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知名音乐人李荣浩在社交平台公开喊话新生代歌手单依纯,称对方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强行在其深圳演唱会上翻唱了他的作品《李白》。事件发酵后,单依纯迅速致歉,并承诺会“查清事实、明确版权红线”。态度看似诚恳,但无法掩盖侵权事实。李荣浩透露,自己此前已通过邮件“明确、客气地婉拒”了这一授权请求,但单依纯方依然“强行侵权演唱”。可见单依纯是明知故犯,心中毫无对版权的尊重、对法律的敬畏。
而富有戏剧性的是,这并非单依纯第一次与《李白》产生交集。去年她在《歌手》舞台上翻唱这首歌,其中那句魔性的“如何呢,又能怎”一度成为网络热梗,也为她赢得了不少人气。李荣浩当时面对全网调侃选择沉默,但今天他直言,那不过是“换了个书皮的改编”。
这一次,李荣浩不再沉默。这一次,单依纯确确实实违法了,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著作权也就是版权。音乐版权,也是原创音乐的生命线。一首作品从创作、制作到传播,凝结着创作者的时间、心血和灵感,版权收益是创作者重要的合法收入。根据著作权法,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唱会是典型的商业演出,未经许可公开演唱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就是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侵权者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这场争议最值得深思之处是:一位以“中国好声音”冠军出道,实力唱功被认可的年轻歌手,为何会在版权问题上突破了行业底线?
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一是利益的诱惑。翻唱热门歌曲带来的商业回报,是实实在在的。去年单依纯在《歌手》舞台上的翻唱,为她带来了巨大的流量和商业价值。将这一成功复制到演唱会舞台上,似乎也顺理成章。即使授权被婉拒,侥幸心理依然占了上风——“唱都唱了,又能怎?”
二 是大环境的影响。华语乐坛长期存在一个怪圈:翻唱比原唱更容易火,改编比原创更容易出圈。各大综艺节目、音乐平台、短视频平台上,翻唱内容比比皆是,原创成了稀缺品。在流量至上的逻辑下,“先上车后补票”甚至“上了车不补票”的做法,在行业内并不罕见。而当身边的人都这么做、行业默许这么做、平台鼓励这么做时,一个20出头的年轻人,是很难有定力说“不”的。难怪李荣浩在发文中感慨:“短短几年时间,从一个站在舞台上被吓得流眼泪的小女孩,到昨天的强行侵权,这些真的让人唏嘘。”这句话背后,是对一个有才华的歌手被“异化”的痛心。
希望单依纯能从这次事件中成长起来,不仅仅说一声“我很抱歉”就草草了事,而是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勇敢地承担责任,好好补上著作权法这一课。
同时,我们也支持李荣浩的较真。这种“较真”,不是小心眼,而是一种值得尊敬的坚持。他在发文中说了一句很关键的话:“不管对方是谁,本就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过去,很多创作者面对侵权选择忍气吞声,因为维权成本高、周期长、收益低,得不偿失。久而久之,侵权者愈发有恃无恐。李荣浩这次选择公开喊话、晒出证据、连发四问,实际上是在用自己的影响力,提醒所有人:著作权法不是摆设,它就在那里,等着被尊重、被使用。
原标题:《单依纯,你违法了! | 锋面评论》
栏目编辑:潘高峰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邵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