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鞠婧祎被实名举报偷税漏税”登上热搜,有举报信显示鞠婧祎2024年纳税申报和实际收入存在差异,一封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抬头的接收回执显示于3月30日接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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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信内容
据极目新闻报道,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的相关事宜正在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中,具体内容以税务部门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鞠婧祎工作室发布声明,称鞠婧祎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积极履行公民应尽的纳税等义务,并已积极配合完成相关抽查、检查程序。
鞠婧祎曾为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后文简称“丝芭传媒”)签约艺人,双方自2024年起就合约等问题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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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婧祎方面发布声明
鞠婧祎为一杂志拍照片引出官司
丝芭传媒曾起诉该杂志方
据极目新闻报道,鞠婧祎在2024年6月-12月参与活动的项目被列表呈现。图片显示,2024年7月30日,鞠婧祎涉及项目为《新视线Wonderland》8月刊封面、封面大片。
红星新闻记者检索发现,就这份杂志拍摄情况,丝芭传媒曾起诉杂志方面。
民事裁定书显示,丝芭传媒提出,2013年8月16日,其与鞠某签订《S专属艺人合约》,又于2018年9月10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丝芭传媒是鞠某唯一独家经纪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独家全权代理其形象及任何形式的演艺活动,未经丝芭传媒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代理鞠某的演艺活动。同时,丝芭传媒独家拥有鞠某姓名、肖像、形象及声音等专有使用权,未经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擅自使用。独家经纪权属期限为2013年8月16日至2033年8月15日。
丝芭传媒认为,发现杂志方面未经丝芭许可,擅自与鞠某合作,利用鞠某为其主办的《WonXXXXXXX.》杂志拍摄了多张封面照片、内页照片及大量宣传物料,并公开发售含有鞠某肖像和姓名内容的杂志。对此,丝芭集团起诉杂志方面,认为侵犯了专属经纪权等,要求下架杂志、删除宣传内容并赔偿损失共计30万元。
本案中,鞠某被列为第三人。不过,杂志方面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准许,2025年10月9日,法院作出裁定,该案被移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记者未检索到该案最新进展。
此外,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中,鞠某同样被列为第三人。据判决书,2024年6月15日至18日,鞠某作为丝芭集团艺人参加《湖南卫视开心夜》,鞠某的发型师随行,期间发生劳务费9000元,车费188.8元。发型师起诉丝芭集团,称迟迟未支付、多次协商无果。
此前,丝芭集团曾称多次向发型师支付过钱款,附言“劳务费”“车资”“报销”等。丝芭集团认为,鞠某在公司有独立地位,聘请造型师是个人需求,公司与这位造型师没有签署过劳务合同,这是造型师与鞠某的合作,之前的劳务费都是通过鞠某活动报销费用进行支付,认为应该由鞠某付费。法院未予支持,一审判决丝芭传媒支付费用。记者未检索到该案是否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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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婧祎时尚照片 图据视觉中国
双方合约纠纷曾至少引发两次诉讼
丝芭传媒喊话称择日将实名举报
丝芭与鞠婧祎的纠纷曾多次登上热搜。据鞠婧祎工作室3月31日发布内容,丝芭传媒3月26日发布内容,双方的纠纷案件在正常审理过程中。
双方争议焦点主要为2024年6月后,丝芭传媒是否仍为鞠婧祎的经纪公司。2024年5月10日,鞠婧祎工作室“鞠婧祎_Official”微博注册。2024年12月9日,鞠婧祎全资注册上海橘事顺利影视文化工作室(个人独资)。
丝芭传媒曾称,双方于2018年9月10日签订过补充协议,截至2024年6月18日,双方基于SNH48女团经纪协议的第一阶段部分合作已宣告圆满完成,根据补充协议条款,正式过渡到以艺人经纪协议为基础的第二阶段合作之中。对此,鞠婧祎方面提出2024年6月已作出到期不续决定等,对于2018年的补充协议完全不知情。
为此,鞠婧祎于2024年起诉丝芭传媒,并申请对补充协议中鞠婧祎签名进行笔迹鉴定。对于鉴定结果,双方各执一词,丝芭传媒称未得出补充协议不是鞠婧祎本人签署的鉴定结果;鞠婧祎委托律师称鉴定意见为无法判断签名为鞠婧祎本人所写。该案于2025年9月10日鞠婧祎方面提出撤诉。
2025年10月,鞠婧祎委托律师重新组织相关证据并提起诉讼。双方又就鞠婧祎收入问题产生分歧。鞠婧祎委托律师称,丝芭传媒长期多次串通关联公司通过签订“双重合同”方式隐瞒演艺收入真实金额,截留、侵占鞠婧祎的演艺收入等。对此,丝芭传媒称,公司为鞠婧祎设立个人工作室,配备多名专职工作人员,出资1.6亿元为其定制打造影视作品,截至2024年5月已向鞠婧祎结算支付税前金额共计1亿余元,每月支付固定收入税前人民币25万元等。
也正是本次收入纠纷,丝芭传媒提出了“关于艺人收入依法纳税的补充声明”,称“以下公开的艺人收入为我司依约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已向管辖地税务机关依法完税的正规合法收入,经得起任何形式的税务核查。但是,在此之外如存在任何形式其他未申报、未依法纳税之收入,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次日,丝芭传媒发布最后告知,称“我司将以长期以来所掌握的大量事实和你们的种种劣迹为依据,将就你本人和你的关联人涂某某等涉嫌严重经济犯罪的行为,择日向国家相关监管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全网公开实名举报。”
红星新闻记者多次尝试联系丝芭传媒,电话均未能接通。
红星新闻记者 陈馨懿
编辑 包程立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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