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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的边界究竟在哪里?舆论之下如何保持理性的思考?
孙海波教授深耕法理学领域的思辨力作,从重访经典论辩到回顾冲突现场,深入探讨法律与道德之间彼此纠葛、相互影响的复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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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律遇见道德》
孙海波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大学问
出版时间:2026年4月
定价:78元
、郭松义,1935年生,浙江上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清史、经济史、社会史,曾就清代的人口问题,清代农业、商业、婚姻家庭,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等方面问题做过重点研究。出版有《中国妇女通史·清代卷》《清代民间婚书研究》等著作20余部(含合著),发表论文百余篇。
作者简介
孙海波,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学者”,比较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比较法研究》常务副主编,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出版《择法而从:司法中的价值判断》《疑难案件与司法推理》等,译有《法理学简读》《法哲学》《像法律人那样推理》《法官如何裁判》《法律的理性:类比在法律论证中的运用》《司法裁量》等著作多部。
、郭松义,1935年生,浙江上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清史、经济史、社会史,曾就清代的人口问题,清代农业、商业、婚姻家庭,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等方面问题做过重点研究。出版有《中国妇女通史·清代卷》《清代民间婚书研究》等著作20余部(含合著),发表论文百余篇。
内容简介
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我们该如何抉择?本书是孙海波教授深耕法理学领域的思辨力作,深入探讨了法律与道德之间彼此纠葛、相互影响的复杂关系。通过重访“哈特与德沃金之争”等经典论辩,系统梳理了核心法学流派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书中结合“小悦悦事件”“中国斑马线第一罚”等标志性案例,探讨道德性立法的合理界限,拆解“合法不合理”的裁判难题,为法律人理性处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提供清晰的方法论指引。全书既回应基因编辑等全球性伦理挑战,也关照中国转型社会的价值困境,是一部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智慧的思辨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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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推荐/ 精彩书评
本书立足于法理学本身的框架结构,从法概念论、法伦理学和裁判理论三个层面,围绕法律与道德之关系这一法学的“好望角问题”进行了一次精彩的追索之旅。无论是道德的法律强制、立法的道德功能和界限这样的经典主题,还是对基因编辑的伦理反思这类时代之问,抑或是对社会公共道德在司法裁判中的地位和角色的现实关切,在本书中都有深入的探讨。
——雷磊(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
当法律遇见道德,既意味着道德通过立法和司法而进入法律,也意味着法律凭借揭示和引导而进入道德。本书的关键意义,不仅在于呈现了法律的道德规范性,更在于刻画了法律与道德的内在关联,还原了法律与道德的真实处境,让二者能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而彼此成就,携手同行。
——李义天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书亮点
1.孙海波教授深耕法理学领域的思辨力作,深入探讨了法律与道德之间彼此纠葛、相互影响的复杂关系。
2.重访经典论辩,提供坚实的学理基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曾经历了怎样的演变?作者以法理学史上“哈特与德沃金之争”等经典论辩为基石,系统梳理了自然法理论、法律实证主义等核心流派对这一法学界永恒辩题的讨论。
3.回顾冲突现场,提炼实践智慧。书中结合“小悦悦事件”“中国斑马线第一罚”等标志性案例,探讨道德性立法的合理界限,拆解“合法不合理”的裁判难题,为法律人理性处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提供清晰的方法论指引。
