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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年复查瞿秋白案,《多余的话》引起广泛的争论,到底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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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初冬,北京已经起风了。中纪委一间并不宽敞的办公室里,有人轻声念出一个久违的名字——“瞿秋白”。屋里一位老干部放下茶杯,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这个案子,再拖下去就说不过去了。”一句平静的话,背后站着的是四十多年的恩怨、争议与疑问,其中最刺眼的焦点,就是那篇写于1935年的狱中遗稿《多余的话》。

要说这场争论从哪里起头,似乎又不能只盯着1979年。时间往前拨回到1935年6月,福建长汀的枪声响起时,很少有人会想到,一篇在国民党报纸上刊载的长文,会在此后几十年里,一次又一次搅动中国革命史的叙事。

有意思的是,《多余的话》本来只是瞿秋白留给后世的一纸“私话”,却在不同年代,被赋予截然相反的含义。有人把它当作“晚节不保”的证据,有人则从中读出一个知识分子式的沉郁与自省。等到1979年专门复查瞿秋白案时,这篇文章几乎成了绕不开的核心问题——它到底算什么?

1935年6月,时任国民党第36师师长的宋希濂接到上级蒋鼎文转来的密电,密电背后是蒋介石的意志:对被押在长汀的瞿秋白,“就地枪决”。对于执行命令的军官来说,那或许只是又一项“剿共任务”;对后来的人而言,这一天却成了一个难以抹去的历史节点。

多年以后,宋希濂在被俘后回忆这段往事,始终难掩心中阴影。他在接受政协文史工作者汪东林采访时,把瞿秋白就义前的情形讲得很细。通过这些回忆,一个从容赴死的形象渐渐清晰:不呼号,不求饶,只是提出一个看似“文人气”的请求——希望将狱中几个月写下的稿子带出去发表,其中就有那篇长文《多余的话》。

瞿秋白本人似乎并不抱太大希望,他明白敌我之间的残酷现实,这些文字能否见天日,完全不是自己能掌握的。出人意料的是,1935年不久,国民党“中统”主办的《社会新闻》就陆续刊载了这份遗稿,1937年《逸经》半月刊又全文刊印。更让人难以预见的是,这篇文章从一刊出,争议就像火种一样,埋在历史的土层里,时不时被不同的风吹起来,又烧上一阵。

如果只看牺牲一事,党内对瞿秋白的评价,在很长时间里是明确而肯定的。



1945年4月召开的中共七大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就专门提到他。文件指出,在“左”倾教条主义统治时期,以瞿秋白为代表的一批同志曾被错误打击,但他被打击之后仍在文化战线作了许多有益工作,1935年6月又“英勇地牺牲在敌人的屠刀之下”,“无产阶级英雄气概,永远值得纪念”。这是中共中央在正式决议中,第一次以比较系统的方式,对瞿秋白作出定性。

毛泽东后来谈到瞿秋白时,还专门强调他在困难年代“宁愿向刽子手的屠刀走去,不愿屈服”,认为他的意志与精神“不会死去”。这些评价在随后的岁月里并未改变,直到六十年代中期之前,瞿秋白的形象,都更多停留在“早期领导人”“革命烈士”这几个关键词上。

真正让局面发生微妙变化的,偏偏就是那篇狱中遗稿。《多余的话》写成于1935年春夏之交,在内容上并非简单的“悔罪书”,而是带着浓重个人色彩的回顾与反思。不过,从一开始,党内对这份文字就抱着相当谨慎的态度,甚至可以说是“不轻易相信”。

之所以产生“不相信”,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先看流传途径。狱中烈士留下文字,这在当年的斗争环境下并不少见。方志敏在江西就曾在囚禁期间写下数十万字的遗稿,包括《可爱的中国》《清贫》等。这些稿件从监狱送出,经过的是极其隐秘、复杂的地下交通线:有看守的同情,有同志的接应,也有一次次差点暴露的危险。建国后,参与转送遗稿的多个当事人都还在,他们对当年的每个环节记得清清楚楚,因此这些文稿的真伪并没有太大争议。

