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的心血,说拆就拆,连一句正经通知、一份合法文书都没有!”站在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的养虾池旁,汕头市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恒茂公司)工作人员望着满目疮痍的场地,眼神里满是绝望与愤怒。谁能想到,这家投入近4200万(含虾塘设备、养殖成本及尾水处理设施)、预计总收入超2500万的台资养虾企业,竟被基层相关单位以“环保”为名,在程序与实体均存在明显瑕疵的情况下实施拆除。曾经整齐规范、排污设施齐全的养虾池,如今池埂破碎、设备废弃,一片生机盎然的标准化养殖基地,瞬间陷入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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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片,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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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片,恒茂公司提供)
作为传统农业大镇,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陇田镇的水产养殖是当地村民的重要增收路径。2008年,汕头潮南台创园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恒茂公司作为重点招商台资项目入驻,扎根此地十余年。从2008年工商注册、2010年与台创园相关管理部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到2024年两次签订补充协议将承租面积扩至215.91亩,恒茂公司始终合规缴租、诚信经营,持有全套合法资质,不仅将荒地打造成标准化养虾基地、带动当地就业,更成为两岸农业合作的缩影。谁也未曾料到,一场毫无征兆的“生态整治”,会成为压垮这家企业的致命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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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滩涂养殖证,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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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滩涂养殖证,恒茂公司提供)
突发变故:百余人携机械拆除,“四无”操作刷新底线
2025年11月,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行政单位以“政策变动”为由,要求恒茂公司暂停投苗、停止扩建,法人按要求于12月4日提交书面整改承诺后,相关部门却始终未出具任何具体整改文件,这场“整改”从一开始便显得不合常理。2026年1月30日,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行政单位以做笔录为由,将恒茂公司法人带至派出所限制联系外界,为后续行动做了铺垫。
1月31日至2月2日,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相关组织负责人组织百余名工作人员携两台勾机赶赴养殖场,在未出具正式拆除决定、合法催告、公开公告及完整执法文书的情况下,对13口虾池进行拆除,其中4口被彻底摧毁,9口遭人工拆毁,经恒茂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阻拦才得以叫停。参与此次行动的人员中,有不少是外地口音、年龄偏大(部分年过六旬)的不明身份人员,均未出示执法证件,部分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本次拆除行为未严格依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未严格履行“作出行政决定→书面催告→听取陈述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公告限期自拆→复议/诉讼期届满后依法拆除”的完整环节,行政行为存在明显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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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池两坝,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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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池两坝,恒茂公司提供)
更为不妥的是,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行政单位和供电所采取停电的方式,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明确禁止以停电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当时虾池内养着80多万斤对虾,一旦停电,增氧机停运,这些虾将短时间内全部死亡,损失难以估量。这种方式不仅涉嫌违法,也显得不近情理。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当地为推进清拆,竟将早年为扶持产业修建的简易道路,认定为企业私建、破坏生态,是非混淆之下,“生态整治”更像是不当行使权力的借口。
有企业股东不禁质疑:“我们台创园总面积5500多亩,里面有蔬菜种植、养猪场,旁边还有开发区的化工厂,为什么只针对我们养殖户,难道他们的污染不比我们更严重吗?”
