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司特2021年年报虚增利润3634.67万元,却收到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违规挪用募集资金1.15亿元,但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称“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多名责任人面临刑事追责,不仅包括原实控人、前董事和高管,还包括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人员,可能是ST司特再融资项目签字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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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摄图网
年报虚增利润3600多万元,却获标准审计意见
2026年3月31日,ST司特(002538.SZ)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司尔特”变更为“ST司特”。
此次股票被ST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有关。根据该预罚单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ST司特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路发)与某企业编制虚假的台车掘进合同及结算单,虚构台车掘进业务。贵州路发向对方支付工程款3470.43万元,会计核算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
贵州路发还与3家公司分别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但这3家公司未实际提供工程服务。贵州路发为上述虚假业务合计支付3120.23万元,部分在2021年计入营业成本,部分同样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成本。
通过虚构工程建设业务,ST司特2021年虚增资产、利润总额各4580.4万元,2023年虚增营业成本1734.85万元、虚减利润总额1734.85万元。
此外,2021年,ST司特向两家农资公司虚假采购尿素,虚增营业成本1896.03万元,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17家经销商虚假销售有机肥,虚增营收950.29万元。这导致公司2021年虚减利润总额945.73万元。
综合以上造假手段,ST司特2021年虚增利润3634.6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76%;2023年虚减利润总额1734.8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
因此,安徽证监局拟决定对ST司特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金国清等7名责任人处以8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此次预罚单的罚款金额合计1860万元。金国清及其子金政辉决策、组织实施造假,安徽证监局拟对两人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ST司特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收入确认被列为关键审计事项之一。
违规挪用1.15亿元募资,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
收到预罚单的同时,ST司特及关联方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农资)、宣城东晨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晨健康)还被安徽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ST司特存在违规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违规拆借资金且信息披露不准确、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等四大违规问题。
2016年至2019年,ST司特违规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15亿元,违规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失3301.46万元,导致关联方宁国农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3680.63万元。
ST司特子公司安徽省鑫宏大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大健康)托管东晨健康期间,时任董事长金国清对公司隐瞒其实际持有东晨健康股份的情况,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鑫宏大健康以托管名义向东晨健康提供借款,导致关联方东晨健康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1亿元。目前,上述借款仍有3200万元未归还。
此外,ST司特因虚构工程建设项目、收入、成本等,导致公司2024年及部分以前年度收入、成本、固定资产等数据不准确,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此次罚单提到的非公开发行指的是2015年9月ST司特向8名机构投资人、1名自然人定向增发,募资净额为10.28亿元。
2016年至2019年,国元证券连续出具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称,ST司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宁国农资持原为ST司特的控股股东,金国清通过宁国农资实际控制ST司特。2016年12月,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受让了ST司特25%股份成为新控股股东,ST司特实控人变更为袁启宏,但金国清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直至2022年2月。
目前,宁国农资仍持有ST司特8.3%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原董事长私设“小金库”,中介人员面临刑事追责
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7名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长金国清、时任总经理金政辉、时任副总经理方君和文继兵、时任审计部部长黄席利、时任办公室科长马磊、时任财务部部长姚静。除了面临警告、罚款和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外,等待他们的可能还有刑事追责。
2024年1月,ST司特公告披露,发现黄席利等人员可能涉嫌职务侵占。在黄席利等拒不配合调查并提出辞职后,公司向公安局报案。
2025年9月末,ST司特公告称,金政辉等人涉嫌职务侵占一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据ST司特了解,本次移送审查起诉涉及公司前董事、高管,即金国清、金政辉、方君、文继兵、田明华,以及部分公司员工和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工作人员。
上述人员涉嫌的主要犯罪事实包括: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侵占公司及子公司贵州路发等的巨额财产;涉嫌虚构尿素采购交易将公司资金转出,再虚构有机肥销售回流部分资金并骗取政府补贴;涉嫌在虚构尿素采购交易过程中,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根据ST司特公布的移送名单,孙彬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孙彬疑为国元证券的保代,曾担任ST司特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2019年可转债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也是前文提到的2016年至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的签字保代之一。
此外,因前董事、高管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ST司特也在本次移送审查起诉中被认定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犯罪。2026年1月,ST司特收到《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决定对公司不起诉。
ST司特主要从事肥料、磷矿石、硫铁矿三大业务。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为32.25亿元、同比上涨5.27%,归属净利润为1.55亿元、同比下跌37.89%。
因上述职务侵占案,两名独立董事吴玉光、朱克亮对ST司特2023年年报到2025年半年报期间的7份定期报告都投出弃权票,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同样由于上述职务侵占案,2023年和2024年年审机构为ST司特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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