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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池州和江苏常州,一起合同纠纷引发两地商界广泛关注。江苏沃尔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沃尔夫公司”)被购货方安徽盛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盛城公司”)以“设备质量不合格”为由告上法庭,案件审了近四年,索赔金额高达千余万元。
随着《百姓杂事谭》的调查深入,案件呈现复杂面向:原告唯一的证据(三份鉴定报告)出现严重疑点,原告甚至在法庭中对于设备何时出现的问题都不能回答。而被指有问题的设备至今仍在正常运转。
这究竟是一场合法维权,还是涉嫌“虚假诉讼”?其背后折射的司法公正与营商环境问题,值得深思。
01 供货方:盛城公司涉嫌虚假诉讼
“这根本就是一场利用司法程序进行的敲诈!”沃尔夫公司负责人出示厚厚一叠材料,情绪激动,直指盛城公司涉嫌虚假诉讼。
据沃尔夫公司称,双方于2020年签订了一份价值超千万元的6条生产线定作合同。设备交付后尚未安装,盛城公司拒付进度款,擅自找到第三方安装、调试。沃尔夫依法维权后,江苏常州法院认定盛城公司违约,支付设备余款及质保金。然而,盛城公司于2022年突然在当地起诉,2023年4月变更诉讼请求称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使用,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并索赔巨额营业损失。
然而,沃尔夫公司根据其取得的证据却描绘出另一番图景:
· 税务记录:自2021年起,盛城公司持续开具与涉案设备产品相关的销售发票,年度销售额巨大。
· 用电记录:电力公司提供的月度电费清单表明,涉案设备所在厂区的用电量长期处于高位稳定状态。
· 自身宣传:在盛城公司官方网站、宣传资料及销售人员抖及音账号中,持续发布案涉生产线正常运行,并生产出合格产品投入市场的视频内容,并在全国招商、合作。
“一个声称生产线早就不能使用的公司,怎么可能同时在生产、销售、并为此支付巨额电费?”沃尔夫公司负责人质疑。“面对这些客观证据,他们在法庭上全不作正面回应,只说他们还有别的用处和产线,但这么大的生产线哪是说建就建,而且这么多年还有如此多的产量,产线购买记录呢?生产记录呢?他们是当地大企业就可以说什么是什么了吗?”,旁听案件的沃尔夫公司法务很无奈的表示。
02 调查:被诉质量有问题的设备一直在生产合格产品
为核实沃尔夫公司与盛城公司双方各执一词的说法,《百姓杂事谭》组织人员进行了多方调查,力求通过第三方的视角还原客观事实。
在盛城公司厂区外围,调查人员连续多日观察到,厂区大门时常有大型货运车辆进出,装载着成品货物驶出,生产活动并未如盛城公司所称的“陷入停滞”。为获取更直观的证据,调查人员获取了厂区内部的两段作业视频。视频画面显示,涉案的几条生产线均正在使用、生产。在成品堆放区,码放大量整齐的产品。
此外,调查人员辗转联系到数家与盛城公司存在长期业务往来的下游客户及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一位不愿具名的采购商证实,他们公司自2022年初至今,持续向盛城公司采购由该生产线生产的同类新型建材产品,“我们去他们二厂实地考察过,车间很开净,有6条自动化生产线进行生产,我们每批货都会做抽检,产品质量很可靠,供应量也一直很稳定,”该采购商表示。其他几名采购商和供应商也证实了上述说法。
一位曾在盛城公司工作过的员工透露:我之前在盛城工作了两年,他们是在生产,而且机器运转正常,他想用哪套机器(指生产线)就用哪套机器,偶尔停下来,就是法院什么时候要来检查的拍照的,然后就停下来,把所有的痕迹给它撤走,然后就对外说,我们没生产,设备不能用。
这些来自不同渠道、彼此独立的第三方信息,与盛城公司的税务记录、用电数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从生产端到销售端,共同勾勒出一条持续运转的产业链图景。而这幅图景,与盛城公司在法庭上描绘的“设备无法使用、合同目的落空”的主张,形成了强烈且难以调和的反差。
03 北京律师:涉嫌虚假诉讼和违反既判力
北京一位资深商事诉讼律师分析指出,如果沃尔夫公司提供的证据属实且能形成完整链条,盛城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触犯“虚假诉讼罪”。该律师解释,虚假诉讼罪的核心要件之一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在本案中,盛城公司主张设备质量不合格无法使用,是其请求解除合同、退款赔款的唯一基础和前提。若该前提事实被客观证据证明为虚假,则其整个诉讼行为便失去了合法依据,涉嫌捏造事实、欺骗法庭、耗费司法资源,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巨额财产或获取不当利益的目的。
律师还指出,根据常州地区法院及江苏省高院此前作出的判决,盛城公司属于擅自违约找第三方安装、调试生产线,其作为违约方造成沃尔夫无法履行后续合同义务,盛城公司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后果,青阳法院在对盛城公司委托第三方安装这个行为认定上,认为是盛城公司被迫找第三方,不是违约,这点明显与江苏法院的在先判决相矛盾,也将导致对后续生产线责任的承担产生变化。
该律师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沃尔夫公司不仅应在民事二审中全力抗辩,更应依法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以维护自身权益、净化诉讼环境。
04 行业技术专家 权威声音
而针对盛城公司唯一的证据(三份鉴定报告),一位深耕该生产线行业多年的技术专家表示:这个鉴定只做了设备勘验,没有做生产线的启动,不符合行业通行作法,同时,生产线的运行与设备安装、调试、正确使用、定期维护、保养都关系密切,现在很明显运行过后再说设备出现问题是原产品出厂的质量问题,没有说服力。另外,以我们的行业经验,这些生锈、漏油等问题大多是长期运行产生的结果,也都是些表面问题。
05 沃尔夫公司目前的行动与担忧
沃尔夫公司已正式委托律师团队启动刑事控告程序,重点围绕虚假诉讼、伪造证据等涉嫌犯罪行为收集固定证据,并已向池州公安机关递交控告材料。
面对现有证据,青阳公安会如何调查、处理?能否突破地方保护壁垒依法立案追责?我们将持续关注。
而在推进的过程中,沃尔夫公司对于池州司法在这个案件中的公平公正性也表达出深深的担忧。
“这个生产线盛城公司是认可试运行的,说明我们提供的设备没问题,可试运行的情况如何,什么时候坏了,怎么坏了,你总要说清楚才能主张赔偿吧,这些最基本的问题,青阳法院没有查明就判对方胜诉,在二审中我方提出来,盛城公司在法庭上全都不清楚,这个官司打了四年了,这最基本的情况都说不清难道不能说明问题吗?但是法官也不查,也不问,感觉对查明事实完全没兴趣”,旁听案件开庭的沃尔夫公司法务有些气愤地表示,“我们公司企业文化很好的,我们员工都在关注这个案件,我们都想不通我们走的时候设备好好的,后来你公司找别人安装、调试用了这么多年,设备坏了怎么就是我们的责任了?……”
两天前,在沃尔夫申请、二审法院组织的司法现场勘验中,竟然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场面:盛城公司单方百般阻挠,沃尔夫公司技术人员连厂门都没进去,勘验无法推进;二审法院因此就做出了中止勘验的决定。更让人倍感意外的是,本不应参与二审诉讼程序的一审法官徐某,竟然也出现在此次司法勘验现场并参与其中,发号施令。
文章来源:中华网、微信公众号《百姓杂事谭》
链接:https://m.life.china.com/2026-03/30/content_558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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