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名消费者网购一个标注750毫升的水杯,收到商品后却发现少了将近100毫升的容量。近日,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调解了这起因水杯刻度不准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
2024年9月,张某为配药使用,急需一款750毫升容量的水杯,便通过外卖平台在某便利店下单购买了一个水杯,并支付了35元。在收到商品后,张某发现水杯实际容量与刻度严重不符。
在对比家中其他量具后,确认该款标称750毫升的水杯的容量实际只有约650毫升,少了近100毫升。因涉及用药安全,他多次与商家协商未果,最终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因此,商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商品的清晰信息,并提供与产品介绍相符的商品。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过法官调解,便利店负责人认识到,商品参数的毫厘之差实为诚信的百分百缺失,最终商家当庭向张某支付500元赔偿。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称,随着网络购物普及,商品描述与实际不符已成消费投诉的高发领域。面对这一问题,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不盲目追求低价,如遇到产品“缩水”,可及时联系卖家或者厂家进行处理,并保存好发票和购买凭证,以备维权之需;商家须对商品关键参数尽到审核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电商平台应建立严格的商家入驻审核机制,对违规商家采取严厉措施;监管部门则应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不法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
安徽商报记者:张剑通讯员: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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