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于佳敏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
据了解,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裁判发生法律效力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被告人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比率,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比率10个百分点。
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同时,注重依法惩治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以下简称“收买犯罪”),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着力遏制“买方市场”。对收买犯罪应判尽判,对收买并有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虐待等犯罪行为的,依法数罪并罚。对违法办理或者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材料,构成犯罪的,依法以拐卖、收买犯罪共犯或者以其他相关罪名定罪处罚。
随着对拐卖犯罪的持续严厉打击,以及综合治理措施的逐步落实,拐卖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25年较2012年峰值下降77.95%,已得到有效遏制。
案例一、十余年间偷盗十余名幼儿出卖 被告人已被执行死刑
“王某文等拐卖儿童案”中,王某文自2001年起,十余年间流窜湖南、湖北、四川等地以偷盗手段拐卖儿童共计14人,导致众多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家庭破碎,给失子家庭造成严重身心伤害和巨额财产损失。人民法院对王某文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彰显了打击拐卖犯罪绝不手软的鲜明态度,有力震慑潜在犯罪分子。
案例二、以介绍婚姻为名拐卖智障妇女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邱某江等拐卖妇女案”中,2018年至2021年3月,邱某江以介绍婚姻为名,通过他人介绍,从监护人处收买或骗得精神病患、智力障碍妇女,先带至住处控制,后高价卖予他人为妻。邱某江拐卖妇女6人,非法获利共计19万元,并奸淫其中2名妇女。人民法院对邱某江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三、夫妻先后出卖5名亲生子女获利47万元 双双获刑
“李某会等拐卖儿童案”中,李某会与妻子张某荣在已育有多名子女的情况下,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生育后即将所生子女出卖给他人,先后出卖5名亲生子女,非法获利共计47万元。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李某会、张某荣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李某会和张某荣分别获刑十一年六个月、五年。
案例四、以收养为名骗取3名婴儿予以出卖 被告人获刑7年
“陈某雅拐卖儿童案”中,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陈某雅通过网络获取他人送养子女信息,编造自己无生育能力、愿意收养等谎言,从送养人处先后骗取3名婴儿予以出卖,非法获利13万余元。法院认为,陈某雅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但鉴于其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提供被拐婴儿下落,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同案犯,依法从宽处罚。据此,对陈某雅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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