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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湖南常德澧县,正值学生放学高峰时段,澧县交警在古城路与澧阳路交叉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内坐满了学生,疑似“黑校车”,便立即对其进行检查。
经查,车内共载有6人,其中一人为驾驶人任某的儿子,其余五名学生每人每学期向任某缴纳450元作为乘车费用。任某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学生接送服务,属于典型的“黑校车”。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任某及乘车学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交通教育,依法对任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并组织其对学生进行转运。
湖南交警提醒
“黑校车”是指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营运从事接送学生的车辆。“黑校车”通常以盈利为目的且常发生超员现象,对学生的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黑校车”超员的危害
1.“黑校车”驾驶人通常没有定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未经交警部门审核取得相应资质,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无法达到要求,由此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2.由于“黑校车”以盈利为目的,绝大部分仅缴纳基础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利益得不到保障。
3.因“黑校车”趋利的特点,往往为了多赚钱,伴随着随意改变车身结构、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埋下祸根。
学生安全无小事
为了孩子的平安上学路
请拒绝乘坐黑校车
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可拨打122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请珍爱生命 远离“黑校车”
来源:湖南交警、红网
一审:黄佳僖、雷孜研
二审:曾雨田
三审:周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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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刷到我们的推文全凭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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