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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赋能激活力 规范建设强根基——黑龙江省法学会创新研究会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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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庄德通

责 编|李旭

通讯员|关冰

正文共3008个字,预计阅读需9分钟▼

近年来,黑龙江省法学会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精神,以活跃度评级赋能激发活力,以规范化建设强基固本,创新完善研究会服务管理机制,持续提升指导监督效能,推动全省法学研究阵地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实现新跃升,为法治黑龙江建设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高站位统筹谋划,构建评级机制破解管理难题

为最大程度激发研究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速形成黑龙江省法学研究和成果转化主力军和主阵地,黑龙江省法学会立足“政治机关、学术团体、法治智库”三重定位,以强化顶层设计破解管理难题。

据介绍,黑龙江省法学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引领作为研究会工作的首要任务,将其纳入评级指标体系的首要维度。通过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黑龙江省委工作要求,举办研究会会长、秘书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等具体措施,引导各研究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法学研究始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强化研究会政治建设提供了实用有效的遵循,推动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稳步推进。

立足科学性,黑龙江省法学会进一步优化评级指标设计,制定《黑龙江省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活跃度评级制度(试行)》,构建涵盖思想政治引领、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学术研究成果、参与省法学会学术活动、专业人才培养、研究会自身建设6个方面22项的完整评级指标体系,设置“优秀、良好、合格、待提升”四个等级,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有效避免评价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实现了对研究会工作的全方位、立体化、精准化评价。

此外,黑龙江省法学会还进一步突出规范性,强化评级制度保障。制定《关于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对研究会各项活动进行规范性管理,在活动开展前完成审批和审查工作。评级采取“研究会自主评价+省法学会管理记录+实地调研+数据情况统计”的数据收集整理方式。通过会议动员、数据采集、综合评定、领导审定、印发通知、结果运用等流程,进一步规范评级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这种数据采集模式,有效杜绝了“重材料轻实效”“重申报轻落实”等问题,为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提供了坚实保障。

高标准实施,抓实评级流程实现效能提升

以评价体系为抓手,黑龙江省法学会积极推动研究会从“被动工作”向“主动创优”转变,通过精准分类、动态管理、结果活用,最大限度释放评价体系效能。

据了解,黑龙江省法学会持续规范研究会日常工作运行管理,建立研究会工作台账,将各研究会的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等核心信息分类建档、动态更新;建立常态化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传达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引导各研究会锚定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法治黑龙江建设重点任务及社会公众法治需求开展研究与服务,推动法学研究成果从“书架”加速走向“货架”,为年度评级工作提供全面、连续、可追溯的数据支撑,从源头上杜绝“年末突击补材料”“数据失真”等问题。

在过程跟踪上,黑龙江省法学会构建了“季度动态+半年督查+年度总结”的全周期跟踪模式,推动研究会工作闭环管理。实行季度动态报送,各研究会每季度报送工作动态,涵盖政治思想引领、学术活动开展、研究项目进展、成果产出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核心内容。开展半年工作督查,通过报送半年工作报告、召开座谈会、查阅佐证材料等方式,重点核查信息的真实性、工作推进的实效性,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研究会进行针对性督促指导。组织年度工作总结,年底前,对年度总结进行系统审核,结合季度动态、半年督查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纳入研究会年度评级档案,既为评级工作提供全面依据,也为指导研究会优化下一年度工作提供参考。

值得关注的是,黑龙江省法学会还深化综合衡量措施,健全量化评级机制。构建“自评申报+台账核验+实地核查+量化评分”综合评价体系,确保评级结果客观公正。各研究会对照指标自评申报成果并附佐证材料。通过四级等级划分及差异化激励约束措施,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

2025年度评级中,黑龙江省法学会所属的8个研究会获评优秀(占比23.5%)、10个研究会获评良好(占比29.5%)、13个研究会获评一般(占比38.2%)、3个研究会获评消极(占比8.8%)。健全“评价—反馈—整改—提升”闭环管理,将评级结果与经费支持、约谈督导、整改撤销等激励约束措施直接挂钩,形成“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生动格局。

高质量运用,以实际成效彰显评级价值

黑龙江省法学会研究会活跃度评级体系树立了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充分激发研究会内生动力与活力,推动法学研究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黑龙江省法学会牢牢把握法学研究的政治属性,将党的领导贯穿研究会管理和评级全过程,推动党建与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深度融合,实现政治建设与业务发展同频共振。各研究会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开展宣讲50余场,参与“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走进各级党政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20余次。

以评级为抓手,黑龙江省法学会引导各研究会精准对接政法机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需求,打通成果转化通道,延伸服务触角。2025年,黑龙江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及研究会理事会成员共出版专著6部,获批省级以上课题40余项,举办学术活动80余场,发表论文90余篇。聚焦对俄罗斯法治研究与合作核心方向,围绕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发挥地缘毗邻与专业深耕的双重优势,打破研究会间资源壁垒,系统整合黑龙江全省涉外法治研究领域的优质人才与资源开展研究,33项成果实现落地转化。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撰写的关于“政务大模型”文章获得上级部门认可。比较法学等研究会持续对俄罗斯法治发展进行系统性、跟踪性研究,在《俄罗斯法治发展研究报告(1991—2023)》的基础上,完成了《2024年俄罗斯法治发展研究报告》,全面梳理了俄罗斯转型期的法治进程,获得了学界普遍认可。

此外,黑龙江省法学会还积极推动研究会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严格依照《黑龙江省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开展换届选举,选优配强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领导班子,拓宽人才吸纳渠道,重点面向青年法学专家、法治实务骨干、涉外法律人才等群体,为研究会注入年轻化、专业化新生力量。健全常态化运行机制,完善对研究会的指导监督和会员的联络服务等制度体系,推动研究会日常运转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刑法学等研究会聚焦民生法治热点形成多项成果被采纳,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围绕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提供决策参考,地方法治研究会参与立法论证会60余场,教育法学等研究会开展公益普法200余场、覆盖5万余人次,现代企业制度等研究会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与风险防范培训。

同时,黑龙江省法学会还持续推动优化服务保障、搭建学术平台、促进成果转化、强化人才培养等工作,2025年支持青年学者牵头省部级课题8项,推荐35人次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青年学者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42项。

“下一步,黑龙江省法学会将继续深化研究会活跃度评级工作,不断优化评级指标体系,强化结果运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所属研究会在法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为服务全国法学研究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黑龙江省法学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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