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近日出台惠民新政:自2026年1月1日零时起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参加榆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实现“出生即参保、参保即保障”。
据悉,政策覆盖榆林市户籍新生儿及在本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外市户籍新生儿,资金由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新生儿需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10月3日前出生的享受出生当年全额资助,10月3日后出生的可自愿选择出生当年或次年的参保资助,医保待遇期按参保选择相关规定对应享受。特别提示,参保全额资助仅限一个年度,其他年度仍需按规定参保缴费。
这项惠民政策的落地,不仅为新生儿家庭送上了一份温暖的“见面礼”,也标志着榆林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医保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真正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筑起坚实屏障。
记者 延丹
编辑 谢婷 拓智慧 责编 李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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