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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于凯疑因寻衅滋事被刑拘,曾建议立法机关废除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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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于凯 律师 疑因“部委门口举牌事件”而遭北京警方刑事拘留。据了解, 于凯 此次进京,一是因此前呼吁废除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建议石沉大海,二是因微博封号起诉平台而法院迟迟未予立案。

笔者与于凯律师相识于2023年8月,那时他因微信视频号被封将腾讯诉至法院,同样遭遇“立案难”的于凯公开征集涉事法院领导涉嫌玩忽职守的违法犯罪线索。

再次关注他是在2024年。 于凯律师 和律所同事联名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立法建议,称寻衅滋事罪规定模糊,导致司法机关选择性执法,严重损害刑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建议废除寻衅滋事罪。

随后,于凯律师因此遭到属地司法局停业一年的行政处罚,晓临律所也遭停业整顿六个月。

虽然笔者与于凯律师尚未谋面,但一直感佩他的人品与勇气。听说他这次涉嫌的罪名也是寻衅滋事罪,突然觉得很讽刺。现重发两篇于凯律师的旧闻,以示声援。希望于凯律师保重身体,早日归来。

建议立法机关废除寻衅滋事罪后:律师于凯拟遭停业处罚

发表时间:2024年7月5日

近期,山东律师于凯及其律所因向立法机关建议废除寻衅滋罪,而拟遭青岛市司法局行政处罚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6月20日,青岛市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称2023年8月以来,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凯“违规炒作案件”,拟对其作出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同时,晓临律所因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拟遭停业整顿六个月

于凯律师现为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经历近20年。近日,他向笔者透露, 司法行政机关此次处罚缘起一次立法建议


图:于凯等人向全国人大提交的立法建议书

2023年8月,于凯及其律所同事 联名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立法建议 ,称寻衅滋事罪规定模糊,导致司法机关选择性执法,严重损害刑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建议废除寻衅滋事罪

为证明寻衅滋事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上述立法建议列举了三个舆论热议的刑事案件,分别为安徽淮南朱玉珍寻衅滋事案、吉林洮南村民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案,以及湖南永州唐慧兄妹寻衅滋事案。

青岛市司法局据此认为,于凯通过网络对司法机关正在审理、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有误导性的评论,故认定其违规炒作案件。

于凯律师对此回应称,他没有炒作案件,立法建议提及相关现实案例,“只是举例说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模糊性,(以此主张)这个口袋罪应当废除。”

值得一提的是, 寻衅滋事罪的存废争议一直不断 。司法实践中,因规定模糊、适用泛化等问题,它被称之为“口袋罪”。此前亦有全国人大代表多次建议,应该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

对于青岛市司法局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于凯律师表示不服,“不管给什么处分,我肯定都不会服气。 上书全 国人大废除寻衅滋事罪,是我作为一个法律人,依照《宪法》和《立法法》应有的权利。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日,于凯和晓临律所即向青岛市司法局申请听证。笔者获悉,此次听证将于7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青岛帝威国际大厦3楼听证室公开举行。

7月1日,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律师兰庆洲告诉笔者,其将代理晓临律所参加听证。“以炒作案件为名进行处罚,是假,拿刺儿头开刀,以彰显领导的能力、赢回被‘不体面了’的脸面,是真。”兰庆洲律师表示, 青岛市司法局的有关处罚毫无根据,且涉嫌挟私报复 。据其透露,相关立法建议发出后,晓临律所的正常工作多次受到青岛有关部门的阻碍和“关照”。

虽然晓临律所深陷解散危局,但于凯和兰庆洲依法维权的决心不减。

于凯律师告诉笔者,经过与有关部门交涉,所内其他执业律师均已通过年检,“除了我的律师证和律所的营业执照没(通过)年检。”兰庆洲则表示,所内多位年轻律师将于近日转去其他律所,“只剩四五个人留守。”(完)

封号后起诉腾讯未获立案,律师公开征集法官违法线索

发表时间:2023年8月29日

8月28日,一篇公开征集某法院领导玩忽职守违法犯罪线索的网帖引发关注。据悉,山东一律师在其社交账号遭封禁后将运营平台诉至法院,俩月后法院仍未决定是否立案。多番沟通无果后,当事人遂发布了上述通告。

被封号的当事人是山东律师于凯。上述网帖显示,今年初,于凯的微信视频号被停止使用,原因是“违反视频号运营规则”。于凯无从得知,视频号的哪一条内容违反了哪一个具体规定。5月5日,其向腾讯公司发去律师函,询问详情并要求解封账号,但遭拒。

于凯随后委托律师将腾讯告上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我们刚开始是给腾讯发的律师函,希望能够沟通。他们认为违规的视频可以删去,把我们的视频号给恢复。但是腾讯把我们的律师函原封未动退回来了。”于凯表示,作为一位法律人,“只能依法起诉”。


于凯的代理律师在网上立案后,南山区法院迟迟未审核通过。7月24日,于凯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直指“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立案难”的问题。当日,南山区法院便审核了相关立案材料,但本案审核结果却显示为“其他处理”。

此后,于凯的律师多次与南山区法院沟通,均未果。立案庭的法官告诉于凯的诉讼代理人张文鹏,“(法院)领导表示要向腾讯核实情况,如果是腾讯自主封号,则法院予以立案。若腾讯是受网信等有关部门指示封号,则法院不予立案。”

此时,距提交立案材料已逾两月。而在我国,普通民事案件立案期限为7日。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对此,于凯及其代理律师认为,南山区法院存在“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的玩忽职守行为,故选择公开征集涉事法院领导的违法犯罪线索。

值得一提的是,于凯的公众号亦于近期遭到封停。截至发稿,上述网帖和于凯的微博均被封禁。

据了解,司法实践中存在因言封号的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的先例,但鲜有立案成功的。2022年,朋友使用了15年的豆瓣账号被永久封禁,多次申诉解封无果后,将豆瓣运营主体诉至法院。“近9个月的时间里,在经过接连不断的失败的尝试过后,我们终于立上了案,并最终在近期拿到了一审判决。”五木称。

同期,五木还帮着其他被封号的朋友起诉平台,但均未能成功立案。“如果你的社交账号因为被认定为‘发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管理规定的内容’而被封号了,现有的司法救济途径几乎是完全无效的。”五木坦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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