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浩维权要正本溯源
——李荣浩与单依纯之争易解不宜结
观察者网报道,在单依纯就演唱会侵权演唱《李白》致歉后,李荣浩再发四连质问,将这场音乐版权纠纷推向舆论高潮。不可否认,李荣浩作为《李白》的词曲创作者,拥有维护自身版权的合法权利,但从维权逻辑、权利主体、行动方式来看,其此次维权未免用力过猛,且始终未能对症下药,反而陷入了权利关系的混乱与舆论焦点的偏移。
第一,李荣浩如果是《李白》词曲作者,是版权人。那么,他根本无需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讨《情况说明》。而且这个《情况说明》并不是出示给李荣浩本人的,而是出示给酷亚音乐股份有限公司的。
第二,问题接着来了,就是虽然《李白》词曲作者是李荣浩,但真正的权利人却应该是酷亚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在酷亚音乐公司没有给李荣浩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李荣浩直接下场不断呼叫单依纯,导致权利主体模糊,偏离核心诉求,容易陷入“流量拉扯”的舆论旋涡。
第三,进一步梳理,可见这场纠纷的核心在于权利关系的混乱。正常情况下,李荣浩既是词曲作者也是实际权利人,可直接与单依纯方交涉,无需酷亚音乐介入。若是公司拥有完整版权,那么维权主体应该是公司,目前比较尴尬的是,李荣浩并未出示版权归属,导致证据链不够完整,也让公众难以厘清。
第四,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音乐著作协会在此次事件中的错位,也折射出音乐版权集体管理的现实困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由音乐著作权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只是被委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并非拥有管理权的行政机关。但在本次纠纷中,李荣浩似乎将该协会视为维权的“尚方宝剑”,试图通过《情况说明》来强化自身立场。作为原创作者,本应直接行使的版权权利却需要依赖集体管理组织的“证明”,这不仅偏离了版权保护的初衷,也暴露了音乐版权维权过程中的不合理之处,堪称一种行业悲剧。
第五,抛开维权逻辑混乱,单就单依纯是否对李荣浩的《李白》进行了改编还是升级改造进行回答,应该承认单依纯演唱的版本对词曲都做了小部分的改编。应该承认单依纯凸显了自己的风格,把原来李荣浩《李白》嬉皮士式的调侃转化为Z世代的叛逆与反内耗的表达,更表现了现代生命活力。把一元史观变成了二元的对话体,而不再是单纯的复原历史。曲也配合内容的更新更加跌宕起伏,更富有现代青春色彩。也就是单依纯的《李白》是李荣浩《李白》的升级换代版,年轻听众可能因此更接受单依纯的《李白》。
从法律与艺术的平衡来看,单依纯版本的改编虽然构成侵权,但情节比较轻微,甚至可视为一种“良性”改编。这种改编并未歪曲原曲的核心精神,反而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在年轻群体中获得了广泛的传播。其本质上与恶意抄袭、歪曲原词曲的侵权行为是有显著不同的。
结案陈词,希望李荣浩通过本案能更直接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希望单依纯及其团队能够正视侵权事实,主动承担侵权责任,避免对簿公堂。毕竟,音乐行业的繁荣,需要对原创版权的绝对敬畏。只有两方和平解决纠纷,才能避免两败俱伤,共同守护原创音乐的生态。
杜兆勇律师 202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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