但《多余的话》的轨迹就完全不同了。这篇文章既不是通过党组织的交通系统传出,也不是由地下关系辗转保留,而是由国民党“中统”控制的刊物公开发表。1935年开始连载,1937年又被《逸经》半月刊全文印行。这样一来,问题就来了:这到底是敌人伪托之作,还是瞿秋白留下、被敌方利用的材料?单凭当时掌握的线索,很难下死结论。

值得一提的是,国民党当局在刊载《多余的话》时,并没有把它当作“叛徒自白书”到处宣扬,反而更像是刊载一篇颇具文采的“自述”。从政治宣传的角度看,这种处理多少有些反常。也正是这种诡异的刊行方式,让许多共产党人更加怀疑:是不是有人借用瞿秋白的名义,写了一篇“自我否定”的文章,企图瓦解对他原本的尊重。

六十年代,李克农向陆定一转述了一个情况:有人声称手里有《多余的话》真迹,要以高价卖出。陆定一当时认定此稿系伪造,对购买毫无兴趣。但在人民大会堂的一次会见中,周恩来当面表示,自己看过那份手迹,确是瞿秋白笔迹。这种高层间的不同判断,让问题更添一层迷雾。



再看思想内容。从字里行间看,《多余的话》确实与当时提倡的“革命英雄书写”风格不一样。方志敏在遗稿中洋溢着对未来胜利的信心,对革命道路坚定无比,即便提到挫折与困苦,也一笔带过,主调高昂。而瞿秋白在文中,则更多谈到个人性格、知识分子心态、政治斗争中的摇摆与不安,有时措辞甚至带着伤感、冷静乃至悲观。

在强调“纯而又纯”的年代,这样的文字就显得格格不入。有的段落让人读起来像是“书生从政”的自嘲,有的则给人一种“心灰意冷”的感觉,与人们脑海中“刑场上慷慨就义”的英雄形象,似乎并不那么合拍。

正因为此,关于真伪与评价的问题就交织在一起了。

瞿秋白的夫人杨之华对《多余的话》态度非常坚决,她认为这篇文章是假的,理由也很简单:如果真有这样的手稿,国民党完全可以借机大做文章,把手迹公开展览,以达到政治宣传的最大化效果。既然没有这样做,就说明其中有猫腻。

但也有人有不同感受。作家丁玲在延安读到《多余的话》时,觉得文风、语气、精神状态都和自己熟悉的瞿秋白十分相似。她回忆说,读着读着,仿佛就看见了本人,那种略带幽默的自省,那种复杂的内心活动,让她几乎无法相信是伪作。

这种截然相反的判断,在相当长时间里共存着。人们在公开评价中绕开《多余的话》,既不明确肯定,也不贸然否定。这种“搁置”,本身就是一种态度。

进入六十年代,这份“搁置”被打破。1962年,香港自联社出版司马璐所写《瞿秋白传》,书后附上了《多余的话》全文,在港澳读书界引起不小反响。1963年,另一篇文章却在内地掀起了另一场风波——这就是戚本禹的《评李秀成自述》。

太平天国名将李秀成在被俘后,曾写下一部自述。后世一直争论,这份文本到底算是“认罪书”,还是“被迫而作的交代”。在特定政治语境下,“变节”与否自然不是纯学术问题。《评李秀成自述》发表后,把李秀成塑造成“晚节不保”的典型,有意无意间,很多人就把瞿秋白和李秀成联在了一起。



一种颇简单粗暴的对比逻辑开始流行:李秀成战功显赫,最后写了“自述”,被视为投降;瞿秋白早年地位重要,晚年写了《多余的话》,是不是也走了同一条路?有了这样的思路,宣传中对瞿秋白的提及就越来越少,直到某个阶段,“叛徒”的帽子开始频繁出现在内部材料中。