4.关注时代议题,兼具现实与前瞻视野。社会转型时期的价值困境如何突破?基因编辑面临哪些法伦理挑战?书中以紧扣时代脉搏的社会议题,回应了现实,也关照了未来。
精彩书摘
后记:对一个古老难题的当代回应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法哲学中一座难以逾越的山峰,中外学界关于这一主题的著述有很多,其中不乏大师的经典之作,比如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富勒的《法律的道德性》、德弗林的《道德的法律强制》等。本书无意也不可能超越这些经典著述,充其量不过是从某个角度为它们提供一个注脚而已。
本书所论主题涉及立法、行政、司法等多方面内容,揭示道德在不同领域与法律相遇时产生的问题及破解之道。
我们对法律的理解是否需要诉诸道德?不同的回答将导向不同的法律观。
肯定论者持有一种实质性的法律观,主张“法律是什么”与“法律应当是什么”不可分离,只有把法律与道德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理解法律,这是自然法的核心立场。与之相对,实证主义坚持法律与道德在本质上必然分离,一项法律在内容上是否符合道德、是否实质正确,并不影响其根本法律属性。这两种不同的法律观念,在法律实践中对人们的判断而言也殊为重要,极易形成认识和判断分歧。
面对转型社会的价值分裂和道德失范,有论者主张以法律之强制力推动道德的实施,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道德吸引力。法律在实施道德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但由于法律与道德本质上存在差异,很容易产生通过法律不当地强制执行道德的风险。道德能够被强制执行吗?显然不能。
道德的实现更多地依赖于行动主体的自觉实践。道德是一种反思性的善,人们唯有基于一种内在的、反思性的立场才能领悟道德。法律可将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化或义务化,却不能强迫人们去做美德要求之事。这就指引我们去思考如何划定立法与道德的界限,在道德选择上充分尊重人们的自主性。
在法律实践中,道德对法官裁判事业的影响也是十分明显的。司法裁判要满足依法裁判与个案正义两项要求,通常这二者之间是一致的,当法官依照法律做出了一项判决时,该判决通常同时也符合正义的要求。
但是,在法律自身出现不完整或实质性缺陷时,或者当案件事实复杂、鲜见时,依法裁判与个案正义可能不可兼得、顾此失彼,法官该作何选择?当下中国社会时常出现一些热点或轰动案例,判决结果合法但不合理,遭致了社会公众舆论的批评。究其原因,在于判决错失了道德正义目标的实现。司法者需要将法律、法理与情理相融合,以道德释法说理,提升裁判结果的说服力和实质合理性。为此,从理论上理顺道德与司法的关系便显得非常迫切、重要。
书中许多章节先前已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在收入书稿时作了必要的删减或补充。感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慷慨资助和支持,为本书出版扫清了后顾之忧。此处还要特别感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刘隆进先生,没有他的支持和帮助,本书恐怕不会这么顺利地与读者朋友见面!
本人对书中的一切错误承担责任,诚邀读者诸君提出批评!
孙海波
2026年1月6日
于德国弗莱堡马普研究所
目录
前言
一、法律与道德之间关系的重要性
二、理解不同层次的“道德”概念
三、立法中的道德难题
四、司法中的法律判断与道德判断
第一章法理学中法律与道德的纠葛
一、理解法理学
二、法概念论
三、法伦理学
四、裁判理论
第二章法律实证主义:法律与道德相分离
一、法律在何种意义上与道德分离?
二、法律的存在无关乎道德
三、去道德化与法律作为主权者的命令
四、后法律实证主义的法律观
第三章法律理论的道德品格
一、当代英美法理学中的方法论转向
二、描述性法理学所引发的挑战
三、对批评者的回应
四、超越“哈特与德沃金之争”
第四章法律能强制执行道德吗?
一、公民德性的国家塑造与自我建构
二、重思“哈特与德弗林”之争
三、对德弗林法律道德主义的新诠
四、迈向一种多元至善主义理论
第五章立法的道德界限
一、转型社会背景下的法与道德
二、何种法律? 谁之道德?
三、立法不应强人所难
四、道德自主与多元至善论
第六章道德性立法的方式及限度
一、通过立法的道德保卫战
二、立法的道德功能
三、立法指引道德的方式
四、道德上做错事的权利
第七章基因编辑的法伦理挑战
一、基因编辑引发的伦理危机9
二、新旧优生学和人的再造
三、基因科技对人之性质的挑战
四、基因工程的可能界限
第八章社会公共道德的法源地位反思
一、司法与道德互动的四个维度
二、“道德作为法源”命题的类型及表达
三、道德“正式法源论”的局限
四、重塑社会公共道德的“法源”性功能
第九章社会公共道德对法官裁判的影响
一、司法贯彻社会公共道德应处理好几组关系
二、社会公共道德在司法中应用的场合
三、通过社会公共道德释法的机制
四、以社会公共道德贯通裁判说理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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