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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英国的外交部长敦促以色列立法者放弃一项将大幅扩大在以色列实施死刑的法案。
该法案规定,任何在恐怖主义行为中故意杀害他人的恐怖分子都将被判处死刑。拟议法案还指出,判处死刑不需要法官全票通过。
这份由德国外交部周日分享的声明称,部长们对该法案表示“深切关切”。
“我们尤其担心该法案事实上具有歧视性质。该法案的通过将破坏以色列在民主原则上的承诺”,声明补充道。
欧洲委员会秘书长阿兰·贝尔塞周日也敦促以色列放弃这项法案,称其是“以色列长期以来事实上暂停死刑局面的严重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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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拟议法案被判死刑者将在判刑后90天内执行死刑。法案中详细规定的执行方式是绞刑,由以色列监狱管理局实施。
法案规定,对“出于种族主义或对某一族群的敌意,并意图损害以色列国或犹太民族在其土地上复兴而谋杀以色列公民的恐怖分子应判处死刑”。
批评者普遍认为,这一措辞在实际执行中几乎专门针对巴勒斯坦人,而不会同等适用于杀害巴勒斯坦人的以色列犹太公民。
这意味着,同样造成死亡的袭击行为,巴勒斯坦袭击者可能面临死刑,而以色列袭击者则可能不会。这种基于民族或身份的区别对待,构成了事实上的歧视,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
联合国专家上个月也呼吁以色列撤回该法案,指出其将严重侵犯生命权,并歧视被占巴勒斯坦领土上的居民。专家指出:通过剥夺司法和检控的自由裁量权,法庭无法依据个案情况作出判断,也无法考虑减轻处罚的因素,从而可能判处与罪行不相称的刑罚。
欧盟外交部门亦对法案提出谴责,明确指出:死刑本质上侵犯生命权,执行死刑必然触犯免受酷刑与其他虐待的绝对权利。
我们所处的世界,光怪陆离,哈马斯、ISIS之类的恐怖组织,可以随意砍下别人的脑袋,并把视频上传网络,以宣扬他们的残忍,而那些为受害者主持正义的人,却要考虑恐怖分子的生命权,还要保护恐怖分子免受酷刑与其他虐待的绝对权利。
恐怖分子在斩首的时候,从没考虑过被害人的免受酷刑的权利,恐怖分子把女人当成性奴的时候,也没虑过她们免受虐待的权利。在那个时候,恐怖分子把自己当成了上帝,高人一等,蔑视着这些蝼蚁。而反过来,当恐怖分子被捕入狱的时候,这些所谓的人权维护者,却要保护恐怖分子的权利,真是咄咄怪事。
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向包容,博爱,这总归是好的,然而,任何事情都有一个限度,过犹不及。
人类为了显示自己的文明,博爱,即便是杀猪,也规定了人道的方式。甚至,不按照规定的方式屠宰动物,会被送进监狱。
更有甚者,一群素食主义者,企图夺下别人的碗筷,剥夺别人吃肉的权利。更有一些爱狗人士,在马路上拦截运输车辆,用暴力的方式践行他们所认为的爱。而法律,却拿他们无能为力。一个个生意人和运输司机,只能默默的忍受损失。
在这里,爱心,包容,成了单方面的表达,就是人们吃肉的权利,要向素食主义者和动物保护主义者的心理满足让步。这哪里是爱,这是一部分人借爱的名义对另一部分人的暴政。牺牲别人吃肉的权利来维护他们的爱心。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古怪之处。人们的爱心,已经泛滥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即便是十恶不赦的恐怖分子,也被他们冠以文明的名义,保护他们的权利。
然而,当恐怖分子随意决定别人的生死的时候,当恐怖分子对自己的杀戮谈笑风生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把受害者当成自己的同类,并没有考虑受害者的权利。
而人们仍然要求以色列保护恐怖分子的人权和生命权,实际上,这是一部分借文明的名义剥夺另一部分人复仇的权利。这不是文明,这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权利的掠夺。
