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税务
为贯彻落实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下称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一步便利服务、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就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以下简称出口退(免)税]相关事宜予以明确。
纳税人发现出口退(免)税申报有误的,应当如何处理?一起了解一下↓
纳税人应当视该笔申报业务的核准情况分别处理:一是该笔申报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纳税人报送《撤回出口退(免)税申报申请表》,并选择“撤回原因”为“申报错误申请撤回”,申请撤回申报。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存在不予退(免)税情形的,即可撤回。二是该笔申报已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纳税人应当用负数冲减原申报数据。
纳税人已撤回或者已用负数冲减的上述申报数据涉及的申报凭证,后续可以重新用于申报出口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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