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梅在太原上班,是个普通职员,三月份她和同事们去了家烧烤店吃饭,店里正好搞活动,消费满800元就能打一折,他们点了892块钱的东西,结账时只付了89块2,这笔钱看着不多,可要是按原价算的话,差不多省下了8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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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要走,程梅数了数羊肉串,菜单上写的是四十五串,实际只有二十五串,她马上找服务员说明情况,说少了二十串,每串原价五元,应该退一百元,服务员解释后厨临时缺货,不是故意少上的,可以补菜,或者按一折退十块钱,程梅觉得没吃到就是没吃到,坚持要按原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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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马上拨打了110电话,警察到场后,双方坐下来商量,最终程梅拿到了10元退款,还要求店主当面道歉,但店主没有同意,她也就没有再争下去,旁边的同事低着头玩手机,脸上显得有点难为情,有人把视频发到网上,评论区里争论得很厉害,一部分人觉得她维权是对的,更多人认为省了800块却还要计较20串的事,实在有点太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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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让我想起去年在南京发生的一则新闻,一位妈妈带着女儿去酒店吃自助餐,她想打包二十多个鸡蛋带走,服务员表示不允许,这位妈妈二话不说,当着孩子的面把所有鸡蛋一个个捏碎,还骂了人,孩子站在旁边一直看着整个过程,既没有哭也没有说话。
你看,这两件事表面上差得远,一个是少了几串肉,一个是捏碎了一盘蛋,可内在道理差不多,人觉得自己吃亏了,就想把损失全部找回来,哪怕规则本来就不允许这样算,程梅忘了自己享受的是一折优惠,这个优惠本身就有条件,你付的钱少,就得接受可能缺货或调整,她在退款时却突然换成按原价来算,这在逻辑上根本说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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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过马路,一群人跟着闯红灯,有个妈妈带着孩子站在路边等,孩子问别人走我们怎么不走,妈妈说不是别人做什么你就跟着做,车流呼啦啦过去,她指着一辆差点撞到人的电动车说你看他现在急着走,回头可能更麻烦,这话听着平常,但比讲十遍守规则有用。
孩子学习东西,不是靠家长嘴上说的那些话,而是看家长实际做出的行为,程梅要100块钱的时候,同事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路人也皱起眉头,这些反应都被孩子看在眼里,那个捏碎鸡蛋的妈妈,孩子亲眼见到她用"不高兴就毁掉东西"的方式解决了问题,这比课本里写的"文明礼貌"几个字留下的印象深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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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的活动规则、交通灯的信号、自助餐的取食方式,都是大家默认的合作约定,你遵守这些约定,别人也愿意给你方便,你单方面改变规则,就等于告诉周围的人,你的方便比他们的秩序更重要,这不是小气的问题,而是习惯问题。
后来有熟人问我怎么看待这件事,我说她要十块钱没问题,要一百块也不算犯法,但非要强调必须道歉,就把小事闹大了,道歉不是因为少了那二十串肉,而是因为她那种我永远占理的态度,可现实中哪有那么多对错分明的事呢,大多数时候在灰色地带互相让一步,这顿饭才能继续吃下去。
那天店里的其他客人没离开,继续吃着烤串喝着酒,有人小声说后厨确实忙不过来,能出二十五串已经尽力了,也有人说如果她早点讲补十串就行,这事根本不会闹大,大家都没提谁对谁错,只是觉得没必要这么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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