1972年,有关部门正式做出结论,认定瞿秋白“在狱中写了《多余的话》,自首叛变”。这个定性,对他个人形象几乎是致命打击,也直接影响到他的家人。杨之华在“特殊年代”中被关押六年,遭受种种折磨,1973年含冤病逝。她生前撰写的《回忆秋白》稿本被压在故纸堆里,直到多年后才得以公开出版。

即便在后来逐步拨乱反正的过程中,涉及瞿秋白的平反问题,推进也很谨慎。既有“叛徒定性”的旧文件束缚,又有《多余的话》这篇文章的敏感性,当时相关单位内部讨论时,往往都绕不过这几个关键点。

转机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出现的。

1979年,已经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宣部部长的陆定一,主动提出要认真复查瞿秋白问题。他在2月1日写信给陈云、黄克诚,详细陈述了自己的意见,提议由中纪委牵头重新调查。与此同时,他还鼓励瞿秋白之女瞿独伊写信反映情况。

社会气氛在这一时期已经明显变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陈铁建写了一篇《重评〈多余的话〉》,于1979年3月刊载在《历史研究》第三期。文章不再停留在单一政治标签上,而是试图从文本本身、历史语境、人物经历出发,对这篇狱中文稿做出较为冷静的分析。论点虽然还算谨慎,但在当时,也足以被视为“逆风而行”。

文章发表后,争议立刻涌向作者本人。有人批评他“为叛徒翻案”,有人质疑“动机不纯”。1979年6月,陈铁建受邀到福建才溪参加学术讨论会。会场上,不少人要求他专门讲讲“为什么要重评《多余的话》”,言语间带着明显火药味。他连续挨了两天“批评”,气氛颇为紧张。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转来一份中纪委的通知,请他加入一个新的调查小组。对外名称很简单,叫“第八组”,对内却有个明确任务:复查瞿秋白案。

其实,复查工作并不是从零起步。早在五十年代中期,公安部就曾就瞿秋白被害一事展开过系统调查。

1954年,湖南省公安厅在侦办案件过程中,从两名参与过当年长汀枪决行动的人员口供中,发现了重要线索。公安部随即指示十三局抽调力量立案调查。此后十年间,调查人员沿着当年的线索,在福建、江西、湖南等地多方取证,查档案、访旧人、核对时间地点,终于在1964年10月19日完成一份颇为详尽的《瞿秋白烈士被害问题调查报告》。

报告的结论相当明确:在被捕、关押和就义前,瞿秋白没有出卖党组织和同志,没有叛变行为。这份报告的材料基础相对扎实,既有敌方旧档案,也有多名知情人的回忆。但由于当时的政治环境不久后急转直下,这份调查结果并未在更大范围内产生应有影响。

到了六十年代中期,“批瞿”风气抬头,原本只是“有争议”的问题,被不断放大,直至公开定性。1972年的那纸文件,把“在狱中写《多余的话》自首叛变”的说法钉死在纸面上。等到1979年中纪委第八组提出为瞿秋白平反,拿出事实依据时,十一届五中全会上仍然没有马上通过相关决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如何对待旧有结论。

不过,气候已经变了。既有内部调查在持续推进,又有学界的讨论在慢慢发酵,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如果不对《多余的话》作出新的判断,许多历史问题就难以收尾。

这一点,在1980年10月的文件里体现得很清楚。

1980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纪委《关于瞿秋白同志被捕就义情况的调查报告》的通知,标志着这起延宕多年的案件,正式完成复查。报告对《多余的话》的性质,作出了极为直接的表述:“文中一没有出卖党和同志;二没有攻击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三没有吹捧国民党;四没有向敌人乞求不死的意图。”