相关人员就此事赴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行政单位核实,该镇主要领导未予回应,接待人员也未出示任何拆除相关法律依据与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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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片,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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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片,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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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片,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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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片,恒茂公司提供)
雪上加霜:台创园单方撕毁合同,招商承诺变“空头支票”
拆除带来的损失尚未挽回,台创园管理方又单方提出解除合同。2026年3月9日,相关管理部门突然出具《通知》,以“未办设施农用地备案、超占土地12.52亩”为由,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限企业3月11日前全部清退。目前合同还有十多年才到期,远未履行完毕。
该做法有违契约精神,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只有出现“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一方拒不履行主要债务”等情形,才能单方解除合同,可恒茂公司的所谓“问题”,根本不构成解除理由——手续不全系相关单位不予办理,“超占土地”已通过补充协议确认,企业多年缴租均被认可,如今单方毁约,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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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转送告知书,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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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函,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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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函,恒茂公司提供)
当年,台创园作为招商主体,曾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入驻,恒茂公司正是冲着这份承诺投入巨额资金建基地。如今合同还有十多年才到期,仅履行不到一半,相关管理部门便以“生态整治”为由单方毁约,既未履行催告程序,也未给予任何补偿,当年的招商承诺形同虚设。这种行为不仅损坏了台创园的整体形象,更对行政单位信誉度造成了不良影响,让后续招商引资陷入困境,若已入驻企业的合法权益都无法得到稳定保障,将难以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与投资信心。
权益维护艰难:合法诉求层层受阻,持续施压致养殖户举步维艰
面对镇行政单位的拆除与不当逼迁,恒茂公司多次尝试通过合法途径权益维护,却处处碰壁、求助无门。因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行政单位限期清退并表示将采取强制手段,企业为妥善解决问题,先前往潮南区信访单位信访,却未得到任何实质处理;随后赶赴汕头市信访单位,被告知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未予受理;在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企业只能远赴广东省信访单位反映情况,逐级信访过程中未能得到公平妥善的回应,基层相关部门沟通衔接不畅,百姓合法权益维护之路困难重重。
2026年3月12日,镇相关行政单位人员再次带领两台勾机及相关人员,直奔养殖场路边的13口虾池欲实施拆除,当时每口虾池都存有一万多斤活虾,一旦被铲平,企业将瞬间血本无归。养殖户极力阻拦,才换来短暂沟通机会,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行政单位要求企业必须在3月15日前低价卖掉这13口池的对虾,否则后果自负。为保住基本损失,企业只能配合低价售出活虾。
本以为此事暂告一段落,可镇行政单位依旧持续施压,先是通过停电方式督促企业尽快清退,随后又要求3月25日前将虾池内剩余的60多万斤对虾全部售出、完成清场,还要求配合抓完一口虾塘拆一口温棚,步步紧逼。短短几天时间,要售出几十万斤对虾根本不现实,企业面临巨大经营压力。从2026年2月至3月,多部门工作人员还在无正规文书情况下每日上门“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断给养殖户施压。
截至目前,80口虾池已被拆除25口,企业经营基本停滞,相关施压仍在继续。这80口虾塘背后,是恒茂公司的巨额投入:一口虾塘及配套设备约30万,80口总投入2400万;一口南美白对虾养殖成本约20万,80口总成本1600万,加上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投入200多万建设的“三池两坝”尾水处理设施,企业总投入近4200万。按当前市场行情,80口虾塘预期总收入超2500万,更揪心的是,近几年虾价持续低迷,经营者全靠借款投资,早已负债累累,本盼着今年养殖丰收翻身,却遭遇无任何补偿的清拆,十几年的心血与全部投入或将彻底归零,如此惨重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法网恢恢:违法应担责,恒茂维护合法权益依据充分
面对基层相关单位的不当处置,企业并非只能被动承受。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相关单位拆除、台创园管理方单方解约等行为,均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相关责任主体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企业亦有充分依据维护自身权益。拆除致使25口虾池被毁、60万斤对虾面临生存危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相关责任人已涉嫌违法犯罪,应依法追究责任。
台创园管理方单方解约缺乏合法依据,构成严重违约,其解除通知不具备法律效力,企业有权拒绝清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主张赔偿全部损失。目前,恒茂公司已全面启动维权工作:申请确认拆除及解约行为违法、提出上级赔偿申请、向各级台办反映情况、向办案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责任,各项举措均有法律支撑,只为依法讨回公道。
深度追问:一场拆除,撕开基层治理的三重隐忧
恒茂公司的遭遇,并非单一拆除事件,更折射出基层依法行政、政府诚信建设、民生权益保障等层面的问题。其一,当地以生态整治为名,未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拆除,存在权力行使不规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其二,契约意识与信誉度不足,企业十余年投入数千万元,仅因口头及单方通知便面临投资归零,不利于地方营商环境与招商引资工作。其三,民生考量不够充分,几十户养殖户负债经营、以养殖为生,基层在推进工作时,对群众实际困难考虑不足,处置方式偏于强硬。
截至目前,恒茂公司维权之路仍在继续,60万斤对虾命运未卜,被拆虾池仍待合理处置。这场以“环保”为名的拆除行动,究竟是正常生态整治,还是行政行为不规范?当年白纸黑字的招商合同,能否得到信守履行?企业十几年的心血与合法财产权益,该如何得到有效保障?
法治社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基层行政单位更应坚守法律底线、恪守诚信原则,敬畏法律、尊重民生、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近4200万的巨额投入,是企业十几年的心血,更是无数养殖户的生计所系。我们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终将彰显,相关责任方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合法企业的权益终将得到维护。后续,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跟踪维权全过程,客观反映相关情况,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基层治理不断规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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