这些国家对以色列的指责,实际上就是牺牲以色列复仇的权利,来满足他们所谓的人权,生命权和不歧视的原则。
我更喜欢的世界是,你可以大度的既往不咎,而我却要睚眦必报,你坚持你的文明,我履行我报复的权利。
而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走向了一个极端。从人类历史上的残忍的互相屠杀,到不分青红皂白的文明。
一个个的人权保护组织,在努力地保护恐怖分子的人权,美其名曰宽容、社会进步,然而,他们却对被残害的受害者的权利不闻不问。
对加害者的关注远大于受害者,成了这个世界的可笑之处。
关塔那摩的囚犯,被虐待的新闻铺天盖地,施虐者被新闻报道追着四处喊打,最终造成了很多恐怖分子被释放,结果就是,他们重归阿富汗战场,最终又把那里的女人变成了奴隶。 这些所谓的人权保护者,这就是他们想要的结果?他们保护了恐怖分子的人权却牺牲了阿富汗女性的人权。
那些被ISIS虐杀的人,被他们贩卖的女奴,同样无人过问,一个残忍的割下别人的头颅的恐怖分子,却在监狱中享受着他的人权,而被害者已经没有了生存的机会,他的家属也在以泪洗面。
人权组织为以色列监狱中的恐怖分子的探视权不断呼吁,但是对于被哈马斯关押在加沙黑暗地道中的人质,却无人过问,他们虽然瘦的皮包骨头,却没人给他们送上一粒粮食。而这些人权组织,却嫌弃以色列给恐怖分子提供的食品不够丰富。
施暴者可以任意攻击别人,刀具,枪击,人体炸弹,被他们杀害的人甚至都不被这个世界知晓。然而,他们被捕后,却被呼吁给予人权,禁止侵犯他们的生命权。
人类就是这么虚伪,当一头狮子袭击人类之后,人们会把它杀死,因为狮子一旦开始袭击人类,就会成为食人狮,杀死是最好的选择,此时他们就不会考虑所谓的动物保护。然而,面对杀戮成性的恐怖分子,却要保护他的生命权,并且,还要称此为社会进步。
实际上,这哪里是社会进步,这是用受害者的血泪来体现自己的文明,就像瓜分别人的钱财来展现自己的爱心。
人类,为了显示自己虚伪的文明,宁可让恐怖分子的生活尽量的舒服,保证他们的权利,甚至对他们进行宽恕。然而,却对受害者不闻不问,对受害者的亲人漠不关心。这里面透着的,是无尽的虚伪。保护恐怖分子的权利以显示自己的文明,而忽略受害者的痛苦体现的却是冷漠。
以色列想把这些恐怖分子判处死刑,却遭到了他们的一致反对。他们斥责以色列侵犯恐怖分子的人权和生命权,要求以色列收回决定。实际上,这是牺牲以色列人的利益来满足他们的虚伪。
联合国专家也呼吁以色列撤回该法案,指出其将严重侵犯生命权,并歧视被占领巴勒斯坦领土上的居民。欧盟外交部门亦对法案提出谴责,明确指出:死刑本质上侵犯生命权,执行死刑必然触犯免受酷刑与其他虐待的绝对权利。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敌对的双方,在对方视我如猪狗的情况下,你却要求我维护对方的权利,而且不能对其进行歧视,真是咄咄怪事。更难以理解的是,这些人不是常规战争的战俘,而是恐怖分子。
欧洲的白左,强调包容,毫无界限的包容一切,即便是童婚和杀戮,也在文化包容的外衣下大行其道。
人类已经在爱心包容中失去了判断力,可怕的是,这些失去判断力的人,成为了社会的主流,正在挟持着有正确的是非观的人。
以色列历史上仅执行过两次死刑:一次是1948年,建国不久后,一名被控叛国罪的陆军上尉被处决;另一次是1962年,纳粹战犯阿道夫·艾希曼被处以绞刑。
以色列60多年从未执行过死刑,即使在处理恐怖袭击案件时也最多判处无期徒刑。然而,换来的是什么呢?是一次又一次不断的恐怖袭击,甚至是恐怖分子出狱后再次恐怖袭击,譬如辛瓦尔。
以色列的免除死刑并没有换来任何的善意,反而是持续的恐怖袭击,在文明无法化解恶念的情况下,或许,以牙还牙是最好的选择。
对恐怖的分子的文明,就是对国民的不负责任。
欧洲国家担心,这种歧视性立法会进一步激化巴以民族仇恨,为暴力循环火上浇油。然而,还会比一天之内屠杀1200多人更差吗?
该法案被视为极右翼力量推动的重大政策转向,实际上,这是以色列对巴勒斯坦恐怖分子忍无可忍的对等反应。一切都有因果,
至于所谓的该法案以反恐为名,行歧视之实,也无可厚非,毕竟,德国占领法国时也没跟戴高乐称兄道弟,苏军占领柏林时,马路上到处都是被强奸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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