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汝州市、叶县教育体育局
也相继发布了相关通报
一起来看
汝州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部分
违规校外培训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持续巩固“双减”成果,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校外违规培训行为,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部分校外违规培训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汝州市星燃体育有限公司,位于宏翔大道与广成路交叉口西南角。2026年2月9日汝州市教育体育局开展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中发现,汝州市星燃体育有限公司未取得体育类校外培训办学许可,擅自开展体育类培训,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培训行为。
案例二:汝州市豫见武馆,位于汝州市电视台南隔壁。2026年2月9日汝州市教育体育局开展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中发现,豫见武馆未取得体育类校外培训办学许可,擅自开展体育类培训,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培训行为。
案例三:汝州市城垣中路临街民宅内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2026年2月9日汝州市教育体育局根据举报线索,联合相关部门对城垣中路临街民宅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有学生在此学习文化课,检查组要求其现场清空学习场地、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
下一步,汝州市教育体育局将持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校外违规培训行为,并定期予以通报,进一步筑牢安全底线与规范办学防线,营造健康有序的教育生态氛围。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自觉抵制各类违规培训,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如发现违规培训行为,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学科类:0375-6863013
体育类:0375-7267877
艺术类:0375-6862834
科技类:0375-6862568
叶县2026年第一季度
违规培训典型案例通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叶县“双减”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聚焦重点时段,紧盯居民楼、商务公寓、托管机构等隐蔽场所,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持续查处一批违规培训行为。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违规培训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叶县“富平春淘宝百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案例
2025年12月21日,根据“12345热线”举报线索,县教育体育局联合九龙街道等部门对叶县九龙街道闸西北路3号“富平春淘宝百货”进行现场检查。经查,2025年12月10日,“富平春淘宝百货”注册为“叶县不二家百货商店”,法人李旭慧。该机构从2025年10月开始,以“人工智能”名义开展线上线下英语培训,二楼有黑板、课桌、教材、电脑等,招收学生9名。该机构无办学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县教育体育局对该机构法人作出行政处罚:下发《责令停办通知书》,要求李旭慧立即停办违规学科类培训,并全额退回所收学费2340元。
案例2:美林湖托管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6年2月9日,叶县“双减”办常态化检查发现,叶县盐都街道德化街美林湖27号楼1单元113、114号商铺以“美林湖托管”(注册:叶县茁悦居民服务有限公司)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现场发现有教辅材料、黑板、广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县教育体育局对该机构法人作出行政处罚:下发《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清除场所内的学科类教辅资料,清除场所内教学设施,销毁所有学科类招生广告;并现场向法人王玉敏批评教育、宣讲政策,要求不得进行学科类培训,立即停办。2月10日已整改完成。
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当前“双减”工作持续深化的背景下,仍有个别机构和个人顶风违规,采取更加隐蔽的方式开展学科类培训,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双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县“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将持续会同有关部门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聚焦居民楼、商务公寓、酒店、托管机构等重点场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加强教育、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对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培训场所,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违规培训线索,请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举报。
学科类举报电话:0375-8052746
体育类举报电话:0375-8052746
科技类举报电话:0375-8053465
艺术类举报电话:0375-6111196
无证机构举报电话:0375-6116661
来源:汝州城市、汝州电视台、叶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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