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企查查获悉,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有了最新进展。2026 年 3 月 2 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就 (2026) 沪 0104 执 2520 号案件立案执行,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与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高密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被列为被执行人,三家企业需分别向疑似申请执行人冯某支付53,14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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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3 月 18 日,法院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晗、高密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峰、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晓东均被纳入限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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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该执行案件仍在推进中,相关企业尚未履行完毕还款义务。据了解,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主营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等业务,此次涉诉及限高措施或将对企业信用与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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