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上海的邓女士父母双亡、未婚无子,突发脑梗离世后留下600多万元遗产。根据民法典,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这一规定是否适用?昨天(3月31日)下午,该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今年2月,当时,53岁的邓女士突发脑梗昏倒在出租屋内,因为无近亲属,一度陷入了无人监护的困境。为了保障及时救治,当地民政部门指定邓女士的户籍所在地华泾镇政府做她的临时监护人。徐汇公证处主动介入,出具了一份“临时监护人”公证书,确认邓女士户籍所在地的华泾镇印象旭辉居委会为她的临时监护人。
3月11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正式指定印象旭辉居委会担任她的监护人。
3月19日凌晨,邓女士经抢救无效去世。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她留下的600多万遗产将如何处置呢?
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印象旭辉居民委员会作为此前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向法院申请指定徐汇区民政局作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
3月31日下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在华泾镇综治中心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庭上,居委会出示了相关证据,证明邓女士离世时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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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有无留有遗嘱或者遗扶养协议这些情况,有没有?
居委会社工:目前都没有发现。
审判员:再问一下双方,邓女士有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这种情况?
居委会社工:根据公证所调查的情况,没有。
审判员:被申请人这边?
民政局工作人员:也没有。
法官在庭审中逐一确认了邓女士的户籍资料、调查报告及死亡证明等证据。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在案证据,邓女士去世时已经没有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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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戚垠川:判决如下,指定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院判决:区民政局成为遗产管理人
随着判决落槌,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成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记者了解到,接下来,他们将启动作为邓女士遗产管理人的相关工作,包括清查遗产、查明债权债务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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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赵晓冰:我们担任了这位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之后,先要向社会公告表明,根据判决我们已经担任了这位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同时被继承人生前若有债权债务人,可以向我们申报债权债务,同时我们也会通过一定方式去查明被继承人她到底有哪些遗产,制作遗产清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管理和处理这些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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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泾镇的部分居民及镇政府工作人员旁听了此次庭审。镇社区服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接下来,该镇将全面排查居民的生活情况,鼓励独身人士提前做好意定监护,避免日后出现类似无人监护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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