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1日,南方+刊发《湖南高速禁行摩托车引争议,商会建议优化“一刀切”,省交通运输厅暂未回应》(点击阅读)一文,聚焦湖南拟将高速禁摩纳入地方性法规引发的争议,以及中国摩托车商会的相关优化建议,报道发布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时隔一个多月,该事项迎来新进展。3月30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对争议较大的摩托车禁行条款作出调整,将此前“一刀切”的禁止表述,修改为由公安机关实施动态管控的相关内容。
争议缘起:从临时管控转向立法禁止引发多方质疑
此次高速禁摩争议,始于2025年11月27日。在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的《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中,明确提出“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这一条款若落地,意味着湖南高速禁摩将从以往的入口管控、现场劝返,转变为具备明确法律依据的刚性禁令,随即引发摩托车行业及骑行群体的广泛质疑与反对。
此前报道,2026年2月9日,中国摩托车商会致函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对这一“一刀切”禁令提出优化建议。商会表示,理解地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初衷,但摩托车属于依法登记的机动车,其高速公路通行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上位法支撑,湖南拟出台的全面禁止规定,与国家相关法律精神存在冲突。
对此,商会建议湖南将“全面禁止”调整为“分类管控”,具体包括选取双向六车道及以上、路况条件合适的路段,试点允许符合标准的摩托车通行;在隧桥密集、安全风险较高的路段划定禁行区域;完善驾驶规范、交通提示标志等配套管理措施;组织交通、公安部门及行业代表等多方开展论证,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针对上述建议,当时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未作出回应。湖南省公安厅曾解释称,湖南高速公路中双向四车道占比达91.3%,依据国家高速公路设计标准,此类车道不具备摩托车通行条件。
新进展:二次审议稿调整表述,推行精准施策
3月30日,二次审议稿对摩托车高速通行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据三湘都市报等媒体报道,草案删除了原有的“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表述,改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摩托车采取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措施,并根据高速公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适时对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的路段、时段等进行调整”。
这一调整摒弃了简单粗暴的全面禁止模式,体现出精准施策、科学管控的思路,也为后续根据实际路况优化管理政策保留了弹性空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人员表示,此次修改既立足当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的实际需求,也为未来政策优化调整预留了余地。
多方博弈:在通行安全与合法路权间寻求平衡
条款调整的背后,是通行安全与路权保障之间的平衡博弈。支持高速禁摩的观点认为,湖南高速以双向四车道为主,占比高达91.3%,双向六车道仅占8.7%,总长728公里,按照相关设计标准,四车道高速无法满足摩托车安全通行需求,且摩托车在高速行驶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而反对“一刀切”禁摩的声音则提出,如今摩托车行业技术不断升级,主流车型的安全性能已有明显提升,安徽、北京等多地通过分类管控、完善配套的差异化管理方式,已实现摩托车与其他车辆在高速上安全通行。同时,跨区域骑行的驾驶人常面临在高速入口领卡后却无法正常通行的窘境,各地政策不统一不仅违背全国交通一体化发展趋势,还会迫使驾驶人绕行国道,反而增加了长途出行的安全风险。
展望:法规尚未正式落地,仍需凝聚多方共识
目前,《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仍处于审议阶段,并未正式通过。即便条款完成修改,从全面禁止变为动态管控,公安机关依旧有权采取禁入措施,后续具体的实施细则、管控路段及时段范围,均有待进一步明确。
中国摩托车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对相关条款作出修改,这一调整体现出对行业诉求的重视,也反映出治理理念的进步。商会希望后续能参与具体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推动构建科学、合理且安全的摩托车高速通行管理机制,在道路安全与民生需求之间找到平衡。
南方+记者 欧阳胜勇
【作者】 欧阳胜勇
湘遇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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