这样一条条列出的结论,其实抓住了当年政治评价的几个关键点。对于是否“叛变”,是否“投降”,是否“为敌服务”,报告给出的答案,是清晰而否定的。换句话说,《多余的话》不是叛徒“自白书”,而是一个在生死关头,对自身与革命进行反思的特殊文本。



围绕《多余的话》的争论,到了八十年代初才算真正有了定论,但一连串的信件与批示,可以看出当时复查工作推进的实际轨迹。

在陈铁建的文章发表不久,瞿秋白的妹妹瞿轶群——此时已是79岁高龄——给中纪委写了一封信,要求重新审查兄长的案子。陈云收到信后,把它转给胡耀邦。胡耀邦在信上写下批示:“瞿秋白同志要在明年给他一个公正的评价,请现在就搞材料。此信中的要求合理解决。请陈野苹同志办。”

陈野苹时任中组部副部长,他接到批示后,将信转给中纪委第八组。这一串简单的流转,背后其实是中央层面对复查工作的明确态度:不再拖延,该做的调查要做,该推翻的错误结论要推翻。

与此同时,陈铁建也被请到上海,向第八组负责人、时任中纪委研究室副主任孙克悠详细介绍自己掌握的情况:包括瞿秋白被捕前后的活动轨迹,当年国民党监禁、审讯的具体做法,以及《多余的话》刊行的背景和后来各种版本的流传。他不是作决定的人,却成了提供线索与材料的重要一环。

从已公开的资料看,第八组在复查工作中,并没有花太多时间重新讨论“思想评价”的问题,而是把重点放在事实核查上:有没有叛变?有没有出卖同志?有没有配合敌人破坏党组织?这一系列问题,一一与当年的公安部报告、地方档案、当事人口述进行对照。结论与1964年的那份调查报告基本一致——叛变的指控站不住脚。

有意思的是,这次复查也进一步澄清了一个误解:不少人早年以为,只要在敌人控制的报纸上发表文字,就意味着“站在敌人一边”;又或者,文章中只要出现某些“低沉”“反思”语句,就可以被扣上“动摇”甚至“投降”的帽子。复查报告显然没有沿用这种简化逻辑,而是把《多余的话》置于当时具体的斗争环境之中,看它究竟对敌人有没有实际帮助,又是否构成实质性的政治背叛。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中纪委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了对瞿秋白案复查的情况,明确指出:经调查,瞿秋白在被捕后“坚持不屈不挠的斗争,因而遭受敌人杀害”。这句话,与1945年的七大决议形成了某种呼应,也宣告早先的“叛徒定性”被彻底推翻。

从枪声响起的1935年,到十二大报告中的那句“坚持不屈不挠的斗争”,中间隔了四十七年。在这四十七年里,一篇名为《多余的话》的狱中文稿,几次被抬上风口浪尖,既承受了时代情绪的投射,也暴露出评价革命人物时的种种复杂标准。



回头再看《多余的话》,很多读者都会有一种复杂的感受。一边是长汀刑场上的从容就义,另一边是文字中流露出的困惑和自责。两者放在一起,似乎有点不那么“整齐划一”,却又更接近真实的人。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习惯用一种简单的模式去想象革命者:永远乐观,始终坚定,从不犹豫,也不多想心事。《多余的话》打破的,正是这种单一的想象。文中确实有不少伤感甚至消沉的句子,有时还带点尖锐的自嘲。比如对“书生从政”的无力感,对党内斗争的反思,对自身缺点的剖析,这些内容,与其说是在“认罪”,不如说是在做一份近乎残酷的自我检讨。

这类文字,在强调高昂斗志的年代,很容易被看作“丧气话”。但从历史事实来看,《多余的话》并没有替敌方说话,更没有交代同志情况或泄露组织机密。正如1980年调查报告所下的判断,它不符合“叛变自白书”的任何一个要件。

也正因为如此,围绕这篇遗稿的漫长争论,最终指向的一个问题,其实并不抽象:怎样看待一个革命者的脆弱与摇摆?在生死关头,一个人既可以有英雄的选择,也可以有知识分子的忧思,这两面并不必然相互排斥。

