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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踊跃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1、非法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2、在畜禽养殖、屠宰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品、违禁化合物,对肉类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有害物质,篡改、伪造检疫检验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明的;
3、未取得相关资质,私设肉制品加工“黑作坊”“黑窝点”,使用劣质、过期、来源不明肉类原料加工生产肉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成分的;
4、以低价肉类(如猪肉、鸭肉、鸡肉)冒充牛、羊、驴肉等高档肉类及肉制品销售,假冒知名品牌、伪造厂名厂址、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肉制品的;
5、餐饮门店、食堂、烧烤摊、火锅店、夜市等经营场所,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假劣肉类及肉制品,加工售卖问题肉制品的;
6、其他涉及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贮存、运输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1、网络餐饮平台、外卖商家、电商店铺、直播带货等主体,无证无照经营、证照造假、证照过期、一证多用、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存在“幽灵外卖”“黑作坊”线上经营的;
2、网络平台销售假劣肉制品、过期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进行虚假宣传、虚假认证、篡改食品信息,隐瞒食品真实来源和质量问题的;
3、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未履行商家资质审核、食品安全抽查监测、问题食品下架处置等法定职责,放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的;
4、网络冷链物流、食品仓储环节,隐匿、运输、贮存假劣肉制品、问题食品,逃避监管的;
5、其他网络餐饮经营及相关配套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
来信来访举报:耒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地址:耒阳市五一东路331号)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和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2、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线索,不得捏造、虚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携手共建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共同守护群众食品安全。
耒阳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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