摩擦在所难免,关键在于妥善处理。能劝则劝,能解则解;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村(社区)干部或公安机关报告,推动矛盾早发现、早化解。
三、提升安全意识,预防恶性案件
在参与红白喜事、家族聚餐等活动中,请务必提醒亲朋好友节制饮酒,避免因酒生事、因酒酿祸。许多偶发性案件往往源于酗酒后的情绪失控,一时之气可能酿成终身之悔。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积极劝导,从源头上预防因情绪引发的暴力行为和严重后果。
四、关心关注弱势群众,传递温暖关怀
请留意身边那些生意失败、生活困难、情感失意、性格偏执的群众,给予他们多一声问候、多一句关心,也许就能化解一场危机。对精神障碍患者,要提醒其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发现异常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防止极端事件发生。
五、当好文明表率,倡导安全风尚
带头文明祭扫,不焚烧纸钱、不燃放鞭炮,严防火灾事故;带头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出行安全,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党员干部应以实际行动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安全、绿色的节日理念。
群众的平安,是我们最深的牵挂,也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节日祝福。让我们在慎终追远中传承家风家训,在履职尽责中守护万家灯火,共同营造一个平安、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
祝大家节日安康,阖家幸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