试想一下,当年身处牢房的,若不是一个在革命道路上经历过重大起伏的人,又怎会写出这样复杂的文字?一个人在纸上呈现出的犹疑与反思,并不能自动推导出行为上的投降。把思想上的自省,与政治意义上的叛变简单画等号,本身就是一种粗糙甚至危险的做法。

从这个角度看,1979年启动的复查工作,意义并不局限在为某一位烈士“翻案”。它实际上也在悄然调整一种评价标准:对待历史人物时,是只看一种单线条的“英雄形象”,还是允许看到更丰富的人性层次?在政治立场与个人情感之间,能不能做出合理区分?

不得不说,《多余的话》之所以能引发广泛争论,恰恰在于它逼着后人面对这些问题。对不少中老年读者来说,当年关于“是否叛变”的争辩,也许已经渐渐淡出记忆,但那一代人在政治风浪中见过的种种“帽子”,在这个案件中仍能找到影子。



把视线再放宽一些,瞿秋白案的复查,也折射出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间,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条大致脉络。

一方面,是对事实的重视。无论是公安部在五十年代做的长达十年的调查,还是中纪委第八组在七十年代末组织的复查,最终都不得不回到最基本的材料:口供、档案、当事人回忆。这些东西看似枯燥,却是打破简单定性的重要支撑。没有这些踏实的工作,任何平反都容易沦为“另一种拍脑袋”。

另一方面,是对文献的重新审视。《多余的话》既是政治案件中的证物,又是一篇有一定文学价值的长文。当它被重新置于历史语境中仔细阅读,人们发现,它既没有对共产党立场的根本否定,也没有对敌方的歌功颂德,更多是对一段个人革命经历的沉重回顾。这样的文本,显然不适合作为“叛徒”的铁证,却很像一面镜子,照出一代知识分子投身革命时的复杂内心。

值得注意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党内正式文件对瞿秋白的肯定评价从未中断,即便在《多余的话》饱受质疑时,他“革命烈士”的身份也没有被彻底否定。真正造成巨大伤害的,是1972年那份“叛徒定性”。而要纠正这份文件,仅靠几句“态度上的改变”远远不够,必须有扎实的调查结论作支持。

从这个意义上说,1979年的复查并不是简单的“翻转”,而是一种回到原点的修正。通过重新审视早年的调查报告,重新理解《多余的话》,重新梳理被捕、关押、就义的全过程,复查工作一步步把人们拉回到事实本身。

到1982年十二大报告中,那句“坚持不屈不挠的斗争”写入正式文件时,许多曾经亲历那段历史的人,应该都会有一种说不出口的复杂心情。争议并没有完全消散,许多疑问也未必都能获得统一答案,但至少有一点已经明确:用“叛徒”二字去概括瞿秋白,是不符合事实的。

在众多革命者的故事里,瞿秋白的经历也许算不上最传奇,却颇具代表性。他有高位时的意气风发,也有被批评时的失落和迷惘;有狱中写作的沉吟,也有刑场前的从容决绝。把这些全都看成一体,而不是只挑一面放大,恐怕更接近历史原貌。

至于《多余的话》为何能在1979年的复查中再次成为焦点,原因并不难理解:这篇文章长期以来被视作“叛变证据”的核心,能不能翻案,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如何重新阅读它。等到官方调查报告用四条简明的结论,把“叛变”指控逐一否定之后,《多余的话》就从“罪证”,变成了一份需要认真研究的历史文献。

从1935年长汀的密电,到1979年中纪委的复查,再到1982年的大会报告,一条时间线被完整拉直。《多余的话》引起的广泛争论,归根到底,源于不同年代对“革命者应当是什么样”的期待差异,也源于历史判断在现实压力下的摇摆与修正。瞿秋白本人的命运,恰好落在这些交叉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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