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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闵行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醉酒驾驶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肇事驾驶员王某(化名)在醉酒状态下驾车,与骑电动车的卢某某(化名)发生碰撞,导致卢某某身受重伤。由于是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一些赔偿费用均由王某自行承担。做客本期《我来帮你忙》节目的嘉宾——全国调解能手、上海市首席人民调解员、闵行区十佳调解员、闵行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王莹为大家讲述了调解过程,并在节目中再次提醒驾驶员朋友们: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保险不赔,代价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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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王莹
(点击收听完整音频)
2025年9月底的一个深夜,驾驶员王某醉酒驾驶小客车行驶至闵行区七宝地区时,与骑电动车下班的卢某某发生猛烈碰撞。卢某某当场倒地,伤势严重,被120紧急送医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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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调取视频资料及检验鉴定,认定王某醉酒驾驶且超速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卢某某因在非机动车道被占用的情况下,借用机动车道行驶时停留于车道内未迅速驶离,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导致卢某某遭受重创,入院诊断为创伤性硬膜下出血、脑挫伤、颅骨骨折及肺挫伤,一度处于昏迷状态。经过两次开颅手术和20多天的住院治疗后,卢某某虽转危为安,但神志淡漠、反应迟钝,后转入康复医院继续治疗。作为家中顶梁柱的卢某某倒下,其家庭经济状况瞬间陷入困境。
事发两个月后,双方当事人相约至闵行区交通事故调委会进行调解。卢某某女儿代表父亲提出了100万元的赔偿诉求。而肇事者王某则辩称,自己已垫付20万元医药费,且因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所有赔偿均需自掏腰包,表示除已垫付费用外,最多只能再赔偿20万元。双方诉求差距高达80万元,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针对双方的诉求,考虑到伤者康复期未满,尚不具备进行司法鉴定的条件,根据卢某某的伤情、恢复情况以及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标准,进行了精准的分析和预估:根据目前恢复情况,伤情大概率评定为九级伤残,相关赔偿总额40余万元;若恢复不佳达到八级伤残,赔偿总额约50万元。
调解员客观、专业的分析,让双方对赔偿金额的心理预期回归理性。王某对自己醉驾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表示深深歉意,并愿意按照最高赔偿标准进行赔付,同时放弃要求卢某某女儿按责返还已垫付的医药费。卢某某女儿也接受了调解员提出的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王某一次性赔偿卢某某各项损失共计50万元(不包括前期垫付的20万元医药费)并当场完成银行转账,这起因醉酒驾驶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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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莹在节目中表示:酒后驾驶是极其危险且违法的行为,不仅严重威胁驾驶员自身安全,更可能对他人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本案中,王某因醉驾不仅面临巨大的经济赔偿压力,保险公司也依法拒赔,所有损失均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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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宇博
编辑:方佳璐
审核:王婷婷 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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